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肺病科 主任醫師 張維錄

  藥物熱(DF)是因使用藥物直接或間接引起的發熱,熱型多樣,是藥物療法的不良反應之一。

  常見的易引起發熱的藥物:磺胺類,兩性黴素B,青黴素,氨苄青黴素,青黴胺,博萊黴素,更生黴素,抗組胺藥,巴比妥類,天冬醯胺酶,甲基多巴,苯妥英鈉,普魯卡因胺,奎尼丁,水楊酸類,阿托品,甲狀腺素,腎上腺素,吩噻嗪類,乙醯唑胺,砷劑,緩瀉劑等;

  較常見的易引起發熱的藥物:碘製劑,頭孢菌素類,異煙肼,對氨基水楊酸鈉,利福平,鏈黴素,萬古黴素,多粘菌素E,阿黴素,別嘌呤醇,硫唑嘌呤,西咪替丁,可待因,肼苯噠嗪,呋喃妥因,丙基硫氧嘧啶,鏈激酶,肝素,非那西丁,保泰鬆,利眠寧,鯊肝醇,甲硝唑,左旋咪唑,炎痛喜康等;偶見的引起發熱的藥物洋地黃,胰島素,氯黴素,四環素等。

  一、藥物熱產生 機制可能與下列因素有關:

  (1)藥物的變態反應:藥物作為全抗原或半抗原與體內蛋白結合後均能產生抗體,抗原-抗體複合物被吞噬細胞吞噬後即可釋放內源性致熱源而引起患者發熱。

  (2) 特異質反應:由基因缺陷引起,使用某些藥物時引起溶血性貧血或惡性高熱。

  (3)用藥相關反應,任何患者均可發生。

  (4)藥理作用:藥物破壞、殺滅微生物或細胞,產生內源性致熱源;大量應用抗凝藥致出血亦可出現發熱。

  (5)指藥物影響體溫調節機制,包括對體溫調節中樞、基礎代謝、腺體分泌等的影響。

  二、一般而言,符合以下條件中的2點即可診斷為藥物熱:

  感染性發熱者應用抗生素後,體溫一度下降,繼續用藥,體溫再度升高或應用抗生素後體溫反較用藥前更高,不能用原有感染解釋,也找不到其他原因,而患者一般情況尚可;非發熱性疾病患者用藥後出現發熱,不能用繼發感染來解釋;停用可疑藥物後體溫迅速下降。

  典型的藥物熱出現在用藥後第7~10天,若以前接觸過這次所用的藥物,則常在用藥後數小時內即出現發熱,個別病例可短至1 h或長達25 d。藥物熱的體溫曲線無一定規律,任何熱型均可出現。藥物性抗原或半抗原在體內排洩或被單核一巨噬細胞系統消除的時間約一週左右,故多數患者體溫可在24-48小時內恢復正常,一般不超過1周。也有恢復時間較長者,可能由於肝腎功能損害,藥物代謝及排洩延遲所致。

  以往藥物熱病例中,約半數僅僅表現為單純發熱而無其他伴症,而其中最常見熱型為弛張熱,停藥後體溫恢復正常的時間在1-6天,90%患者可在停藥後3天恢復正常體溫。王君鈺 等曾報道 1例痛風病患者因服用別嘌呤醇、去痛片引起反覆發熱伴皮疹,停用可疑藥物11天體溫漸降至正常。

  對確診為藥物熱的患者,首先停用一切可疑藥物; 補液、 促進體內藥物排洩;緩解臨床症狀,預防和治療併發症; 重症患者可應用腎上腺素皮質激素, 但要謹防激素引發藥物熱的情況。 值得注意的是,鈣劑,抗組胺藥,解熱鎮痛藥也能引起藥物熱,因此不主張使用這些藥物。

  藥物熱有多種免疫機制參與發病,而中藥可能對藥物誘導發熱的多個環節有調節作用,治療藥物熱,應辨證論治,充分發揮中醫中藥的優勢,清熱涼血:生地、赤芍、丹蔘等;清熱解毒瀉火:金銀花、公英、生石膏;養陰生津:沙蔘、玉竹、麥冬、鱉甲等;清虛熱:青蒿、地骨皮等;祛風止癢:防風、地膚子、川芎、桂枝、蟬蛻等。

  由於藥物,尤其是抗生素的濫用,藥物熱在發熱病人中所佔的比例呈現上升態勢,一方面提醒我們合理用藥,另一方面,應提高對藥物熱的重視程度,及早發現,及時治療。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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