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精神疾病?所謂的精神疾病就是指一類以認知、情感、意志、行為異常為特點的常見覆雜性疾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鬱症,情感障礙,焦慮症,痴呆,強迫症,孤獨症,酒精,毒品或其他物質依賴,進食障礙等。精神疾患常常會導致工作能力下降,生活不能自理,與人交往困難,伴隨的恐懼、焦慮、緊張、絕望等心理因素又是心腦血管疾病、高血壓、惡性腫瘤、潰瘍病等的重要致病因素。此外,精神疾病有可能給患者及其親屬帶來社會歧視、自罪感等間接的不利影響。
關於精神疾病的病因到目前為止並未完全闡明。大部分研究顯示精神疾病的病因不是單一的致病因素,而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所形成的,包括生物、環境、心理、社會等因素。估計目前全球共約有4.5-5億各類精神和腦部疾病患者,即每4個人中就有1人在其一生中的某個時段產生某種精神障礙。
精神疾病一般都有緩慢的發展過程,一部分是相對是比較容易矯治的,還有一部分是較難治療的,需要經過長期正規系統治療,但是大部分患者可以康復,保持社會功能的基本完整以及人際交往關係。所以精神疾病並不可怕,可怕的是發現了不去注意,不去治療。總之,一旦發現家人有精神症狀,應及到正規醫院治療,及時恢復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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