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患者就診時對超聲檢查的次數及時機有疑問,下面簡單介紹下:
對於產前超聲檢查的次數與時間,不同的國家和地區有不同的認識。有一部分國家產前超聲檢查時常規的檢查,平均每個孕婦介紹2.8次超聲檢查。在婦幼保健院,產科超聲檢查被列為產前常規超聲檢查的專案,一般推薦孕婦11-14周進行胎兒NT檢查、24-28周進行詳細系統的胎兒畸形篩查、32周進行一個超聲檢查的補充篩查、38周進行產前胎兒估重及生物評分的檢查。有下述指徵之一者,無論在哪個孕周,均應進行超聲檢查:
1、雙胎妊娠或者是多胎妊娠。
2、實驗室檢查有陽性發現者,如甲胎蛋白升高或者降低、遊離雌三醇升高,妊娠相關蛋白陽性等。
3、既往有妊娠有結構異常的胎兒出生者,如先天性心臟病,腎臟疾病等。
4、父母親有遺傳性疾病或家族遺傳史者。
5、父母孕期有感染史,如風疹、鉅細胞病毒感染等。
6、母親有糖尿病或其他疾病者。
7、有明顯的致畸因素者,如服用過可能致畸的藥物、接觸過放射線、接觸過毒物等。
8、可疑胎兒死亡者。
9、可疑胎兒宮內生長遲緩者。
10、可疑羊水、胎盤與臍帶異常者。
11、胎兒先露、胎方位的確定。
12、月經不規律者妊娠齡的估計。
13、胎兒生長、胎兒體重評估等。
14、宮頸成熟度的診斷。
15、羊水穿刺定位。
16、子宮大小與妊娠時間不相符。
17、盆腔腫物。
18、可疑宮外妊娠。
19、胎兒宮內狀態的生物物理評分。
20、確定胎兒畸形的隨診觀察。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