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臨床實踐中,病人詢問最多的一個問題是“人工關節能維持多少年”,當他們聽到人工關節可能出現這樣或那樣的併發症,而且將來極有可能需要再次手術時,對於有些病人,甚至某些醫生勸說病人放棄手術治療,其理由是:花了錢,又受了罪,最後還不能一勞永逸。作者認為這種觀點是錯誤的,因為這裡存在一個生活質量的問題,例如一個完全臥床8年的類風溼性關節炎病人,入院時35歲,全身各關節均已受累,尤其是雙髖、膝及足破壞嚴重。對於這樣一個病人來說,不僅僅是家庭和社會的負擔,而且長期的心理壓力和病痛,己經使其失去了生活的勇氣,病人骨質疏鬆十分嚴重,一般情況也不理想,但是做了人工關節置換後病人可以重新站立行走,能基本勝任日常生活活動,部分恢復以前的工作。
可以說這麼重的病人我們術前已經知道遠期療效不會很好,遲早會出現假體鬆動等併發症,但同時也認為,給這樣的病人創造一個數年內接近正常人的生活是非常有意義的,一個人的生命不僅僅在於生存本身,而生命的質量更為重要,為了提高生活質量而冒手術的風險,忍受手術帶來的痛苦,是完全值得的。試想這樣一位完全臥床不起失去生活信心的病人,如果繼續保守治療,即使活到100歲,其生命的價值何在?如果為減少手術次數,讓病人繼續躺到60歲再手術,那麼手術的意義還有多大呢?這實際上就是花費和收益比的問題。將來10~20年後,即使人工關節出現問題,也可以進行翻修。另外,隨著社會發展和科技進步,我們完全有理由相信到那時,人工關節技術將更為完善。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