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性陣發性位置性眩暈臨床診斷標準
定義:是頭部運動或身體姿勢變動誘發的短暫的眩暈發作,是一種最常見的外周前庭功能紊亂,屬於內耳疾病。病史可呈自限性。
分類:50~70%屬於原發性,亦稱特發性,無明顯病因;
30~50%屬於繼發性,常繼發或併發於迷路炎,前庭神經炎,頭外傷,偏頭痛,梅尼埃病發作期,突發性耳聾,耳及耳神經外科等病理條件下。
診斷標準:
1.、與重力作用方向相關(受累的半規管與引力一致)的頭部運動或身體姿勢變動誘發的短暫的眩暈發作。眩暈呈旋轉性或漂浮感,可伴輕微頭痛、恐懼、噁心及不穩感等症狀。
2、 The Dix-Hallpike test引出特徵性眼震伴眩暈,其特徵為:
①短潛伏期(一般1~5秒);
②有限持續時間(一般<30秒);
③患耳向下時誘發向地的旋轉性眼震(快相向上為後半規管BPPV ,快相向下為前半規管BPPV);
④恢復坐立位時出現反向眼震;
⑤反覆置於誘發位置反應減弱(眼震有疲勞性);
3、 鑑別或排除椎基底動脈供血不足 (VBI),頸椎病和後顱窩腫瘤以及其他中樞神經系統紊亂之後引起的疾病。
水平半規管BPPV(變異):患耳向下時誘發向地或背地的水平型眼震,強度大於非病變耳。
主觀性(Subjective)BPPV:有上述病史,The Dix-Hallpike試驗誘發不出明顯眼震但伴有眩暈症狀,管石復位治療有效。
療效評估:
從治療後2周開始觀察,把治療前後3個月的患病狀態對比後進行療效分級:
1級:眩暈及眼震完全消失;
2級:BPPV緩解,但其它眩暈仍然存在;
3級:眩暈及眼震部分緩解,位置性眩暈明顯改善(包括髮作次數減少和眩暈及眼震的強度減弱),但仍然存在;
4級:無變化或加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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