矮小症是指兒童的身高低於同性別、同年齡、同種族兒童平均身高的2個標準差(-2SD,標準線稱SD),每年生長速度低於5釐米者。
明確了孩子是矮小症,並且考慮是生長激素缺乏或者是特發性矮小,可以使用生長激素了。但是孩子幾歲使用生長激素比較、合適呢?
最合適的年齡是5歲左右。因為這個年齡體重小,使用劑量小,經濟上比較划算;骨骼的生長空間大,效果更明顯。有的孩子治療前每年長4-5cm,使用後有的孩子可以長12cm左右。有的家長認為孩子青春期打好,理由是青春期本來就長個,打點生長激素長的更高。這樣做的話第一孩子的體重會比較重,用藥量大,花費更大,更重要的是孩子骨骼生長空間小了,收到的效果並不太好。比方說5歲的孩子自然生長5cm,使用後第一年可以長到12cm,這樣一來就增加了7cm;青春期的話自然生長每年8cm,使用後很難長到15cm,能長12cm也屬於效果好的了,增加的身高值就小了。更何況5歲使用至骨骺閉合有接近10年的時間,青春期使用至骨骺閉只有3~5年左右的時間。
所以,使用的時間從5歲開始到14歲,要選的話越早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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