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消化內科 副主任醫師 田鋒亮

  急性乙肝患者經過適當治療和合理調養後,數月內即可獲得痊癒,此時檢查肝功能恢復正常,乙肝病毒抗原指標都已轉陰。患者再休養一段時間,體力完全恢復,即可懷孕。

  慢性乙肝患者應該首先搞清自己病情的輕重程度,再決定是否懷孕。

  如果患者屬於病毒攜帶者,長期隨訪檢查肝功系列始終正常、HBVDNA定量陰性,B超檢查不提示肝硬化,可以考慮懷孕。如果患者乙肝炎症正處於活動階段,檢查肝功異常,自覺疲乏、食慾不振、腹脹等,這時應該避免懷孕,肝臟炎症活動階段硬性懷孕,身體負擔加大,肝臟要完成更多的工作,肝炎不易恢復,反而容易導致重型肝炎,危及孕婦生命。

  另外,對於胎兒的發育生長也不利。因此活動期的乙肝患者,應該首先接受正規的治療,包括抗病毒和免疫調節治療等。待肝功恢復正常、病毒複製指標轉陰或複製能力降低時再懷孕,這樣對於母子均有利。

  如果B超檢查發現肝炎已經發展到肝硬化程度,最好不要懷孕。對於活動性肝炎患者經治療後,病情穩定,肝功正常半年以上,懷孕較為安全。乙肝患者一旦懷孕,應該終止使用各種具有肝毒性的藥物,如抗生素、抗結核藥物、治療糖尿病藥物等。

  乙肝孕婦,尤其是乙肝“大三陽”的孕婦,應該在懷孕的第7、8、9月,分別注射1支高效價乙肝免疫球蛋白,以預防乙肝病毒的宮內感染,使新生兒健康出生。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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