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心臟手術病人出院後如何複查?
心臟手術病人出院時應保管好出院病歷資料,在出院3-6個月期間到醫院門診進行復查,複查時應拾病歷資料和其它醫院所做的各項檢查結果,如心電圖、X光胸片、化驗檢查等為參考。也可利用信函方式與醫院聯絡,瞭解目前的活動量如何;能從事什麼樣的工作和體力活動;平時有什麼症狀或不舒服;飲食情況如何;每日尿量多少;最近是否去醫院檢查過,如有請將檢查結果隨信告知;目前還在吃什麼藥,用量和服用方法如何。
心臟手術後病人遇有下述情況應就醫複查。
(1)身體任何部位的感染時。
(2)不明原因的發熱時。
(3)有明顯心慌氣短,並出現浮腫時。
(4)有皮下出血,血尿等出血傾向時。
(5)發生新的心律不齊時。
(6)突然暈厥、偏癱或下肢疼痛、蒼白現象發生時。
2、換瓣病人手術、分娩時應做哪些特殊處理?
瓣膜替換術後抗凝期間,可能因外傷或其他疾病需要手術治療,或育齡婦女面臨分娩一關,也必須有一個正確的認識和處理。
(1)抗凝與手術:作體表小手術,容易加壓止血,如拔牙後進行很好的壓迫,可以停止抗凝。作胸腔穿刺,也不停藥,但要密切觀察有無出血徵象,在進行深部的手術操作時,由於對創面不易壓迫,容易流血不止,如刮宮、胸、腹腔手術和其他一些選擇期手術,預先2-3天停抗凝藥,術後36-48小時再重新抗凝治療。遇到急診手術時,可以使用維生素K,立即終止抗凝狀態,並以凝血酶原時間監視凝血情況,這些措施由醫生確定,但病人必須向醫務人員說明自己的抗凝情況。
(2)分娩與抗凝:瓣膜替換的婦女最好避免懷孕,萬一懷孕,妊娠期間抗凝藥對胎兒有一定影響,尤其是頭3個月,有條件可以住院,在醫務人員監護下改用肝素抗凝,以後應用華法令。預產期前半個月應住進醫院,改用肝素抗凝,並由醫生檢查、用藥和確定生產方式。產後3天如陰道流血不多,再酌情開始抗凝。
(3)手術、分娩對心功能的維護:瓣膜替換後心功能理應得到改善,只偶有心慌氣短,可以從事輕體力勞動和正常工作,是能夠隨再手術和妊娠、分娩的負擔的。如只能生活自理,不能從事任何體力活動,稍活動即感心慌氣短,說明心功能較差,沒有多大代償能力,應避免妊娠,如已懷孕應中止妊娠,否則損害心功能,事與願違。
小手術對心功能負擔不大,勿須多慮。中等以上的急診手術,或臨近分娩時,心功能代償不良,須在醫院由專科醫生嚴密監護慎重處理,爭取平安地渡過手術或分娩。此外,在進行手術或分娩時要注意選擇適當的麻醉方法力求麻醉平穩,儘量避免影響心肺功能。術中應仔細止血,術前,術中及術後均應使用抗生素,防止感染。
3、如何把握好抗凝治療的規律?
心臟內安裝了機械瓣以後,必須終生抗凝,否則會因瓣膜及其附近發生凝固造成血凝,既影響瓣膜的啟閉功能,又可引起身體重要臟器的栓塞。所以,瓣膜替換手術後需服用某種抗凝藥,降低血液凝固性,不致發生栓塞。然而如抗凝藥使用不當或過量,容易引起出血傾向。因此術後服用抗凝藥是一個長期而又細緻的任務,但只要摸清藥物用量和規律,掌握觀察方法,自然而然地變成日常生活中的一部分,也就不成為負擔了。
(1)抗凝治療常規:機械瓣替換術後第2天開始應用抗凝藥。用藥品種及用藥方法均由醫生選擇和調整,病人只需遵照醫囑密切配合就可以了。出院時,醫生會明確指示應服的藥物和藥量,出院後可按醫囑服用維持量。
(2)用藥量的臨測與調整:出院之初應當1-2周檢查一次凝血酶原時間活動度,保持凝血酶原時間為其正常對照的1.5-2.0倍(即正常對照為12秒,應達到18-24秒),若有出血傾向應減1/2或暫停1天,再服半量3-5天覆查。連續1個月凝血酶原時間或活動穩定在滿意範圍內,可延長複查凝血酶原時間。
(3)替換生物瓣的抗凝:生物瓣替換後早期(3個月出售)應進行抗凝治療,凝血酶原時間延長1.5倍(18-20秒)即可。有時使用阿期匹林加潘生丁,替代抗凝藥。
4、手術後怎樣安全度過早期休養生活?
術後3個月以休養為主。術後3-6個月根據您的心功能、體力情況和工作性質可考慮半天輕工作、半天休息,體力勞動必須循序漸進,從輕到重,若無不適,則可勝任;若感勞累、心慌、氣短,則應立即停止。術後6個月根據您的情況可考慮恢復全天工作,逐漸到正常工作。
手術後三個月是克服手術創傷、康復體質的重要階段,應當精心療養,認真做到以下幾點:
(1)根據您的體力情況,進行適當的室內和室外活動,要量力而行,循序漸進,以不引起心慌氣短為度。
(2)冬季天氣冷,稍有不適應立即就診。
(3)飲食要營養,品種多,有條件可多吃水果。
(4)要保持心情愉快、可適當參加娛樂活動。
(5)繼續按時服用醫生指示的各種藥物特別是洋地黃製劑。
(6)術後三個月應到醫院作一次詳細的檢查,根據結果決定今後的療養方針。
(7)如有不適及時和醫院電話聯絡。
(8)特別敬告:術後一定按醫囑服用華法林,終生隨時保持與醫院聯絡。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