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視合併斜視的治療原則比較複雜,應該因人而異制定治療原則,
以下是我們多年來摸索的治療原則:
(1)間歇性外斜視:如果孩子經過弱視訓練,雙眼的視力平衡,同時檢查發現雙眼視功能逐漸變壞,可以考慮先行斜視手術,然後再行弱視訓練
(2)部分調節性內斜視:雙眼視力平衡後,孩子應該在存在三級視功能的情況下儘早手術,手術後重新配戴合適的眼鏡後,再行弱視治療。
(3)恆定性外斜視:可以考慮先行弱視治療,待視力達到正常後再行斜視手術治療。
(4)恆定性內斜視:可以考慮先行弱視治療,視力達到正常後再行斜視手術治療。
(5)麻痺性斜視:如果存在代償頭位,為了儘快糾正代償頭位帶來的骨骼、牙齒、頸部肌肉的發育異常,可以先考慮施行手術,手術後再行弱視治療。
(6)DVD等特殊型別的斜視,根據不同的病情,分別制定不同的治療原則。
為什麼不應該先做斜視手術然後再行弱視治療?
部分醫院經常先給孩子行斜視治療,然後再囑咐孩子行弱視訓練,只是不對的,應為斜視的孩子弱視程度是不一樣的,當然存在屈光參差行弱視和單眼重度弱視,如果安排不合理,做完斜視手術的孩子,需要弱視訓練;
如果是需要單眼遮蓋,遮蓋單眼後,往往會破環孩子斜視矯正後的雙眼視覺的平衡,即破壞融合,增加了新的斜視發生的基礎,久而久之容易形成新的斜視,外斜的孩子術後斜視容易復發,內斜的孩子術後容易發生外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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