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床上根據頭痛起病方式可分為:
①急性起病的頭痛:常見如蛛網膜下腔出血和其它腦血管疾病、腦膜炎或腦炎等。
②亞急性起病的頭痛:如顳動脈炎、顱內腫瘤等。
③慢性起病的頭痛:如偏頭痛、緊張型頭痛、叢集性頭痛、藥物依賴性頭痛等。根據頭痛發生病因,國際頭痛協會於2004年制定的第二版“頭痛疾患的國際分類”(the International Classification of Headache Disorders 2nd Edition, ICHD-II)將頭痛分為三大類:
①原發性頭痛(the primary headaches):包括偏頭痛、緊張型頭痛、叢集性頭痛等。
②繼發性頭痛(the secondary headaches):包括頭頸部外傷、顱頸部血管性因素、顱內非血管性疾病、感染、藥物戒斷、精神性因素等多種原因所致的頭痛。
③顱神經痛、中樞性和原發性面痛、以及其它其他顏面部結構病變所致頭痛及其他型別頭痛。
發病原因引起頭痛的病因眾多,大致可分為原發性和繼發性兩類。前者不能歸因於某一確切病因,也可稱為特發性頭痛,常見的如偏頭痛、緊張型頭痛;後者病因可涉及各種顱內病變如腦血管疾病、顱內感染、顱腦外傷,全身性疾病如發熱、內環境紊亂以及濫用精神活性藥物等。
具體如下:
感染 顱腦感染或身體其他系統急性感染引發的發熱性疾病。常引發頭痛的顱腦感染如腦膜炎、腦膜腦炎、腦炎、腦膿腫、顱內寄生蟲感染(如囊蟲、包蟲)等。急性感染如流行性感冒、 肺炎等疾病。
血管病變 蛛網膜下隙出血、腦出血、腦血栓形成、腦栓塞、高血壓腦病、腦供血不足、腦血管畸形等。
佔位性病變 顱腦腫瘤、顱內轉移癌、炎性脫髓鞘假瘤等引起顱內壓增高引發的頭痛。
頭面、頸部神經病變 頭面部支配神經痛:如三叉神經、舌咽神經及枕神經痛。頭面五官科疾患如眼、耳、鼻和牙疾病所致的頭痛。頸椎病及其他頸部疾病引發頭頸不疼痛。
全身系統性疾病
高血壓病、貧血、肺性腦病、中暑等引起頭痛。
顱腦外傷
如腦震盪、腦挫傷、硬膜下血腫、顱內血腫、腦外傷後遺症。
毒物及藥物中毒
如酒精、一氧化碳、 有機磷、藥物(如顛茄、水楊酸類)等中毒。
內環境紊亂及精神因素
月經期及絕經期頭痛。神經症軀體化障礙及癔症性頭痛。
其他
如偏頭痛、叢集性頭痛(組胺性頭痛)、頭痛型癲癇。
臨床表現
頭痛程度有輕有重,疼痛時間有長有短。疼痛形式多種多樣,常見脹痛、悶痛、撕裂樣痛、電擊樣疼痛、針刺樣痛,部分伴有血管搏動感及頭部緊箍感,以及噁心、嘔吐、頭暈等症狀。繼發性頭痛還可伴有其他系統性疾病症狀或體徵,如感染性疾病常伴有發熱,血管病變常伴偏癱、失語等神經功能缺損症狀等。頭痛依據程度產生不同危害,病情嚴重可使患者喪失生活和工作能力。
診斷
頭痛診斷依據患者頭部疼痛部位即可診斷。在頭痛的診斷過程中,應首先區分是原發性或是繼發性。原發性頭痛多為良性病程,繼發性頭痛則為器質性病變所致,任何原發性頭痛的診斷應建立在排除繼發性頭痛的基礎之上。
頭痛病因複雜,在頭痛患者的病史採集中應重點詢問頭痛的起病方式、發作頻率、發作時間、持續時間、頭痛的部位、性質、疼痛程度,有無前驅症狀,及有無明確的誘發因素、頭痛加重和減輕的因素等。同時,為更好鑑別頭痛病因及性質,還應全面瞭解患者年齡與性別、睡眠和職業狀況、既往病史和伴隨疾病、外傷史、服藥史、中毒史和家族史等一般情況對頭痛發病的影響。
全面詳盡的體格檢查尤其是神經系統和頭顱、五官的檢查,有助於發現頭痛的病變所在。適時恰當的選用神經影像學或腰穿腦脊液等輔助檢查,能為顱內器質性病變提供診斷及鑑別診斷的依據。
疾病治療
頭痛治療包括藥物治療和非藥物物理治療兩部分。治療原則包括對症處理和原發病治療兩方面。原發性頭痛急性發作和病因不能立即糾正的繼發性頭痛可給予止痛等對症治療以終止或減輕頭痛症狀,同時亦可針對頭痛伴隨症狀如眩暈、嘔吐等予以適當的對症治療。對於病因明確的繼發性頭痛應儘早去除病因,如顱內感染應抗感染治療,顱內高壓者宜脫水降顱壓,顱內腫瘤需手術切除等。
藥物治療
止痛藥物包括:非甾體抗炎止痛藥、中樞性止痛藥和麻醉性止痛藥。非甾體抗炎止痛藥具有療效確切,沒有成癮性優點,是頭痛最常使用的止痛藥,這類藥物包括阿司匹林、布洛芬、消炎痛、撲熱息痛、保泰鬆、羅非昔布、塞來昔布等。
以曲馬多為代表中樞性止痛藥,屬於二類精神藥品,為非麻醉性止痛藥,止痛作用比一般的解熱止痛藥要強,主要用於中、重度程度頭痛和各種術後及癌性病變疼痛等。以嗎啡、杜冷丁等阿片類藥為代表麻醉性止痛藥,止痛作用最強,但長期使用會成癮。這類藥物僅用於晚期癌症病人。除此,還有部分中藥複方頭痛止痛藥,這類藥物對於緩解和預防頭痛有一定幫助。
非藥物物理治療
頭痛非藥物物理治療包括:物理磁療法、區域性冷(熱)敷、吸氧等。對慢性頭痛呈反覆發作者應給予適當的治療,以控制頭痛頻繁發作。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