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6個月
此階段為DDH治療的黃金時段,方法簡便易行,依從性好,療效可靠,併發症少。
DDH治療的目的是取得穩定的同心圓復位,避免股骨頭缺血性壞死(AVN)。早診斷、早治療是提高療效的關鍵。貴陽市婦幼保健院兒外科陳後平
1、 臨床表現與體徵:大腿皮紋和臀紋不對稱,關節彈響和下肢不等長等。脫位側髖關節外展試驗陽性。 Ortolani/Balow徵陽性。肢體不等長,Allis(Galleazzi)徵陽性等。
2、 影像學檢查: ≤4個月患兒首選髖關節B超檢查,Graf法;>4個月患兒可拍X線雙髖正位片,常用指標為Perkin方格、髖臼指數(AL)、中心邊緣角(CEA)、Shenton線、淚滴(Teradrop)徵。
3、 治療:首選Pavlik 吊帶,維持髖關節屈曲100°~110°,外展20°~50°。24小時維持。禁脫位動作(包括檢查和更換衣服)。定期B超檢查,1次/1~2 周 。若3周後B超提示取得同心圓復位,則繼續維持2~4個月。然後使用外展支具直至髖臼指數(AL)<25°,中心邊緣角(CEA)>20°。如果3周後B超及臨床檢查提示未取得復位,則停用 Pavik 吊帶,改用其他治療方法。否則後脫位的股骨頭持續壓迫髖臼壁可致吊帶病(髖臼後壁發育不良)。其他治療方法包括支具(固定體位同吊帶)或直接採用閉合石膏固定,禁忌非麻醉下復位、穿戴極度(蛙式)外展支具,以避免損傷股骨頭軟骨和A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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