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華偉1 馬丙祥1 封玉2
(1河南中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兒科 河南鄭州450000;2寧波市康復醫院 浙江寧波 315020)
摘要:目的 觀察頭皮針治療腦性癱瘓(腦癱)語言障礙的臨床療效。方法 將符合腦性癱瘓診斷標準同時合併語言障礙的患兒61例,隨機分為治療組31和對照組30例。治療組採用頭皮針,對照組不予頭皮針治療;兩組均給予言語訓練、基礎治療(推拿按摩、運動療法、理療),療程為12周。療程結束評估患兒語言障礙改善情況。結果 (1)兩組患兒治療後語言障礙情況均有改善,治療組總有效率為77.42%;對照組總有效率63.33%,兩組比較差異有顯著意義(P<0.05)。(2)在1~3歲年齡段腦癱患兒中語言障礙總有效率為80.00%,較3~6歲年齡段高,差異有統計學意義。結論:兩組對腦癱患兒的語言障礙均有改善,其中治療組優於對照組。對於腦癱語言障礙的矯治年齡,3歲以內療效好,因此早期治療是本病的關鍵。河南中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兒科李華偉
關鍵詞: 腦性癱瘓;語言障礙;臨床研究;頭皮針
腦性癱瘓簡稱腦癱(Cerebral Palsy,CP),是指出生前到出生後1個月內各種原因所引起的腦損傷或發育缺陷所致的運動障礙及姿勢異常[1]。常伴有智力低下、語言障礙、癲癇等併發障礙。國內資料[2]顯示腦性癱瘓患兒中約有80%左右都具有不同程度的語言障礙。語言障礙直接影響患兒的認知發育和今後的學習與社交。因此尋找一種行之有效的、操作簡便的治療腦癱語言障礙的方法,對腦癱患兒的全面康復有重要意義。我科應用頭皮針治療腦癱患兒語言障礙,取得較好療效,報道如下。
1.資料與方法
1.1 病例來源:
所有病例均來自河南中醫學院第一附屬醫院兒科醫院小兒腦病診療康復中心2008年10月至2009年10月住院病人,診斷為腦性癱瘓合併語言障礙的患兒。男37例,女24例;年齡1~3歲40例,3~6歲21例。
1.2 診斷標準
1.2.1 小兒腦性癱瘓診斷標準:參照全國小兒腦癱座談會通過的腦癱定義、診斷條件及分型 [1]。
1.2.2 語言障礙的診斷標準
採用中國康復研究中心(CRRC版)漢語版兒童語言發育遲緩評價法(S-S法)和構音障礙評定法[3]。
1.3 入選病例標準
1.3.1 納入標準
(1)符合小兒腦性癱瘓診斷標準併合並有語言障礙者;
(2)年齡在1歲~6歲之間;
(3)患兒家長知情,同意配合進行臨床觀察;
(4)聽力正常或輕度聽力障礙,腦幹聽覺誘發電位:雙耳聽力反應閾值≤50dB;
(5)智力篩查正常或輕度智力障礙,DST智力篩查≥60分。
1.3.2 排除病例標準
(1)與本病相似的其他神經系統疾病;
(2)排除伴有心、肝、腎等主要臟器有嚴重原發性疾病患兒;
(3)合併有血液系統及內分泌系統等疾病;
(4)有構音、發音器官器質性疾病者;
(5)有嚴重聽力、視力、智力障礙,癲癇發作頻繁者;聽力排除標準:腦幹聽覺誘發電位雙耳聽力反應閾值>50dB;DST智力篩查排除標準:分值<60分者。
1.4研究方法
將符合入組條件腦性癱瘓語言障礙的患兒隨機分為兩組,即治療組和對照組。採用兩組間平行對照,和組內前後對照。
1.5治療方法
1.5.1治療組
頭皮針治療取穴: 四神針、智三針、顳三針、說話點、百會、言語1區、言語2區、言語3區、運動區為主。每日1次,留針30分鐘,每週治療6天,休息1天,療程12周。
1.5.2對照組:不予頭皮針治療。
1.5.3基礎治療:推拿按摩,運動療法每日2次,每次治療30分鐘,每週治療6天,休息1天,療程12周;語言訓練:採用一對一的形式,療程12周;理療據患兒運動障礙、肌力、肌張力情況選用痙攣肌、肌興奮、中藥燻蒸等專案,每日1次,每週治療6天,休息1天,療程12周。
1.6 觀察指標
1.6.1療效性指標
採用中國康復研究中心(CRRC版)漢語版兒童語言發育遲緩評價法(S-S法)和構音障礙評定法。
1.6.2療效判定標準
1.6.2.1 語言發育遲緩療效標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醫政司《中國康復醫學診療規範》評定標準:
(1)顯效:語言發育遲緩、語言發育理解能力提高兩個階段,語言表達能力改善。
(2)有效:語言發育遲緩、語言發育理解能力提高一個階段,語言表達能力有所改善。
(3)無效:語言發育遲緩改善不明顯。
1.6.2.2 構音障礙療效標準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醫政司《中國康復醫學診療規範》評定標準
(1)顯效:異常構音糾正≥50%,構音器官運動明顯改善構音障礙、流涎消失,構音器官運動速度明顯增快、運動範圍擴大,言語清晰度提高。
(2)有效:異常構音糾正<50%,構音障礙、流涎減輕,構音器官運動功能有所改善。
(3)無效:異常構音以及構音運動改善不明顯。
1.7統計分析
資料的統計學處理,用SPSS13.0 統計軟體進行處理,計數資料採用列聯表資料分析獨立樣本率 2檢驗,計量資料採用t檢驗等統計學方法分析。
2.結果
2.1 腦癱患兒語言障礙的臨床療效
表1 兩組患兒經S-S評定結果[n(%)]
組別
顯效
有效
無效
總有效
治療組
4(12.90%)
20(64.52%)
7(22.58%)
24(77.42%)
對照組
2(6.67%)
17(56.67%)
11(36.67%)
19(63.33%)
對兩組的總療效用列聯表資料分析獨立樣本率 2檢驗, 2 =4.667,P =0.031(雙側),P<O.05,差異有統計學意義,說明治療組總有效率優於對照組。
2.2年齡與療效的關係
表2療效與年齡的關係(n)
年齡
例數
顯效
有效
無效
1~3歲
20
3
14
3
~6歲
11
1
6
4
合計
31
4
20
7
對兩年齡段的療效用列聯表資料分析獨立樣本率 2檢驗, 2 =7.091,P =0.008 , P<0.05,差異有統計學意義,說明1~3歲年齡段療效優於3歲以上。
3.討論
小兒腦性癱瘓從症狀可歸屬於祖國醫學“五遲、五軟”“五硬”等範疇,腦性癱瘓併發語言障礙的主要臨床表現為語言發育遲緩,數歲不能言,輕者構音不清,語音語調異常,重者不能成句說話,甚至完全失語,歸屬於中醫學“五遲、五軟”“五硬”中的“語遲”、“口軟”、“口硬”等範疇。本病多屬先天胎稟不足,肝腎虧損,後天失養,氣血虛弱,腦竅失充所致。頭皮針具有醒腦開竅、行氣化痰、填精益髓、養陰活血、疏通經絡、調整陰陽等作用。《靈樞•邪氣藏府病形》篇中記載,“十二經脈,三百六十五絡,其血氣皆上於面而走空竅”。明代張景嶽在其《景嶽全書》亦闡述:“五臟六腑之精氣,皆上升於頭”說明了頭部與人體內的各臟腑器官的功能有著密切關係。《靈樞•海論》指出:“腦為髓海,其輸上在於其蓋(百會),下在風府。”說明髓彙集而成腦,頭部為“精明之府”,因而選擇頭部俞穴,針刺頭針治療腦的病變,可調達諸陽,輸布氣血,通利清竅之功。
根據近代神經機制研究及腦功能研究,認為腦癱語言障礙是由於大腦損傷,傷及“語言中樞”,同時聽力、視力資訊的輸入系統和舌等口語的構音器官功能障礙所致。頭皮針的取穴中亦有相應的腦功能區:四神針在頭頂部,相應與大腦前主動脈主幹投影區,故可改善大腦前動脈血液迴圈、興奮皮質感覺區的功能。智三針應於大腦額葉皮層,額葉是情感智力所在,可提高智力。顳三針從解剖學上看,顳骨較之其他頭骨最薄,其骨縫最密集,現代研究發現,頭部腦穴鍼灸效應的產生,多與骨縫的傳導有關,因而接近骨縫處的頭穴鍼灸效應更佳。且此處神經血管極為豐富,對針灸等刺激較為敏感。顳三針位於頭側部,為顳葉皮質投射區域,又靠近中央前回、後回,而顳葉與學習記憶語言關係密切,因而顳三針對語言有重要作用。這些穴位,可改善腦的血供、腦功能、腦“語言中樞”,從而改善語言障礙的症狀。
本研究經12周治療,治療組採用頭皮針共31例患兒,其中顯效4例,佔12.9%,有效20例,佔64.52%,無效7例,佔22.58%,顯效和有效共計24例,總有效率為77.42%。,共30例患兒,其中顯效2例,佔6.667%,有效17例,佔56.67%,無效11例,佔36.67%,顯效和有效共計19例,總有效率為63.33%。兩組對語言障礙均有改善作用,經統計學分析,認為頭皮治療腦癱語言障礙療效優於對照組(P<O.05)。
頭皮針組31例患兒,其中1~3歲患兒共20例,顯效3例,有效14例,無效3例,總有效率85.00%,3~6歲組患兒11例,顯效1例,有效7例,無效3例,總有效率63.63%。經統計學分析,兩組總有效率差異有統計學意義,認為1~3歲患兒療效較好。此結果與張全明、靳瑞[4]研究結果一致。因而對於腦癱患兒語言障礙的治療應儘早進行,3歲以內是兒童語言發育的關鍵時期,也是腦損傷的初期,早期診斷,早期進行康復訓練對腦癱兒童的語言恢復至關重要。
頭皮針操作簡單,易於掌握,對治療腦癱患兒語言障礙療效確切,但在治療的過程中,還需要家長的耐心、信心以及消除家長、患兒的心理障礙、同時改變患兒的語言環境也是至關重要的。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