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產科 主任醫師 劉浩

  女性癲癇患者在停止服用治療癲癇的藥物後,半年以後可以懷孕。一般排除了特發性以及與遺傳因素有關的癲癇以後,在病情穩定的情況下可以懷孕生孩子。但是如果停藥後過早懷孕,由於藥物在體內殘留,有可能影響卵子的質量,以及懷孕後胎兒的正常發育,所以需要間隔最好半年以後再考慮懷孕。
  另外,患者可在懷孕前每天服用葉酸和維生素K,並至少持續服用至妊娠頭三個月結束,以減少重大先天性畸形的發生率,降低與癲癇相關的認知障礙的風險。同時患者應注意及時進行胎檢,檢查胎兒發育是否存在異常。對於仍需藥物控制病情的孕婦,需及時監測血液中的藥物濃度,根據醫生指導而調整用藥。
  雖然孕婦在分娩時癲癇發作的風險較低,但分娩時仍應需給予足夠的鎮痛和適當的護理,以儘量減少癲癇發作的風險因素,如失眠、壓力、疼痛和脫水等因素,均可導致癲癇在圍產期發作。建議有癲癇病史的孕婦,可以選擇在有癲癇診療經驗或裝置的醫院進行分娩,以確保分娩順利、安全完成。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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