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骨科 主任醫師 馮明利

  蓋氏骨折即Galeazzi骨折,是指橈骨中下1/3骨折合併下尺橈關節脫位。早在1929年法國人即稱之為反Monteggia骨折。1934年Galeazzi詳細描述了此種損傷,並建議強力牽引拇指整復之。此後即稱此種損傷為Galeazzi骨折。還曾被稱為Piedmon骨折。此種損傷較Monteggia骨折更為多見,其發生率約高於後者6倍。Galeazzi骨折可因直接打擊橈骨遠1/3段的橈背側而造成;亦可因跌倒,手撐地的傳達應力而造成,還可因機器絞軋而造成。受傷機制不同,其骨折也有不同特點。
  蓋氏骨折治療
  Galeazzi骨折牽引下復位並不困難,但維持復位的位置實屬不易。因有幾種力量牽扯橈骨的遠折段,使之再次移位。即使將腕關節於尺偏位石膏固定,其閉合復位的成功率也甚低,治療結果極不理想。為了獲得良好的前臂旋轉功能,避免下尺橈關節的紊亂,橈骨骨折必須切開復位。
  手術使用足夠長度和強度的鋼板固定橈骨骨折。術後應以短臂石膏前後託、或“U”形石膏固定前臂及腕於中立位3~4周,以便下尺橈關節周圍損傷的組織癒合,避免晚期下尺橈關節不穩定。石膏去除後,積極進行功能鍛鍊。因個體差異,骨折端癒合時間不完全相同。一般情況術後半年內可獲得骨性癒合,有的患者術後一年時才能獲得堅強癒合。如果術後1年仍未取得骨性癒合,屬於異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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