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骨傷四科(創傷、正骨) 副主任醫師 董永東

  骨折後為了骨折斷端的良好復位、儘早功能鍛鍊及預防畸形的發生,骨折病人手術治療過程中可能需要鋼板、髓內針、鋼釘或其它的內固定材料來固定骨折斷端。固定的目的是為了骨折良好的對位、促進骨折的癒合,骨折癒合後內固定材料即失效,在骨折完全癒合前,內固定材料僅起臨時固定的作用;

  並不能完全支撐身體的重量或支援肢體的運動,過早的或不當的功能鍛鍊會使內固定物疲勞折裂或出現拔釘、折釘、鋼板鬆動等現象,故應科學合理的功能鍛鍊,嚴格遵循醫囑進行。

  一、 飲食指導。

  飲食應結合骨折修復過程的特點,科學合理的調配,原則上給予高蛋白,高熱量,高維生素飲食,對需長期臥床的患者要多應用植物油,如花生油,芝麻油,菜子油,豆油,有潤腸功效,有助於緩解便祕,選用富含植物纖維的食物,如粗糧蔬菜,水果,豆類及其他粗糙食物,對預防便祕,降低膽固醇有益,進食方式可選擇少食多餐,以利於消化吸收。

  二、 藥物指導:

  1、拆線後一般不需要再服用抗生素類藥物適當服用消腫止痛藥物。

  2、服用舒筋接骨片5片 一日三次(小兒酌減)至骨折癒合。

  三、 功能鍛鍊:

  1、上肢骨折術後石膏固定一般4-6周,下肢骨折術後石膏固定一般6-8周,需特別延長石膏固定時間的醫生會特別交代。

  2、石膏固定時應行肌肉的對長功能鍛鍊,上肢伸屈支援功能鍛鍊,下肢行股四頭肌的對長收縮功能鍛鍊。

  3、去石膏後應固定關節應用骨科洗藥進行薰洗並行一定難度的功能訓練,上指可主動伸屈肘腕關節的功能鍛鍊。下肢免負重下行踝膝關節伸屈功能鍛鍊。應遵循循序漸進的原則,切記使用暴力以致損傷關節韌帶或使病人有恐懼心理。

  4、定期遵醫囑複診,至骨折癒合後,上肢可持物支撐,下肢可完全負重功能鍛鍊(在骨折未完全癒合前,嚴禁過早持物、負重等鍛鍊以防內固定物的失效)。

  四、 特別提醒:

  1、出院前醫生應將您的門診病例和影像資料(X片、MR片、CT片等)一併

  交您保管,下次複診時將門診病例和影像資料一併帶來。

  2、第二次複診都要在門診病例上有複診記錄,病例由您妥善保管不要遺失,

  遺失後及時補辦以免影響您的記錄。

  3、複診時間一般一月一次,小兒酌減,有特別情況的與您主管醫生聯絡。

  4、本指導一式二份,有您保管一份,病例中儲存一份。

  5、 若您術前有下脛腓分離,術中可能需要拉力螺釘固定,該釘術後6周-8周需取出,以防影響您的鍛鍊和鋼釘的斷裂。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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