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孕藥上市以來在國外廣泛使用,早在1990年,Bracken採用薈萃分析(Meta分析)的方法,評估婦女在妊娠早期誤服避孕藥後其分娩的子代發生先天性畸形的風險,分別對先天性心臟缺陷和肢體短小缺陷進行分析,結果發現,先天性心臟缺陷的發生風險為1.06,而肢體短小缺陷的發生風險為1.04。提示妊娠早期服用避孕藥與新生兒生理缺陷之間無相關性。
2009年,N?rgaard等以丹麥全國的醫療資料,對孕婦在妊娠早期服用避孕藥與男嬰兒尿道下裂發生風險的相關性進行了病例對照研究,在1996年1月至2005年12月期間存活的出生男嬰中,選取產後確診的所有尿道下裂病例(n=1 683),每個病例在同一出生醫院且年齡相當的嬰兒中隨機選擇無尿道下裂的10例為對照(n=15 650),研究結果並妊娠早期服用避孕藥男嬰兒發生尿道下裂風險的並沒有增加。
2008年,Jellesen等對1996年至2002年丹麥的92 719例孕婦進行佇列隨訪,研究妊娠期服用避孕藥與胎兒死亡率的關係,結果表明,妊娠期服用避孕藥不增加胎兒死亡的風險(HR=1.01,95%CI 為0.71~1.45)。妊娠前及妊娠期間服用避孕藥與胎兒死亡率增加無關。
綜上所述,妊娠前或妊娠期服避孕藥不增加胎兒生理性缺陷或死亡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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