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的臨床研究結果表明,綜合治療是提高療效的根本保證,需要腫瘤外科、腫瘤內科、放療科、放射科和病理科等學科專家密切合作,最好是在任何治療開始前先達成共識,在充分的分期基礎上確定最佳的長期治療規劃。
1、腫瘤可被切除且身體狀況好者(佔半數以上):
術前臨床分期為T1或T1以下者直接手術治療;
T2或T2以上除了直接手術外,還可先做化療或化放療,然後手術。
手術之後,根據病理決定下一步治療:
T1N0:無需進一步治療,隨訪;
T2N0:可不做進一步治療,但如果腫瘤低分化、淋巴管浸潤、神經浸潤或小於50歲者也要術後化療(以氟尿嘧啶類為基礎);
T3,T4,或任何T時有淋巴結轉移,或手術後有腫瘤殘留(顯微鏡下或肉眼發現):都給予化放療→化療(氟尿嘧啶類為基礎的增敏放療和後續化療),或者聯合化療(術前曾用FOLFOX者術後仍然用該方案化療8週期)。
2、如果腫瘤已無法切除,或身體狀況差而不能手術者:
化放療:放療+ 氟尿嘧啶類的增敏化療
化療、姑息性治療
胃癌放療在美國做得較多,胃癌放療對模擬定位、治療計劃制訂、靶區設定等都有較高要求。放療劑量為45-50.4 Gy(每天1.8Gy)。
3、 一旦發現轉移,無論在治療的開始或過程中,應給予姑息性治療。
化療是最有效的姑息性治療方法,適合白天能下床活動半天以上者。
其他治療:營養支援(腸內營養和營養指導)、解除梗阻(支架、鐳射、放療或手術)、疼痛控制(放療和/或藥物)和止血(放療、手術或內鏡治療)。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