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骨科 副主任醫師 劉勇

  隨著社會的進步和發展,交通事故、工傷和生活意外時有發生,涉及四肢、脊柱等運動系統創傷的發生率日益增高,嚴重創傷患者存活或死亡往往取決於能否在短時間內獲得有效的救治,因此掌握正確地現場急救技能對傷者的死亡率和致殘率有重要意義。

  【目的】

  運動系統創傷現場急救目的是挽救生命,最大限度地保全組織器官的完整性,避免繼發性損傷,防止傷口汙染,減少痛苦,創造運送條件,儘快轉運傷者到鄰近的醫療機構使其獲得及時的治療。

  【現場急救處理程式】

  現場急救處理任務是通過快速評價危重傷員,找出威脅生命的創傷並處理,必要時行心肺復甦,處理休克與缺氧,迅速運送至合適醫院。

  (1)評估現場環境:根據受傷原因,判定有無危險因素存在,進而迅速安全地接近傷員,評價傷情後據情況將傷員轉移至安全地帶進行救護。對所有傷員普查後著重發現並處理危重傷員,同時估計救治能力,尋求支援。

  (2)保持呼吸道通暢:窒息患者應及時解除呼吸道梗阻和障礙,對舌後墜造成的阻塞,可立即用口咽管通氣,或將舌牽出固定;口腔內異物、血凝塊、分泌物等立即清除;解開傷員衣領、腰帶;條件許可採取坐位,否則取側臥位或平仰臥位頭偏向一側,防止誤吸;對開放性氣胸進行密封包紮;心跳呼吸停止者儘快行心肺復甦救治。

  (3)止血:對大量出血應及時有效地止血,可根據不同情況,應用壓迫、加壓包紮、填塞、止血帶或抗休克褲等方法。對於大多數出血者,一般多采用繃帶加壓包紮止血法。應防止濫用止血帶,應用止血帶者必須註明上止血帶時間並有明顯標記。

  (4)休克的處理:出現休克者,應積極進行抗休克治療,如以平衡鹽水,林格式液進行靜脈輸液,以補充血容量。同時可採用針刺或指壓人中、十宣、湧泉、列缺等穴位,以提高迴圈及呼吸興奮和人體的應急能力。

  (5)傷口的處理:軟組織傷口用無菌生理鹽水、清水或自來水沖洗乾淨。大而淺易取出的傷口內異物,酌情取出。深而小不易取出的異物,不要勉強取出。刺入體腔或血管附近的異物應保留於原處,不可輕率拔出。嚴密包紮傷口,以免在運送途中創口暴露,增加繼發感染機會。

  (6)離斷肢體的儲存:斷離組織被汙染,用大量生理鹽水或清水沖洗乾淨並擦乾,不必消毒,用乾淨敷料包好,盛入乾淨且密閉的塑料袋內,排除袋中空氣,用線紮緊袋口,然後放入有冰塊的容器中(不要放在冰內,以免凍傷)。禁用任何液體浸泡或置於冰水中。

  (7)臨時固定:有骨折或有嚴重軟組織傷的肢體要用夾板或就地取材,用硬紙板、樹枝、木棍、書本等將傷肢固定。固定應超越傷口上下方的關節。在沒有可用的物品時,可將上肢固定於胸前,下肢固定於健腿。疑有頸椎損傷者應予以頸託固定,胸腰椎損傷者應用平板或鏟式擔架搬運,避免脊柱的任何扭曲。

  (8)快速轉送:傷員經上述處理後,根據傷勢輕重迅速運送至附近的醫療機構,其運送先後順序應是先轉運危及生命者,然後轉運開放性損傷及多發骨折者,最後轉運輕傷員。途中應密切觀察病情,出現生命體徵危象者應及時搶救。

  【止血方法】

  急性大出血是人體受傷後早期致死的主要原因。中等口徑血管損傷出血,可導致或加重休克。當大動脈出血時,如頸動脈、鎖骨下動脈、腹主動脈、股動脈等出血,可於2~5分鐘死亡。因此,當人體受到外傷時,首要的應確保呼吸道通暢和當即採取有效的止血措施,防止因急性大出血而導致的休克,甚至死亡。

  (1)指壓法:用手指、手掌或拳頭壓迫出血區域近側動脈幹,暫時性控制出血。壓迫點應放在易於找到的動脈徑路上,壓向骨骼方能有效,例如,頭、頸部出血,常可指壓顳動脈、頜動脈、椎動脈;上肢出血,常可指壓鎖骨下動脈、肱動脈、肘動脈、尺、橈動脈;下肢出血,常可指壓股動脈、N動脈、脛動脈。指壓法是應急措施,因四肢動脈有側支迴圈,故其效果有限,且難以持久。因根據情況適時改用其他止血方法。

  (2)加壓包紮止血法:最為常用。一般小動脈和靜脈損傷出血均可用此法止血。方法是將滅菌紗布或敷料填塞或置於傷口,外加紗布墊壓,再以繃帶加壓包紮。包紮的壓力要均勻,範圍應夠大。以能適度控制出血而不影響傷部血運為度。包紮後將傷肢抬高,以增加靜脈迴流和減少出血。

  (3)填塞法:用於肌肉、骨端等滲血。先用1-2層大的無菌紗布鋪蓋傷口,以紗布條或繃帶充填其中,再加以包紮。此法止血不夠徹底,且可能增加感染機會。另外,在清創去除填塞物時,可能由於凝血塊隨同填塞物同時被取出,又可出現較大出血。

  (4)強屈關節止血法:前臂和小腿動脈出血不能制止時,如無合併骨折或脫位,立即強屈屈肘關節或膝關節,並用繃帶固定,即可控制出血,以利迅速轉送醫院。

  (4)止血帶法:一般用於四肢傷大出血,且加壓包紮無法止血的情況。使用止血時,接觸面積應較大,以免造成神經損傷。止血帶中以區域性充氣式止血帶最好,其副作用最小。在緊急情況下,也可使用橡皮管、三角巾或繃帶等代替。使用時要注意:

  ①止血帶不宜直接結紮在面板上,應先用三角巾、毛巾等做成平整的襯墊纏繞在要結紮止血帶的部位,然後再上止血帶。

  ②結紮止血帶的部位在傷口的近端(上方)。上肢大動脈出血應結紮在上臂的上1/3處,避免結紮在中1/3處以下的部位,以免損傷橈神經;下肢大動脈出血應結紮在大腿中部。而在實際搶救傷員的工作中,往往把止血帶結紮在靠近傷口處的健康部位,有利於最大限度地儲存肢體。

  ③結紮止血帶要鬆緊適度,以停止出血或遠端動脈搏動消失為度。結紮過緊,可損傷受壓區域性,結紮過鬆,達不到止血目的。

  ④為防止遠端肢體缺血壞死,原則上應儘量縮短使用止血帶的時間,一般止血帶的使用時間不宜超過2~3小時,每隔40~50分鐘鬆解一次,以暫時恢復遠端肢體血液供應。鬆解止血帶的同時,仍應用指壓止血法,以防再度出血。止血帶鬆解1~3分鐘後,在比原來結紮部位稍低平面重新結紮。鬆解時,如仍有大出血者或遠端肢體已無保留可能,在轉運途中可不必再鬆解止血帶。

  ⑤結紮好止血帶後,在明顯部位加上標記,註明結紮止血帶的時間,儘快運往醫院。

  ⑥解除止血帶,應在輸血輸液和採取其他有效的止血方法後方可進行。如組織已發生明顯廣泛壞死時,在截肢前不宜鬆解止血帶。

  【包紮方法】

  包紮的目的是保護傷口、減少汙染、壓迫止血、固定骨折、關節和敷料並止痛。常用的材料是繃帶、三角巾和四頭帶。無上述物品時,可就地取材用乾淨毛巾、包袱布、手絹、衣服等代替。

  一 繃帶使用法

  (一)環形法 將繃帶作環形纏繞,第一圈作環繞稍呈斜形,第二圈應與第一圈重疊,第三圈作環形。環形法通常用於肢體粗細相等部位,如胸、四肢、腹部。

  (二)螺旋反折法 先作螺旋狀纏繞,待到漸粗的地方就每圈把繃帶反折一下,蓋住前圈的1/3~2/3,由下而上纏繞用於四肢包紮。

  (三)螺旋法 使繃帶螺旋向上,每圈應壓在前一圈的1/2處。適用於四肢和軀幹等處。

  (四)8字形法 本包紮法是一圈向上,再一圈向下,每圈在正面和前一週相交叉,並壓蓋前一圈的1/2。多用肩、髂、膝、髁等外。用上述方法時,手指、腳趾無創傷時應暴露在外,以觀察血液迴圈情況如疼痛、水腫、發紫等。

  (五)回反法 本法多用於頭和斷肢端。用繃帶多次來回反折。第一圈常從中央開始,接著各圈一左一右,直至將傷口全部包住,用作環形將所反折的各端包紮固定。此法常需要一位助手在回反折時按壓一下繃帶的反折端。鬆緊要適度。

  二、三角巾使用法

  (一)頭部三角巾包紮法 將三角巾底邊的正中點放在前額弓上部,頂角位到枕後,然後將底邊經耳上向紮緊壓住頂角,在頸後交叉,再經耳上到額部拉緊打結,最後將頂角向上反折嵌入底邊用膠布或別針固定(圖17)

  (二)三角巾上肢包紮法 將三角巾鋪於傷員胸前,頂角對準肘關節稍外側,屈曲前臂並壓住三角巾,底邊二頭繞過頸部在頸後打結,肘部頂角反折用別針扣住。

  【固定方法】

  骨關節損傷必須固定制動,以減輕疼痛,避免骨折端損傷血管和神經,並有利於防止休克和搬運後送。較重的軟組織損傷,也應區域性固定制動。固定前儘可能牽引傷肢和矯正畸形,然後將傷肢放在適當位置,固定於夾板或其他支援物上(可就地取材如用木板、竹竿、樹枝等)。急救固定的目的不是讓骨折復位,而是防止骨折斷端的移動,所以刺出傷口的骨折端不應該送回。固定時動作要輕巧,固定要牢靠,鬆緊要適度,面板與夾板之間要墊適量的軟物,尤其是夾板兩端骨突出處和空隙部位更要注意,以防區域性受壓引起缺血壞死。

  (1)鎖骨骨折固定:將兩條指寬的帶狀三角巾分別環繞兩個肩關節,於肩部打結;再分別將三角巾的底角拉緊,在兩肩過度後張的情況下,在背部將底角拉緊打結。

  (2)肱骨骨折固定:用兩條三角巾和一塊夾板將傷肢固定,然後用一塊燕尾式三角巾中間懸吊前臂,使兩底角向上繞頸部後打結,最後用一條帶狀三角巾分別經胸背於健側腋下打結。

  (3)肘關節骨折固定:當肘關節彎曲時,用兩帶狀三角巾和一塊夾板把關節固定。當肘關節伸直時,可用一卷繃帶和一塊三角巾把肘關節固定。

  (3)橈、尺骨骨折固定:用一塊合適的夾板置於傷肢下面,用兩塊帶狀三角巾或繃帶把傷肢和夾板固定,再用一塊燕尾三角巾懸吊傷肢,最後再用一條帶狀三角巾的兩底邊分別繞胸背於健腋下打結固定。

  (4)手指骨骨折固定:利用冰棒棍或短筷子作小夾板,另用兩片膠布作粘合固定。若無固定棒棍,可以把傷肢粘合;固定在健肢上。

  (5)股骨骨折固定:用一塊長夾板(長度為傷員的腋下至足跟)放在傷肢側,另用一塊短夾板(長度為會陰至足跟)放在傷肢內側,至少用 4 條帶狀三角巾,分別在腋下、腰部、大腿根部及膝部分環繞傷肢包紮固定,注意在關節突出部位要放軟墊。若無夾板時,可以用帶狀三角巾或繃帶把傷肢固定在健側肢體上。

  (6)脛、腓骨骨折固定:與股骨骨折固定相似,只是夾板長度稍超過膝關節即可。

  (7)頸椎骨折固定:傷員仰臥,在頭枕部墊一薄枕,使頭部成正中位,頭部不要前屈或後仰,再在頭的兩側各墊枕頭服卷,最後用一條帶子通過傷員額部固定頭部,限制頭部前後左右晃動。

  (8)胸椎、腰椎骨折固定:使傷員平直仰臥在硬質木板或其他板上,在傷處墊一薄枕,使脊柱稍向上突,然後用幾條帶子把傷員固定,使傷員不能左右轉動。

  (9)骨盆骨折固定:將一條帶狀三角巾的中段放於腰骶部,繞髖前至小腹部打結固定,再用另一條帶狀三角巾中段放於小腹正中,繞髖後至腰骶部打結固定。

  【搬運方法】

  搬動的目的是使傷病員迅速脫離危險地帶,糾正當時影響傷病員的病態體位,以減少痛苦,減少再受傷害,安全迅速地送往理想的醫院治療,以免造成傷員殘廢。平時多采用擔架或徒手搬運。戰時火線上的傷員搬運,必須防避敵人火力,而且常不可能使用平日的搬運工具。搬運傷員可用背、夾、拖、抬、架等方法。

  ①背:背傷員匍匐前進,或者用揹帶加短木,使傷員騎坐其上,然後揹走。

  ②夾:夾持傷員,側身前進。

  ③拖:用大衣、雨衣、布單等包裹傷員,拴繩索或皮帶於其腋下,然後拖拉運走。

  ④抬:雙人徒手抬送傷員。

  ⑤架:就地取材製成臨時擔架,搬運傷員。無論平時或戰時,對骨折、特別是脊柱損傷的傷員,搬運時必須保持傷處穩定,切勿彎曲或扭動。對昏迷傷員,搬運時必須保持呼吸道通暢,可採用半臥位或側臥位。

  【脊柱損傷現場搬運】

  脊柱骨折脫位正確的現場急救和轉運尤其重要。脊柱骨折後,其強度和穩定性大大下降, 易於導致脊髓損傷。但某些傷者,雖然脊柱已經骨折,但脊髓未受到傷害,肢體還能自如地活動,這時,在急救現場不正確的急救和搬運,可以導致不穩定的脊柱受到進一步的損傷,從而導致或加重脊髓損傷,本來肢體還能活動,經過錯誤的急救和搬運反而出現了難以恢復的肢體癱瘓, 因此,對車禍、高空墮落等事故中受傷者,疑有脊柱骨折時,不得任意搬動,搶救、搬運時一定要小心保護,防止再次損傷。方法如下:

  (1)先使傷員兩下肢伸直、靠攏,兩上肢也伸直、貼於身旁,木板或硬擔架放在傷員一側,由三人協同,站在傷員的一側,分別以雙手插入病人的肩背部、腰臀部及兩下肢背側,同時托起,維持脊椎水平位,以平託法或滾動法輕放於硬的門板、木板或硬的擔架上運送。注意所有脊柱骨折病人都必須平臥於硬的平直的擔架上,運送時保持平穩。絕對不可將病人背在背上,摟抱或一個抬頭一人抬足的方法,也不可弓腰抱起運送。千萬不要讓脊柱彎曲或旋轉,翻身時一定要遵循“滾動”原則,即上下身要同時旋轉,像滾木頭一樣,避免可能損傷脊髓的扭動身體的動作。禁止摟抱或一人抬頭,一人抬足的方法,因這些方法將增加脊柱的彎曲,加重椎骨和脊髓的損傷。同時可在傷處墊一薄枕,使此處脊柱稍向上突,然後用幾條帶子把傷員固定在木板或硬質擔架上,使傷員不能左右轉動、移動。一般使用4條帶子:胸、肱骨水平,前臂腰水平,大腿水平,小腿水平,各一條帶子將傷者綁在硬質擔架上。

  (2)對頸椎損傷的傷員,要有專人託扶固定頭部,沿縱軸輕輕牽引,維持頸椎於伸直位,使頭、頸隨軀幹一同滾動,或由傷員自己雙手托住頭部,緩慢搬移。嚴禁隨便強行搬動頭部。睡到木板上後,用頸託固定或用砂袋、硬紙板、摺好的衣物等放在頸兩側加以固定。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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