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維控制異常的診斷方法:
①思維速度障礙,例如思維過程加快(意念飄忽)或遲緩。
②思維形式障礙,亦稱聯想障礙,主要表現聯想結構的鬆弛.缺乏目的指向、象徵誤用,不合邏輯。例如,思維散漫、病理性象徵思維等。
③思維控制障礙,指病人感到思維不屬於自己,思維活動失去自主性,或覺得為外力控制。例如思維剝奪、思維插入、思維播散等體驗。
④思維內容障礙,例如妄想、類妄想觀念、強迫觀念等。這種分類適合臨床診斷需要,但比較集中於精神分裂症思維障礙的研究,以器質性腦病或其他精神的思惟障礙關注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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