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兒科 主任醫師 蔡正維

  1、治療目的是抑制性腺在一段時間內的快速發育、以延緩骨骼成熟,提供增加成年期最終身高的可能性。

  2、所用藥物為“促性腺激素釋放激素類似物(GnRHa)”,用藥時間須至骨齡達11歲半(女孩)或12歲半(男孩)為止;視需要每4-6周用藥一次,不得擅自變動。

  3、定期複診:

  ・每3次注射後應複查血清性激素水平;

  ・每年或半年複查骨齡一次;

  ・用藥期需定期隨訪性發育和生長情況,當身高年增長率低於6cm /年時即應同時使用基因重組人生長激素(rhGH)。、

  4、GnRHa與兒童期常用的其他藥物無相互干擾作用。

  5、停藥後仍應定期複診、觀察性發育和生長情況。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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