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眼科 副主任醫師 田潤

  糖尿病是以糖代謝紊亂為主的全身常見病。我國人群發病率約1%。糖尿病引起的眼部併發症很多,糖尿病視網膜病變是最嚴重的併發症之一。

  1、個體化治療的依據――個性與共性的關係。

  任何現實存在的事物都是共性和個性的有機統一。一方面,共性離不開個性,共性存在於個性之中,一般只能通過個別而存在,任何個別都是一般。另一方面,個性也必然與共性相聯絡而存在,只有個性沒有共性的事物也是不存在的。

  糖尿病視網膜病變就其發病機制而言,與遺傳、環境、心理、生理等多因素有關。糖代謝紊亂是產生DRP的根本原因,此外,血小板的粘著和凝集異常,血粘度的增高,生長激素的作用,缺血缺氧引起新生血管生長因子的增加及免疫遺傳因素等在DRP的發病中也起著一定的作用。

  在其病理學基礎上,微血管系統損傷為其共性。對於不同患者,病變的發展與代謝障礙的程度、發病年齡、病程的長短、遺傳因素及糖尿病控制情況有關。

  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的患者就症狀而言,其共性表現在糖尿病的多飲、多食、多尿、疲勞、消瘦等症狀。在視網膜病變初期,一般無眼部自覺症狀。隨著病變的發展,可引起不同程度的視力障礙。表現出不同的個性,即特殊性。如視力下降,視物變形,黑影浮動,閃光感,視野缺損等症狀

  在體徵方面,共同的基礎是視網膜微迴圈異常。表現為體徵則體現出個性的特殊性。在病變的不同階段也有其相對的共性特徵。也正是根據這些特徵對DRP進行分型與分期。但是對於每個患者都有著各自不同的體徵表現。

  可見,對於不同患者的治療應根據其具體的個性表現制定個體化的治療方案。只有將共性與個性完善結合,充分綜合考慮患者特殊性,選擇適合的個體化的治療措施,才能得到理想的最佳治療效果。

  2、關於個體化治療方法的研究――堅持認識論的觀點。

  辯證唯物主義認識論認為主體反映客體的認識過程是充滿矛盾的過程,是矛盾的不斷產生和解決的過程,是在實踐的基礎上,由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又由理性認識到實踐,是實踐、認識、再實踐、再認識,迴圈反覆、不斷髮展的過程。

  對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的研究中人們不斷探討有效的治療措施。

  藥物治療。

  目前,藥物治療對DRP並無確切的療效。60年代初期發現經水楊酸鹽治療類風溼關節炎同時有糖尿病的患者,DRP的發生率極低。阿司匹林對血小板的凝集有抑制作用,在臨床上對微迴圈血栓的形成有一定預防作用。基於這些臨床與理論的認識,對糖尿病患者應用阿司匹林,以預防DRP及在早期DPR患者中應用。

  但效果仍不肯定。對於血脂高的患者給予低脂膳食及降膽固醇藥物治療也有報道可以減少滲出及提高視力。活血化瘀,促進血液迴圈的藥物對於改善視網膜缺血缺氧狀態也有一定的作用。

  光凝治療。

  部分缺氧的視網膜被光凝破壞,視網膜的耗氧減少,存留的視網膜組織缺氧狀態得到緩解。不再產生新生血管生長因子。這樣使得已有的新生血管退縮,且不再產生新生血管,以達到保持部分視網膜視功能的目的。對於非增殖性DRP,光凝可將需氧量最高的外層視網膜灼傷成為瘢痕,使內層得到較多的氧供給,並可消除由於缺氧而產生的血管增殖因子。這些機制是光凝在對DRP的治療中取得最好療效及廣泛應用的原因。

  冷凝治療。

  冷凝的機理與光凝相同。對於視網膜周邊部光凝所不能達到的部位,光凝所不能達到的深度,屈光間質混濁不能採用光凝的患者可應用冷凝阻止病變的發展。但由於廣泛的冷凝會引起玻璃體收縮導致玻璃體出血或視網膜脫離,對於重度玻璃體視網膜牽引的患者應慎用。

  手術治療。

  主要用於治療增殖性糖尿病視網膜病變(PDR)引起的併發症。如對於長期不吸收的嚴重的玻璃體積血,可行玻璃體切除術。對於視網膜脫離,可行相應的修復手術。腦垂體部分切除術對部分患者減輕視網膜病變的血管病變有一定的作用。但應慎用,對於少數全身情況和視力預後較好,又不宜光凝的患者,可考慮選用。

  3、個體化治療的具體措施――系統論的應用。

  整體性原則。

  人是一個有機整體,在對區域性的治療過程中應充分考慮整體,即患者的全身情況。由系統論可知,部分與整體是相互制約,相互作用的。我們在實際應用中即要看到區域性治療的重要性也應看到整體與之的相互影響作用。

  個性化治療也從另一個層面體現了整體性原則。不同患者的全身狀態往往是對其進行相應治療的一個重要指標。應從整體與區域性的辯證關係出發,制定患者的個體化治療發案。

  血糖的控制是治療的關鍵。美國DCCT研究結果表明強化控制血糖可預防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的發生並延緩其進展[4]。根據患者糖尿病的型別、年齡、病程、眼部治療的需要等給予藥物或胰島素治療。如對於需要行手術治療的患者,圍手術期內可以用胰島素控制血糖。

  血壓的控制。糖尿病患者中有高血壓比無高血壓者更易發生嚴重的DRP。可見,對於已有其他高危因素的患者,更需在控治高血糖的同時注意對血壓的監測及高血壓的治療。

  腎病。對於合併有腎性高血壓的糖尿病患者,其眼底表現包括高血壓性視網膜病變和腎性視網膜病變。腎性視網膜病變合併DRP的患者,新生血管性青光眼的發生率增加,一旦發生,治療困難。對DRP的治療,最好在增殖前期或增殖期早期行鐳射光凝,且應在腎衰早期,高血壓及腎性視網膜病變出現之前進行。血透治療可以減輕瀰漫性視網膜水腫及黃斑水腫。但在透析過程中會出現暫時性眼壓增高,應加以監測[5]。

  妊娠。妊娠期血糖會升高,致使有糖尿病的孕婦,其DRP加重。對於這些患者應該加強監測。對於已有增殖前或增殖期DRP患者可早做鐳射治療。

  動態性原則

  唯物辯證法認為世界上的事物都不是一成不變的。系統論也強調任何系統都處在運動變化之中。作為一個系統的人來說也必然在變化中。對於患者來說,隨著其年齡、環境、心理等的變化,其病情也在不斷的變化中。在不同時期應該採取不同的治療措施。

  非增殖期DRP。

  對於有黃斑水腫及環形滲出病變者可行區域性鐳射光凝。

  增殖前期DRP。

  由於大面積毛細血管無灌注及視網膜廣泛水腫,應行全視網膜光凝(PRP)[5]。

  增殖期DRP。

  一旦有新生血管形成,均應行全視網膜光凝。PRP後所有患者均需定期複診,並行熒光血管造影、視野、眼電生理等檢查。常規PRP後隨診,如果熒光造影顯示有新生血管和毛細血管無灌注,再考慮加強PRP,若需要還可作直接光凝。對於有視乳頭新生血管(NVD)的患者更應勤加複診,如果術後複查時,仍然有50%的NVD未萎縮,或3個月後仍可見25%的NVD,學在原有鐳射斑間隙中補充光凝,或延伸周邊部光凝範圍。

  至6個月還未萎縮的NVD,直接光凝供養血管。PRP術後2-3月仍存有的黃斑水腫,可做後極部區域性光凝或格子樣光凝。對於病情頑固,有虹膜新生血管的患者,可行冷凝,在每一象限鞏膜外表面冷凝周邊視網膜,促使NVD或視網膜新生血管(NVE)退縮。

  對於有嚴重併發症的患者應給予相應的治療。如對於糖尿病性增生性視網膜病變所致的玻璃體積血性藥物治療長期不吸收的患者,玻璃體切除術是安全有效的治療方法,術後併發症少,手術效果好[6]。合併視網膜脫離者,聯合注入氣體和/或液體。

  恢復正常視網膜解剖結構關係,保持眼球完整性,以便作鐳射光凝或冷凝。白內障合併增生性糖尿病視網膜病變患者在玻璃體手術中,同期行白內障摘除和後房型人工晶狀體植入術,可使大多數患者視力改善,且無明顯併發症發生。

  最優化原則。

  個體化治療充分體現了系統方法所要達到的目標DD最優化。對於不同患者,在多種方案中經過權衡整體得失,求利避害,優化選擇,最終得到的個體化治療方案是最利於患者的最優方案。

  *小結。

  對於糖尿病視網膜病變患者的個體化治療,充分體現了哲學客觀、辯證、歷史的思想。在實際醫療應用中具有可行性、必要性、有益性。對於具體病例,應精心選擇或聯合應用不同的治療手段、治療途徑,並在對病情的動態觀察中及時加以調整,具體情況具體分析。本著全面、辯證的觀點動態看待具體患者,靈活應用豐富的醫學知識,制定個體化治療方案,糖尿病視網膜患者必將會得到理想的治療與預後。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相關問題





| 私隱政策 | 聯繫我們 |

© Copyright 2023 LOOKUP.TW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