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糖尿病的發病率逐年增加。糖尿病的要害不在於糖尿病本身,而在於它的各種併發症。糖尿病患者僅僅關心血糖指標的高低是不夠的,還必須關注因糖尿病微血管損害引起的各種器官損害,包括對眼睛的損害。糖尿病視網膜病變就是由於視網膜微迴圈障礙引起的。這種併發症對人的健康危害極大,容易導致患者視力下降甚至失明。據統計,糖尿病病程不到五年者,視網膜病變率為12%,而病程在25年者,視網膜病變率高達83%,程度也更嚴重。
視網膜是眼球壁的是內層,也稱為眼底,如果把眼睛晶體比作照相機鏡頭。視網膜就相當於鏡頭後面的底片,眼睛的“底片”損壞了,是無法更換的。所以在視網膜未完全損壞之前,要儘早發現和及時治療,這是防止視力嚴重受損的關鍵。根據病理學改變,糖尿病視網膜病變可分為六期。前三期稱為背景型,在這個階段視網膜病變主要是出現視網膜微血管瘤和滲出水腫,如果病變不影響黃斑區,視力基本不受影響,故不易引起注意,但若得到合理治療,可使病變得到控制;後三期為增殖型,在這個階段出現了視網膜新生血管及眼內出血等現象,此期已經出現症狀,視力嚴重受損,病變往往已難以控制,難以逆轉。
糖尿病性視網膜病變的早期診斷和定期篩查對及時把握治療時機和防止視網膜病變發展到嚴重階段有重要意義,及時的診斷是成功治療的前提。然而有相當比例的糖尿病患者恰恰因未能及時發現眼底病變而失明。由於糖尿病性視網膜病變具有隱匿性,缺少特異的臨床症狀,僅僅根據自覺症狀來判斷有無視網膜病變是不可靠的。不少病人患糖尿病多年,從未做過眼底檢查,直到發生嚴重的玻璃體出血才到眼科就診,此時已經失去治療的最佳時機。因此,糖尿病患者應定期到眼科檢查眼底,以便及時發現病變和治療。
那麼糖尿病患者應從何時開始檢查眼底,多長時間複查一次才能及時地發現和有效地跟蹤眼底病變呢?由於病程、血糖控制情況及個體差異的不同,糖尿病性視網膜病變在不同患者的表現程度和發展速度也不同。一般來說,病程、血糖控制的程度及糖尿病型別是影響眼底病變發生發展的主要危險因素。嚴重的視網膜病變多發生在病程長、血糖控制差的病例。30歲以前發病的I型糖尿病患者在患病5年內很少發生視網膜病變,然而一旦發生眼底病變,往往進展快,愈後差。Ⅱ型糖尿病患者的發病時間難以確定,許多患者在診斷糖尿病時,已有眼底病變,但進展較緩慢。I型糖尿病患者應在患病後開始接受散瞳眼底檢查,對已出現眼底病變者應密切隨訪,未發現眼底病變者應每年複查一次,一旦發現眼底病變應每半年檢查一次。Ⅱ型糖尿病患者在診斷後應散瞳檢查眼底,有早期眼底病變者可每年複查一次。熒光眼底造影有助於糖尿病視網膜病變的診斷分期,觀察病程進展,指導治療和評估療效,也是能否進行鐳射治療的重要依據。
糖尿病性視網膜病變在不同的階段適用不同的治療方案,Ⅰ、Ⅱ期需要定期檢查眼底,密切隨訪,長期穩定控制血、糖血壓、血酯、給予改善迴圈的藥物能延緩病變的發展。Ⅲ期Ⅳ期需要鐳射治療,Ⅴ、Ⅵ期就需要做玻璃體切割手術治療了,尤其是Ⅲ期的鐳射治療可以說是糖尿病眼底病變治療的關鍵階段。在這個階段視網膜鐳射治療目前被認為最有效、最安全的方法。臨床應用已經有幾十年的歷史了。它是利用鐳射的光致熱生物效應,對有微血管瘤的視網膜進行區域性鐳射光凝,從而制止玻璃體出血和視網膜水腫,而不致影響黃斑的功能。從而保持視力的穩定。一旦發現有大面積的視網膜缺血或有增殖性視網膜病變,全視網膜光凝會使部分視網膜被鐳射凝固,剩餘的視網膜可以得到較豐富的血氧供應,從而減少或消除缺氧的視網膜分泌的與新生血管生長有關的因子,使新生血管退化而間接達到止血和預防出血的目的,因此可以阻止視網膜病變的發展。
在臨床工作中我們發現有相當一批糖尿病患者,雖然發現了早期視網膜病變但是由於對視力沒有太大的影響,所以不聽從醫生的建議,不配合治療,想等出現了視力損害再治,殊不知鐳射治療的適應症是有時效性的。第III期和IV期的早期是最佳治療期,失去鐳射治療的最佳時機,不僅單純鐳射治療無法奏效,視力的愈後也往往很差。因此我們有責任向全社會呼籲,為了明天的光明,糖尿病患者應儘早進行眼底檢查,及時把握治療時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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