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際上糖尿病的經典治療模式主要採用內科療法。
2011年3月,國際糖尿病聯盟(IDF)正式發表了關於減肥手術治療糖尿病的立場宣告,承認減肥手術是治療某些肥胖2型糖尿病患者的合適選擇。不久後,中華糖尿病學會與中華醫學會外科學分會聯合釋出了一本書。
明確提出了減肥手術治療糖尿病的適應證:
1、體質指數(BMI)≥35 kg/m2的有或無併發症的2型糖尿病亞裔人群中,可考慮行減肥手術。
2、BMI 30~35 kg/m2且有2型糖尿病的亞裔人群中,生活方式干預和藥物治療難以控制血糖或併發症時,尤其具有心血管風險因素時,減肥手術應是治療選擇之一。
3、BMI 28.0~29.9 kg/m2的亞裔人群中,如果其合併T2DM,並有向心性肥胖(女性腰圍>85 cm,男性>90 cm)且至少額外地符合2條代謝綜合徵標準:高甘油三酯血癥、高密度脂蛋白-膽固醇水平降低、高血壓。對上述患者減肥手術也可考慮為治療選擇之一。
4、對於BMI≥40 kg/m2或≥35 kg/m2伴有嚴重併發症,且年齡≥15歲、骨骼發育成熟,按Tanner發育分級處於4或5級的青少年,在患者知情同意情況下,減肥手術也可考慮為治療選擇之一。
5、對於BMI 25.0~27.9 kg/m2的T2DM患者,應在患者知情同意的情況下進行手術,嚴格按研究方案進行。但是這些手術的性質應該被視為純粹只作為倫理委員會事先批准的試驗研究的一部分,而不應廣泛推廣。
6、年齡<60歲或身體一般狀況較好,手術風險較低的2型糖尿病患者。此外,該共識也詳細闡述了減肥手術治療的禁忌證、手術死亡風險、併發症、術前術後管理等,並且強調了飲食指導的重要性。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