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婦科 副主任醫師 葉利群

  肺栓塞是栓塞物堵塞肺動脈或其分支所引起肺迴圈障礙的疾病,包括血栓栓塞、脂肪栓塞、羊水栓塞、空氣栓塞等,這裡所討論的肺栓塞是其中最常見的血栓栓塞。

  妊娠期凝血因子水平增高,抗凝因子水平相對下降,纖溶酶活性降低,使血液系統處於高凝狀態,這一生理性變化的積極意義是減少了分娩期的出血風險,但同時也增加了血栓形成的風險。肺栓塞是妊娠期危及母胎生命的嚴重併發症,其發病率為0.09‰~0.70‰,是發達國家孕產婦死亡的主要原因,也是我國非產科因素導致孕產婦死亡的重要原因。

  一、妊娠期肺栓塞的高危因素及發病機理

  肺栓塞是靜脈血栓(venous thromboembolism, VTE)的嚴重併發症,妊娠期的肺栓塞主要是由盆腔及下肢靜脈形成的血栓脫落後堵塞肺動脈所致。妊娠期VTE的高危因素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妊娠

  妊娠本身就是肺栓塞的高危因素。妊娠期動脈栓塞和靜脈栓塞的風險均增加,但以靜脈栓塞為主,大約佔80%,且多為下肢(左下肢多見)和盆腔靜脈栓塞。除了孕婦血液呈高凝狀態這一生理因素外,妊娠期靜脈血容量增加、靜脈血流緩慢、妊娠子宮對盆腔靜脈的壓迫、孕婦活動量減少等多種因素的存在,使妊娠期VTE的發病風險比同齡非孕婦女增加7~10倍,發病率為0.5‰~1.2‰。

  (二)獲得性易栓症

  獲得性易栓症包括自身免疫性疾病,如抗磷脂綜合徵、系統性紅斑狼瘡;血液系統疾病,如紅細胞增多症、血小板增多症;內分泌疾病,如糖尿病、Cushing綜合徵;以及腎病綜合徵、肝病、惡性腫瘤等。抗磷脂綜合徵和系統性紅斑狼瘡的孕婦容易發生複發性流產,而一旦成功妊娠,也就成了妊娠期栓塞性疾病的高危人群。

  (三)遺傳性易栓症

  遺傳性疾病有明顯的種族差異,如凝血因子V基因Leiden突變、MTHFR基因突變、凝血酶原基因突變等在白種人,尤其是高加索人中高發,中國人中非常少見;而遺傳性的蛋白C和蛋白S缺陷是中國人靜脈血栓症的重要危險因素。這些遺傳性改變使凝血功能增強而纖溶功能減弱,凝血-纖溶系統失平衡,血管內血栓形成,從而引起一系列妊娠期併發症。

  (四)其他因素

  妊娠期肺栓塞的高危因素還包括:

  (1)靜脈血栓或肺栓塞病史:是妊娠期肺栓塞或(deep venous thrombosis, DVT)的最主要危險因素,再次妊娠時發病風險明顯增加,約1/3妊娠期發生靜脈栓塞的孕婦既往有栓塞病史。

  (2)肥胖:當體重指數>30時,VTE發病風險增加2~3倍,重度肥胖者(體重指數>40)風險更高。

  (3)制動或久坐:有研究發現,長途旅行(連續乘坐交通工具4 h以上)之後的幾周內發生靜脈栓塞的風險增加2倍。

  (4)攝入過量紅肉或加工肉類、果蔬類攝入不足等。

  上述因素,尤其是遺傳性或獲得性易栓症的存在,使妊娠期發生VTE的風險明顯增加,約50%的妊娠期血栓栓塞患者存在遺傳性或獲得性易栓症。

  二、妊娠期肺栓塞的預防

  考慮到易栓症婦女妊娠期肺栓塞的高風險、以及妊娠期肺栓塞給母胎造成的嚴重後遺症,臨床常對一些高危孕婦進行預防性抗凝治療。有報道顯示,既往有VTE或肺栓塞發作者,如不給予預防性抗凝治療,妊娠期再發的風險為2.4%~12.2%,而預防性抗凝治療者VTE的再發率則可降低至0%~2%。

  由於妊娠期的特殊性,預防性抗凝治療也可能給母胎帶來不良影響。因此易栓症孕產婦是否能從預防性抗凝治療中獲益?抗凝指徵如何把握?治療方案該如何制定?不同治療方案的副反應如何?解答這些問題還需要更多高質量的大規模隨機對照研究來提供證據。

  三、妊娠期肺栓塞的處理目前藥物治療的經驗大多來自對非孕患者的研究結果。

  (一)抗凝治療

  抗凝治療啟動時機的選擇取決於以下幾方面:臨床對肺栓塞診斷可能性的評估、何時能完成診斷性檢查、病情的嚴重程度以及出血的風險。在影像學檢查結果完成之前,臨床醫生應該對肺栓塞的可能性做出及時評估。

  (二)溶栓和取栓治療

  發生大塊肺栓塞時,孕婦往往很快會出現血液動力學不穩定的情況,此時單一的抗凝治療通常無效。對於非妊娠患者,最迅速有效的方法就是溶栓治療。溶栓藥物包括鏈激酶、尿激酶、組織型纖溶酶原啟用物。鏈激酶不通過胎盤,是常用溶栓劑。由於妊娠的特殊性,在決定溶栓治療前,需要權衡考慮溶栓可能導致的嚴重出血對母胎的致命影響。妊娠期肺栓塞接受溶栓治療的患者中發生出血的機率約為8%,絕大部分是生殖道出血。因此必須在預期利益大於預知風險的前提下才能做出溶栓的決定。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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