癌症的發生發展及其復發惡化,與精神心理因素密切相關,這是古今一致的認識,有學者明確地把癌症稱作為“心身相關性疾病”。
早在宋代朱丹溪在論述“乳巖(乳腺癌)”發生機制時,斷定多年來人際關係緊張,女子“不得於姑嫂”、“不得於公婆”,心情抑鬱是主因之一。
無法排解的悲哀與乳腺癌關係密切;情緒應激可增強患者的癌症易患傾向,並可改變病程;癌症的治療效果因患者的情緒與個性而異;確信已患癌症的患者,儘管進行早期治療,病情往往會迅速惡化致死;而對癌症持懷疑態度者,卻常常療效較好。復發也與心理因素有關,很多人在復發前6-18個月內有過嚴重的情緒應激;癌症患者發生強烈的偏執症狀時,腫塊的生長就緩慢;有許多自發痊癒的癌症患者是精神分裂症患者。
精神心理因素何以致癌?相關的假說有多種,以下這些比較值得重視。
1、負性情感積累說:可以說是促進癌症發生的高危因素之一。有兩種型別。第一種型別是童年期的嚴重挫折,特別是親情的喪失,並伴有極度的無望,比如早期的父母一方死亡或離去,有受懲罰和孤獨的負性情感積累,感到受社會排斥,情緒不穩定,以後隨著生活的積累,兒童保持和深化了這種斷裂感。第二種型別是老年人的無望情感,成年累月的負性情感積累,最終出現癌的體徵。
2、喪親說:不少研究發現親人的死亡是導致患癌的重要因素。其實喪親本身只是個心理應激源,而不良情緒反應,即個體對喪親事件的心理反應,悲痛過程的強度及性質才是關鍵。
3、抑鬱說:在不良情緒反應中,與癌症關係最密切的是抑鬱、強烈的挫折感、無望和無助等。有人認為是“抑鬱催化了腫瘤”。
4、個性說:“C型性格”者被認為是癌症發生率比一般人高3倍以上,其人格特點表現為過分耐心,迴避衝突,過分合作,屈從讓步,控制負性情緒,追求完美,努力壓抑自我,不善於顯現情感等。
精神心理因素何以致癌?一般認為是主要作用於中樞神經系統。一方面通過神經系統引起自主神經和內分泌功能的失調,免疫功能受到抑制,體內的內環境被打破,使細胞易於變異,產生癌細胞;另一方面,減少體內抗體的產生,阻礙了淋巴細胞對癌細胞的識別和消滅,使癌細胞逃脫免疫系統的“監管”,最終形成癌腫。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