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心內科 主治醫師 魏曉冬

  急性嚴重血壓升高的同時,伴有急性或者進行性終末器官損害,稱之為高血壓急症。高血壓急症屬於心血管疾病當中的急危重症之一,如未進行及時的糾正治療,很有可能會發生心腦血管意外。

  高血壓急症發作時血壓急劇升高,往往指血壓高於180/120mmHg,同時可能引發了高血壓腦病,腦出血,肺水腫,主動脈夾層,不穩定心絞痛或者是急性心肌梗死等疾病。當舒張壓大於140到150毫米汞柱和(或)收縮壓大於220毫米汞柱時,即使患者不伴有任何不舒服的症狀,都可以定診為高血壓急症。對於確診發生了高血壓急症的患者,要緊急應用降壓藥物,首先要採用靜脈給藥。常用的靜脈藥物有烏拉地爾、硝普鈉、酚妥拉明、呋塞米等。但要確保血壓降得不要過快過急,以免誘發腦缺血。

  理論上是在入院的第一個小時內,使血壓下降幅度不超過基礎血壓的25%,在隨後的六小時之內,可以將血壓高壓降至160毫米汞柱左右,低壓降至一百毫米汞柱左右,維持在一個較為安全的範圍。在隨後的48小時之內,可以進一步將血壓降至正常水平。如果患者伴有新發的腦出血或者是腦梗死,那麼不要求將血壓降至正常範圍。

  可以引發高血壓急症的因素有很多,比如患者不規律服藥、隨意停藥、任意換藥,腎臟急性受損,交感神經張力亢進,血管急性病變,內分泌系統疾病等。所以患者平日裡一定要規律服藥,並且定期監測血壓、腎功、肝功,控制好血糖、血脂,這將更加有利於預防高血壓急症的發生。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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