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內分泌科 副主任醫師 馬明福

       Graves病,即瀰漫性毒性甲狀腺腫,是臨床最常見的一種甲亢型別,約佔甲亢的80%~85%,好發於20~40歲的中青年女性。本病的治療方法主要有三種:抗甲狀腺藥物、放射性碘131治療和甲狀腺次全切除手術。其中,藥物療法以其療效確切、簡便無創、併發症少、不會造成永久性「甲減」而在臨床上應用最廣。不足之處是此法療程長,停藥後容易復發。下面就藥物治療涉及的一些關鍵問題簡述如下:
  哪些甲亢患者適合藥物治療?
  藥物治療甲亢的適應證有:
  ①病情較輕、甲狀腺輕至中度腫大者;

  ②年齡在20歲以下、孕婦、年邁體弱或合併嚴重心、肝、腎疾病而不宜手術者;

  ③術前準備;

  ④手術後復發且不宜用放射性碘131治療者;

  ⑤放射性碘131治療後的輔助治療者。
  抗甲狀腺藥物的作用特點及用法
  臨床常用的抗甲狀腺藥物有甲巰咪唑(MMI)和丙基硫氧嘧啶(PTU)。其作用機制均為抑制甲狀腺激素的合成,但對已經合成的甲狀腺激素不起作用,也不能阻止甲狀腺激素的釋放。
  因此,抗甲狀腺藥物需要服用1~2周,待先前儲存在甲狀腺濾泡內的甲狀腺激素大部分消耗掉以後方能見效,而要將患者的高代謝狀態降至正常水平則需要4~8周。

  甲巰咪唑的半衰期為4~6小時,作用可維持24小時,故可將全天藥量於早晨一次頓服,療效等同於每日3次口服;而丙基硫氧嘧啶的半衰期僅為2小時,藥效短,故需每日服藥3次。
  此外,由於丙基硫氧嘧啶起效快,且可在外周組織抑制T4轉變為活性更高的T3,故是救治甲亢危象的首選藥物。
  抗甲狀腺藥物有哪些常見的副作用?
  抗甲狀腺藥物的副作用主要有白細胞減少和藥物性皮疹,其它還有肝功能損害等,這些副作用多發生在開始服藥的1~2個月內,因此,在藥物治療最初1~2個月內,至少每兩週要進行1次血液檢查,包括血常規、肝功等。
  當白細胞<4×109/L,中性粒細胞<2×109/L時,則須加用升白細胞藥物(如利血生、鯊肝醇、維生素B4)。如果經過上述治療,白細胞仍<3×109/L,中性粒細胞<1.5×109/L,同時伴有發熱、咽痛、關節痛等粒細胞缺乏症狀時,患者要立即停藥,同時給予粒細胞集落刺激因子,加用有效廣譜抗菌素對症治療,有條件的患者應予消毒隔離,否則會導致嚴重感染甚至危及生命。
  較輕的藥物性皮疹,可加用抗過敏藥物或更換其它硫脲類藥物,一般不必停藥;倘若皮疹嚴重,惡化成「剝脫性皮炎」,則須立即停藥,並給予糖皮質激素治療。
  抗甲狀腺藥物的合理選擇
  由於甲巰咪唑的安全性相對較好、藥效平穩、患者治療依從性高,故國際上推薦甲巰咪唑作為甲亢藥物治療的首選。但以下三種情況除外:①甲亢危象;②T3?型甲亢;③孕早期甲亢患者。臨床上這三種情況首選藥為丙基硫氧嘧啶。

  如何適時調整抗甲狀腺藥物的劑量?
  甲亢的藥物治療可分為「控制」、「減量」和「維持」三個階段。
  「控制階段」可根據患者病情的輕重給予甲巰咪唑10~15mg,每日3次,或丙基硫氧嘧啶100~150mg,每日3次。一般1~2周後起效,經過4~8周可使甲亢症狀緩解,T3、T4恢復正常。
  「減量階段」是指每2~3周減量一次,每次減甲巰咪唑5~10mg,或丙基硫氧嘧啶50~100mg。經過2~3個月,當患者病情控制良好,每日甲巰咪唑用量為2.5~10mg,或每日丙基硫氧嘧啶用量為25~100mg時,即可轉入「維持階段」。
  「維持階段」至少要持續1.5~2年。須注意的是,在用藥的任何階段,尤其當患者遭受感染或精神受創時,需加大藥量,待病情穩定後再逐漸減量。
  關於甲亢的輔助治療藥物
  甲亢的輔助治療藥物主要有β受體阻滯劑(心得安等)、甲狀腺素製劑和碘劑,其中碘劑主要用於甲亢的術前準備及甲亢危象的搶救,一般不作為常規用藥。這裡重點講前兩種藥物的應用方法:
  1、β受體阻滯劑

  此類藥物可以改善患者交感神經興奮的症狀,減輕甲狀腺激素過量所致的高代謝表現(心悸、興奮不寧、哆嗦等),還在一定程度上減少外周血T4轉化為T3,一般作為「控制階段」的輔助用藥,尤其是在開始治療的1~2周內,抗甲狀腺藥物尚未發揮作用時,對改善患者的臨床症狀療效顯著。但此類藥物不是治療甲亢的根本性藥物,不能糾正病因,故不作為長期治療用藥,當心率降到80次/分以下,甲狀腺激素水平恢復正常後即可停用此藥。須注意的是,合併支氣管哮喘或嚴重心衰的甲亢患者應忌用此類藥物。
  2、甲狀腺激素製劑

  現在臨床上,一般是從減量階段開始加用甲狀腺激素製劑,目的是為了穩定患者下丘腦――垂體――甲狀腺軸的功能,抑制促甲狀腺激素(TSH)的分泌,避免因「藥物性甲減」導致甲狀腺腫大及突眼加重。此外,還可使甲亢的複發率明顯降低。所用劑量為左旋甲狀腺素(優甲樂)50~100μg/d或甲狀腺片20~60mg/d。此類藥物可長期服用,直至與抗甲狀腺藥物一起停用。
  妊娠及哺乳期甲亢的用藥問題
  多數學者認為,懷孕不會使甲亢病情惡化。因此,甲亢並非是妊娠的絕對禁忌。但與非妊娠甲亢相比,用藥方面還是有所不同。
  孕早期甲亢首選丙基硫氧嘧啶,它較少透過胎盤屏障(僅為甲巰咪唑的1/3),故對胎兒影響不大;孕中、晚期建議改用甲巰咪唑。
  另外,妊娠期甲亢患者的用藥劑量應適當減少,這是因為婦女在妊娠期基礎代謝率本身就高,其基礎心率及甲狀腺激素水平較妊娠前稍高一些。
  因此,宜選擇最小的有效劑量,使甲狀腺功能維持在正常偏高的水平,以免引起母嬰甲狀腺功能減退,影響胎兒的正常發育。
  再者就是服用抗甲狀腺藥物期間能否哺乳的問題。目前認為母親在哺乳期間只要抗甲狀腺藥物的用量不是太大(甲巰咪唑<20mg/d,丙基硫氧嘧啶<450mg/d)應當是安全的。
  由於甲巰咪唑服用後兩小時在乳汁內達到峰值,所以應避開這個時間餵奶,可以選擇在餵奶後立即服藥,這樣到下次餵奶可相隔2~4小時以上。
  如何掌握抗甲狀腺藥物的停藥指徵?
  甲亢是一種自身免疫性疾病,其中,甲狀腺刺激性抗體(TSAb)是導致本病的主要原因,抗甲狀腺藥物雖然能在短期內(2~3個月)使甲狀腺功能恢復正常,但要使血TSAb轉陰卻需要較長時間。
  甲亢的停藥指徵包括以下幾點:
  ①甲亢症狀緩解,甲狀腺縮小,血管雜音消失,突眼改善;

  ②T3、T4、TSH正常,TRH興奮試驗恢復正常,TSAb轉為陰性;

  ③療程達到2年以上;

  ④藥物維持劑量小。

  達不到上述要求者,應延長抗甲狀腺藥物的療程,甚至終身用藥,或改用放射性碘131或手術治療。停藥後復發者可再用抗甲狀腺藥物治療,或改用放射性碘131或手術治療。
  甲亢治療過程中需要監測的指標
  甲亢患者在治療過程中,每隔2~4周應做一次甲狀腺功能(T3、T4、TSH)檢測,同時結合患者甲狀腺腫大及突眼的變化情況來調整用藥劑量。抗甲狀腺藥物可導致白細胞減少,嚴重者可造成粒細胞缺乏。這種情況大多發生在患者初次用藥後2~3個月或再次用藥1~2周後。因此,在開始的「控制階段」,患者每週至少要化驗一次血常規,以保證安全。
  另外,在治療前後均應做肝功檢查。如果患者在用藥前就有肝功異常,多半是甲亢本身所致,此時不必停藥,隨著甲亢的控制,肝功可隨之恢復正常;如果患者用藥前肝功正常,用藥過程中出現肝功異常,則可能是藥物性肝損害,此時應更換藥物或改用其它治療方法。
  影響甲亢痊癒及復發的因素
  影響甲亢痊癒及復發的因素概括起來有以下兩點:
  1、用藥不當,療程不足:減藥過快、間斷用藥或停藥過早是導致病情反覆最常見的原因。目前主張在甲狀腺功能恢復正常後繼續維持治療1.5~2年,複查TSAb轉陰後,方可停藥。若TSAb陽性,療程還要延長直到完全轉陰,這樣才不容易復發。據觀察,大於一年半的「長程」治療,甲亢的治癒率為60%,小於六個月的「短程」治療,甲亢的治癒率僅為40%。
  2、強烈的精神刺激、嚴重感染、過度勞累、妊娠等應激狀態及高碘飲食也是引起甲亢復發的重要因素。
  此外,甲亢的復發與年齡、性別也有一定關係。一般來說,年輕患者和男性患者比年老患者和女性患者更容易復發。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相關問題





| 私隱政策 | 聯繫我們 |

© Copyright 2023 LOOKUP.TW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