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普外二科、肝膽血管外科 主任醫師 陳倫牮

  外科手術為根治包蟲病的的首選方法,應爭取在壓迫症狀或併發症發生前施行。主要有兩種術式:內囊摘除術,外囊剝除術。

  內囊摘除術時先用細針將囊液抽去(慎防囊液外溢),然後將內囊摘除。內囊與外囊僅有輕度粘連,極易剝離,常可完整取出。肺、腦、骨等部位的包蟲病亦應行摘除手術。在手術摘除包蟲內囊之前,向包蟲囊內注入高滲鹽水以助殺死原頭蚴。

  可根據病灶部位及大小酌情選擇採用外囊剝除術。

  苯並咪唑類化合物是近年來國內外重點研究的抗包蟲藥物,在動物實驗的基礎上試用於臨床並取得了一定的療效。按照WHO意見,阿苯達唑和甲苯咪唑均列為抗包蟲的首選藥物。

  有作者認為其適應證如下:

  ①繼發性腹腔或胸腔包蟲病,多發生於原發性肝或肺囊型包蟲病併發破裂之後,亦可因包蟲手術時保護不嚴,或因誤作診斷性穿刺,致使包蟲囊液外溢,繼發種植擴散,病變遍及全腹腔或全胸腔,手術難以根除。

  ②多發性或多臟器囊型包蟲病,或複發性包蟲病,病人不願或難以接受再(多)次手術。

  ③病者年邁體弱或並存重要器官的器質性疾病,手術耐受性差。

  ④經手術探查或不能根治的晚期肝泡球蚴病,或繼發肺、腦轉移者,藥物治療可緩解症狀,延長存活期。

  ⑤無論囊型或泡型包蟲病,化療作為手術前後輔助用藥,可減少複發率,提高療效。

  可苯達唑問世後,在治療包蟲病方面有取代甲苯咪唑的趨勢,阿苯達唑吸收較好,其血清濃度比甲苯咪唑高100倍。包蟲囊液中濃度比甲苯咪唑高60倍。

  以治療囊型包蟲病時,其劑量每日10~40mg/kg,分2次服,30天為一療程,可視病情連續數個療程,其療程優於甲苯咪唑,尤以肺包蟲病為佳。對泡型包蟲病國內有人建議長期較大劑量的阿苯達唑治療,其每日劑量為20mg/kg,療程可從17月~66月(平均為36月)不等,經長期的隨訪,發現CT掃描示明顯進步,大部分病例原病變區域全部鈣化而獲痊癒,有效率達91.7%。

  一般病人對長期治療均能耐受,未見嚴重的毒副作用,但治程中宜隨訪肝、腎功能與骨髓。孕婦忌用。

  甲苯咪唑國外採用劑量與療程不一。劑量自每日20~200mg/kg不等,通常以每日40~50mg/kg為宜,分3次口服,療程1月,休息半月再服另一療程,一般治療3個月。也有人認為治療囊型包蟲病者需用藥1~6月,而治療泡型包蟲病則需延長療程,久者可達3~5年。

  療效報告不一,部分囊型包蟲病患者可望治癒,肺包蟲病之療效優於肝包蟲病。甲苯咪唑吸收差,一般空腹服用僅1%吸收,為求提高療效,服藥時應配合脂肪餐,藥物容易和脂肪一併吸收,據報告脂肪餐伴服時吸收率可為5%~20%。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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