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
一種合併有高血壓以及葡萄糖與脂代謝異常的綜合徵。伴有低密度脂蛋白升高和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降低。代謝綜合徵是多種代謝成分異常集聚的病理狀態,是一組複雜的代謝紊亂症候群,是導致糖尿病心腦血管病的危險因素,其集簇發生可能與胰島素抵抗有關,目前已成為心內科和糖尿病醫生共同關注的熱點。
診斷標準
根據中華醫學會2004年制定的我國代謝綜合徵診斷標準,具有以下4項中的3項以上者可診斷。
1、超重和肥胖;2、高血糖;3、高血壓;4、血脂紊亂。
1、超重和肥胖:
體重指數 ≥25。
2、高血糖:
空腹血糖≥6毫摩爾/升及或餐後2小時血糖血糖≥7.8毫摩爾/升和或已確診為糖尿病者。
3、高血壓:
收縮壓/舒張壓≥140/90mmHg,和或已確診為高血壓並治療者。
4、血脂紊亂:
空腹甘油三酯≥1.7毫摩爾/升和或空腹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男<0,9毫摩爾/升,女性<1毫摩爾/升。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