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可以考慮懷孕的乙肝患者
1、患急性乙肝的女性經適當治療和合理調養後,幾個月內即可痊癒。等所有指標正常後,再經過一段時間的休養生息,待到體力完全恢復,就可考慮懷孕。
2、慢性乙肝患者首先應弄清自己病情的輕重程度,再決定是否懷孕。
3、對於病毒載量很高,肝功能異常的孕婦,如不進行適當的治療,妊娠可能難以繼續,對此種病例可建議抗病毒治療;
4、僅有乙型肝炎病毒攜帶,但病毒載量不高的患者,B超檢查不提示肝硬化,可以考慮懷孕。
5、病毒載量很高,但病情穩定、肝功能正常的孕婦儘量避免在胚胎各器官發育的孕早期用藥。
二、暫時不能懷孕的乙肝患者
1、如果患者的乙肝炎症正處於活動階段,檢查肝功異常,自覺疲乏、食慾不振、腹脹等,這時應該避免懷孕,肝臟炎症活動階段硬性懷孕,會加重身體負擔,反而容易導致重型肝炎,危及孕婦生命。反過來講,也不利於胎兒的發育生長。因此活動期的乙肝患者,應該首先接受正規的治療,包括抗病毒和免疫調節治療等。待肝功恢復正常、病毒複製指標轉陰或複製能力降低時再懷孕,這樣對於母子均有利。如果B超檢查發現肝炎已經發展到肝硬化程度,最好不要懷孕。對於活動性肝炎患者經治療後,病情穩定,肝功正常半年以上,懷孕較為安全。
2、2010年新版指南指出:育齡期女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若有治療適應症,未妊娠者可應用干擾素或核苷(酸)類似物治療,並且在治療期間應採取可靠措施避孕。
在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過程中發生妊娠的患者,若應用的是拉米夫定或其它妊娠B級藥物(替比夫定或替諾福韋),在充分告知風險、權衡利弊、患者簽署知情同意書的情況下,治療可繼續。妊娠中出現乙型肝炎發作者,視病情程度決定是否給予抗病毒治療,在充分告知風險、權衡利弊,患者簽署知情同意書的情況下,可以使用拉米夫定,替比夫定或替諾福韋治療。
三、乙肝患者懷孕後的用藥注意事項
乙肝患者一旦懷孕,應該終止使用各種具有肝毒性的藥物,如抗生素、抗結核藥物、治療糖尿病藥物等;
四、如何進行母嬰阻斷:
1、2010年新版指南指出:單用乙型肝炎疫苗阻斷母嬰傳播的阻斷率為87.8%。對HBsAg陽性母親的新生兒,應在出生後24 h內儘早(最好在出生後12 h)注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 (HBIG),劑量應≥100 IU,同時在不同部位接種10 μg重組酵母或20μg中國倉鼠卵母細胞 (CHO) 乙型肝炎疫苗,在1個月和6個月時分別接種第2和第3針乙型肝炎疫苗,可顯著提高阻斷母嬰傳播的效果。也可在出生後12 h內先注射1針HBIG,1個月後再注射第2針HBIG,並同時在不同部位接種一針10 μg重組酵母或20μg CHO乙型肝炎疫苗,間隔1和6個月分別接種第2和第3針乙型肝炎疫苗。新生兒在出生12 h內注射HBIG和乙型肝炎疫苗後,可接受HBsAg陽性母親的哺乳。
2、在母嬰阻斷方面,沒有資料證明剖宮產比自然分娩更有優越性。對於HBV―DNA陽性的母親所生的孩子,雖指南建議阻斷後可哺乳,但除非常檢測母乳中的HBV-DNA,否則難確定病毒量,一般不主張母乳餵養。
3、孕婦沒有必要注射高效價免疫球蛋白:妊娠婦女應用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可導致HBV免疫逃逸株的產生,如果該免疫逃逸株在人群中傳播就會影響乙型肝炎疫苗的預防作用。 給HBsAg陽性的母親注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還可能形成抗原抗體免疫複合物,對機體有潛在危險性。還有,妊娠婦女的肝臟並未切除,HBV仍在肝臟內複製,注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劑量很低,不可能產生阻斷HBV母嬰傳播的效果。如果給HBsAg陽性妊娠婦女注射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能降低血中HBV水平,那麼,此法早就被用於慢性乙肝的臨床應用,但事實並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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