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一個人性活動量都是不同的。一般來講,頻度因人種,不同地區,不同社會文化背景,以及個人年齡、健康情況和心理狀態而異。
有些新婚夫婦,在新婚之夜,連續交合4-5次,甚至白天也進行性生活,但也應該適當地加以節制,不宜過度。有人調查,男子性生活的次數一般隨年齡的增長而遞減,在22-25歲期間,每週3次;32-35歲,每週2次;在41-45歲,降到每週1次。當然,這只是個平均數。每個年齡組都有很大差別,有些人多到一天數次,而另一些人則少到每月一次。所以不能僅從性交頻率上來判定性交是否適度。
僅僅從生理上來講,那麼無論男女,無論年齡大小,在產生性興奮時,只要不是勉強的,又沒有什麼不舒適的感覺,那麼就可以過性生活,根本就不必去考慮上一次隔了多長時間。所謂勉強,女性中是指屈從於男方的性要求;在男性中則是:本來不那麼想過性生活,卻靠著看黃色書刊或錄象來“激發”自己,甚至強行手淫,以便投入性生活。這是相當有害的。因為男性在每一次射精以後,都會在一段或短或長的時間內不再產生性反應。它是對男人的一種自然保護。假如此時勉強自己去投入性生活,就等於是認為地破壞自己的不應期保護,這當然對身體有害。
有不少不育症患者在性生活頻率的把握上往往不知所措,因為有的醫生讓其多過幾次性生活,而有的醫生卻加以限制,究竟怎麼做才更有效呢?衡量性生活頻度是否適當的客觀標準是,第二天早上是否精神飽滿、身心愉快。假如在性交後第二日或幾日之內,出現以下情況,又查不出其他原因,就可認為是過度了,就應當有所節制,適當延長性生活的間隔時間。
值得一提的是,男性更輕易放縱自己,性生活過於頻繁。在有些男子看來,性交次數越多越能顯示男人的力量和尊嚴;也許,他們並沒有明確地意識到這一點,只是覺得應該全力滿足妻子的性要求。因此,當他們已經從性生活中得到快感之後,還會繼續強化自己的性意識,企圖在最短的時間內再度勃起,用意志的力量支撐疲備不堪的身體進行性生活,這無疑對身心健康有很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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