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適合鐳射祛斑的人群,有以下幾種:
1、高血壓、糖尿病人。
2、長期服用某些精神類藥物者。
3、服用消炎藥、降壓藥者。
4、妊娠女性,因為治療有不同程度的疼痛,理論上不能完全排除對胎兒發育可能存在的潛在的影響。
5、光過敏者、對光敏感者及近期用過光敏感藥物(維甲酸類、四環素等)的人。
6、面部有黃褐斑者不建議做。
7、系統使用維甲酸(最少在停止使用2月後方能治療)。這類患者可能會有潛在的面板修復功能的暫時性削弱。
如果有以上這些禁忌症,建議您暫時不要進行鐳射祛斑的治療,以免引發不必要的問題。
如果在2周內有過長時間的戶外活動(如登山,游泳,滑雪等),建議2周後再進行治療,否則色素細胞過於活躍,術後容易引起色素沉著。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