偶有患者諮詢乳腺癌治療後生育問題,在此集中解答。
依據:中國抗癌協會乳腺癌診治指南之生育指導:
雖然目前沒有證據顯示生育會影響乳腺癌患者的預後,但在選擇是否生育,以及何時生育時必須充分考慮患者疾病復發的風險和治療對後代的影響。
(1)乳腺原位癌患者在結束了手術和放療之後即可考慮生育。
(2)淋巴結陰性的乳腺浸潤性癌患者在手術2年後可考慮生育
(3)淋巴結陽性的乳腺浸潤性癌患者在手術5年後可考慮生育。
(4) 需要輔助內分泌治療的患者,在受孕前3個月停止內分泌治療(例如諾雷得、三苯氧胺或其他SERMs),直至生育後哺乳結束,再繼續內分泌治療。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