腎癌
腎癌是泌尿系統常見的腫瘤之一,在瑞典及冰島的發病率較高,英國、東歐、非洲及亞洲較低。近年來腎癌的發病率有上升的趨勢。據1994年統計,美國每年有27000以上新病例,其中11000例死於本病。我國目前尚無全國腎腫瘤發病率的統計。據1990-1992年我國22個省、市抽樣地區居民死亡率及死因構成統計,腎腫瘤的粗死亡率為0.32/1.0×105人。按全國人口12.5億計算,每年約4000人死於本病。發病率遠低於歐、美國家。腎癌在罕見的情況下可自行緩解,切除原發灶後肺內轉移瘤灶縮小或消失。已有轉移的腎癌患者生存差異頗大,應用特異性和非特異性的免疫治療有效,故此在一定程度可能與機體的免疫功能有關。
腎癌最常見的症候是肉眼可見的血尿或顯微鏡下的血尿,其次是側腹部疼、捫及腫塊和不明發熱。有些病例因階段性區域性缺血或腎盂受壓發生高血壓,或因紅細胞生成素水平增高而產生紅細胞增多症。
由於腹部B超和CT掃描檢查應用日益廣泛,偶然檢測出的機會也相應增多。靜脈尿路造影檢查可確定團塊的存在,而CT掃描可提供團塊的密度、區域性蔓延以及淋巴結和靜脈受累等資訊。下腔靜脈造影檢查可提供有關腎靜脈和腔靜脈病變蔓延的情況,特別有利於右腎腫瘤的分期。主動脈造影檢查和選擇性腎動脈血管造影檢查可用於確定腎臟腫瘤的性質,並精確地提供所見腎臟動脈數目和血管走行樣式,以便手術處置。胸片及骨掃描很必要,因肺及骨轉移常見。術前分期要十分準確,以有利於制定更準確的治療計劃。
目前外科根治性手術仍是治療腎癌的惟一有效的手段。然而確診時,25%-57%的患者已有轉移。常見的部位是肺、淋巴結、肝和骨。
一、TNM及臨床分期
2、腎癌的臨床分期
二、治療
(一)治療原則
Ⅰ期:根治性腎切除術,術後一般不需要化療及放射治療。
Ⅱ期、Ⅲ期:儘可能行根治性腎切除。術前、術後輔以化療,術後行輔助放療。
Ⅳ期:主要採用放療及化療,如有可能,行姑息性腎切除術。遠處轉移灶也可做放療治療。
復發病例:以化療為主,配合放射治療。腎癌的孤立性轉移灶可行手術治療。
(二)內科治療
1、激素治療 男性腎癌的發生率高於女性,可能與一部分患者的激素水平有關。臨床上應用孕激素或雄激素可使部分患者緩解。現已有證據表明,至少有一部分腎癌患者與體內激素失調有關。1967-1971年,有人用甲羥孕酮(安宮黃體酮)治療了228例患者,有效率為17%。但1971-1976年治療的415例患者,採用嚴格的評價標準,有效率僅為2%。增加劑量後,0.5g口服,每天2次,有效率為10%左右。另外也有人採用丙酸睪丸酮、三苯氧胺、雌氮芥治療晚期腎癌,但幾乎無效。目前較為常用的是孕激素衍生物甲孕酮0.5g,口服,每天2次;或甲地孕酮160mg,口服,每天1次。
2、化學治療 化療藥物治療晚期腎癌的療效不理想。目前至少有20多種細胞毒藥物治療了500多例患者,緩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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