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平時有沒有症狀,體檢查血糖升高,必須做口服糖耐量試驗,確定是不是真的有糖尿病。一旦靜脈血糖空腹>7mmol/L(手指血糖不算)或者餐後2小時>11.1mmol/L,均診斷糖尿病。確診糖尿病後,再看糖化血紅蛋白結果,糖化血紅蛋白在7%以下沒有症狀可以先控制飲食(嚴格按糖尿病飲食控制),增加運動量,3個月以後複查糖化血紅蛋白,如果降到6.5%以下就繼續飲食、運動控制。如果在6.5%-7%之間可以使用藥物治療,如果在7%以上則必須開始治療。也就是說任何時候查糖化血紅蛋白在7%以上都建議馬上開始治療。
如果糖耐量試驗空腹血糖在5.6-7mmol/L之間,餐後2小時在7.8-11.1mmol/L之間,可以不診斷糖尿病,但是屬於糖耐量異常了,也就是說你有很大的可能在5年之內發展到糖尿病,所以也不能掉以輕心,這個時候就應該開始進行飲食控制,加強運動,體重偏重或肚子比較大的人該馬上減肥了。並且至少每年複查一次糖耐量試驗。一旦進入糖尿病就要積極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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