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患者不適合進行無痛診療?
1、精神異常,不合作者;
2、頸短肥胖,有睡眠唿吸暫停病史或症狀者;
3、明顯困難氣道;
4、唿吸道感染患者,如:感冒、肺炎等;
5、有高血壓病史,血壓超過150/100mmHg,未有效控制者;
6、有腦梗塞或腦出血病史不足三月者;
7、唿吸功能障礙,需檢測肺功能,若有重度通氣/換氣功能障礙者,未做有效治療前不宜接受無痛胃腸鏡檢查;
8、嚴重電解質紊亂未糾正者,特別是血鉀≤3、2mmol/L或≥5、8mmol/L者;
9、有明確的心絞痛病史且近二個月仍有發作者;
10、有心臟病病史未治療,伴有心功能不全者;
11、超聲診斷心臟結構嚴重畸形、如大動脈病變、法洛氏四聯症、巨大房室間隔缺損等;
12、對無痛技術的麻醉持明顯不信任態度或有牴觸者;
13、禁食水時間不足者(麻醉要求禁食≥6h,禁水≥4小時);
14、所有病人需有心電圖診斷,下列情況為禁忌症,需經治療緩解後才可再行檢查:
(1)ST段下移≥0、1mV;
(2)竇緩(病理性)、竇房阻滯及竇性靜止;
(3)Ⅱ度Ⅱ型及Ⅲ度房室傳導阻滯或冠心病伴左束支傳導阻滯;
(4)伴快速心室率,且未經治療的房撲和房顫;
(5)非竇性的心動過速;
(6)頻發或多源性室早,RonT現象;
(7)非陳舊性的心肌梗死;
(8)預激綜合症(WPW型)合併房顫者;
(9)低鉀和高鉀的特徵性心電圖;
其它可能引起嚴重併發症或有較高潛在風險的情況。
以上特別是第14條中的列舉的幾類典型心電圖異常者,一定先請心內科會診治療後,再做決定。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