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孟魯司特鈉的療程有多久?
答:說明書和文獻中都沒有明確的規定,作為GINA和ARIA推薦的長期控制藥物,一般主張應長期服用,具體療程可根據患者的治療效果來確定。
①確診後的咳嗽變異性哮喘(CVA),一般療程3-6個月。
②典型的哮喘,療程至少1年。用孟魯司特鈉治療哮喘,應至少使用1個月,如果療效好,繼續使用。提倡長期堅持治療:至少半年以上,無上限按照國際指南標準,嬰幼兒、兒童哮喘不低於2年;成人不低於4年,老年性和已有肺氣腫的哮喘病人的治療要維持終身。如果患者的支氣管激發試驗呈陰性,再堅持服用1~2周就可以停藥。;如果療效不好,就不用再考慮孟魯司特鈉一類的藥物了。
③對於治療過敏性鼻炎的療程,也主要根據病情決定,可以是2周,或1個月,也可能是更長。
④用於哮喘和鼻炎的治療,療程最短不應少於1個月。
2、根據GINA指南,孟魯司特鈉在哮喘的階梯治療中有無劑量的變化?
無劑量的變化,除了輕度間隙性哮喘外,其它3級均可使用孟魯司特鈉,都是每日一次,其劑量都是根據年齡段來劃分的,即:
15歲以上兒童及成人患者,每日1次,每次10mg;
6至14歲兒童患者,每日1次,每次5mg;
2至5歲兒童患者,每日1次,每次4mg;
12個月至24個月小兒患者,,每日1次,每次4mg;
12個月以下嬰兒的臨床資料相對較缺乏。在歐洲已可以將孟魯司特鈉用於6個月以上嬰兒。
3、孟魯司特鈉反覆/長期使用是否會導致療效降低?有沒有停藥反跳現象?
目前未發現有這類現象,此外,在臨床文獻中也未見到這樣的報道。
4、能否加大劑量使用孟魯司特鈉?效果如何?孟魯司特鈉使用時間最長能用多久?
臨床用藥一般遵從說明書的用法,不建議違規使用(加量、減量等),可長期使用。說明書未規定具體療程,在文獻中也沒有見到確定的療程規定,但作為GINA推薦的控制性藥物一般應該長期使用,具體的使用時間長短取決於臨床上患者的治療反應。某些醫生的經驗是一般先用一個月,效好即可持續使用。使用時間最長的患者已經連續使用了四年,效果良好。
5、孟魯司特鈉對於哮喘治療的意義何在?
孟魯司特鈉用於治療哮喘,其更重要、更基本的意義在於預防、減少哮喘的急性發作次數。
6、何時開始減量治療?
對大多數哮喘控制藥物來說,哮喘病情的改善在初始治療後的數天內開始,但只有在3-4個月後才可能發揮最大作用。
對於嚴重的,臨床治療不充分的哮喘患者,哮喘控制藥物發揮最大作用的時間可能更長。
只有當哮喘達到並維持哮喘控制至少3個月時,才能考慮減量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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