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況需要延長聚乙二醇干擾素療程?
慢性乙型肝炎的根本治療措施是抗病毒,聚乙二醇干擾素是抗乙肝病毒的強效藥物,具有抗病毒和免疫調節雙重功能、e抗原轉換率高、免疫應答持久等特點,是各種核苷類藥物無法做到的。聚乙二醇干擾素的療效與劑量、療程成正比。
對大多數成人患者來說標準療程為一年。但在一些特殊情況下,為了獲得更滿意的療效,有可能需要延長療程。那麼,哪些息者需要延長療程呢?
聚乙二醇干擾素療程是多久?
聚乙二醇干擾素批准的療程是12個月。延長療程是否能提高療效,延長療程是否會相應增加不良反應,尚無結論性資料,臨床醫生要根據病人的具體情況進行個體化治療,這其中不僅包括了劑量的調整,還包括了療程的調整,醫生可以根據多指標監測(如E抗原/抗體或S抗原/抗體定量)的情況對於有機會獲得表面抗原血清學轉換的患者延長療程,當然也可以對療效非常不理想者停藥或更改治療方案。
臨床實踐證明延長療程可提高療效
持久免疫控制(在病毒複製持續抑制基礎上的HBeAg血清學轉換、HBsAg消失)的患者可顯著降低肝硬化和肝癌的發生率,改善生活質量和延長生存期,對慢性HBV感染患者的長期佇列研究結果顯示,唯一能給慢性HBV感染個體帶來長期良好結局的指標是HBsAg消失。HBsAg的消失被認為“臨床治癒”,是慢性乙型肝炎抗病毒治療所追求的終極目標。
在臨床實踐中,眾多研究表明聚乙二醇干擾素治療慢性乙型肝炎,延長療程可顯著提高HBeAg血清學轉換,提高HBsAg消失率。
Lamprteico P等比較研究聚乙二醇干擾素α-2a治療治療24周時HBsAg水平下降幅度大於10%和小於10%的HBeAg陰性、基因D型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治療48周和96周,並在停藥後1年時的持續病毒率。
結果顯示,對治療24周HBsAg水平下降>10%,治療48周的持續病毒應答率僅為17%,顯著低於治療96周為58%,而治療24周HBsAg水平下降<10%的患者,治療48周和96周的持續病毒應答率分別為9%和12%,結果也顯示,治療中應答良好患者,為獲得更高的治療,更需要延長治療。
合適患者延長療程有助於長期獲益病情描述
HBeAg陽性慢性乙型肝炎(乙肝大三陽),女性,30歲;發現HBsAg陽性5年,已婚多年,近期準備生育,曾保肝治療,未正規抗病毒治療,希望能正規治療。HBV DNA 6.88×106 copies/mL;肝功能不正常, ALT在80左右波動;乙肝五項: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
治療過程
患者無抗病毒治療史,基線ALT水平雖不很高,但反覆波動,保肝治療後肝功能不穩定。HBV DNA不是很高,提示機體免疫反應活躍,患者近期生育的願望特別強烈,希望通過干擾素治療獲得較好的療效後停藥懷孕。
給予聚乙二醇干擾素180μg 每週一次抗病毒治療,3個月後HBV DNA 低於檢測下限,肝功能保持正常;10個月後出現表面抗體;患者治療中HBsAg定量持續下降的趨勢較為明顯,推薦患者延長治療,以提高實現HBsAg清除及血清轉換的機會。
在延長治療過程中,患者HBsAg繼續下降,HBsAb繼續升高。治療至13個月時,HBsAg0.05 IU/L、HBsAb 32.8 mIU/ml,實現了HBsAg的血清學轉化,因抗體滴度較低,建議患者繼續治療鞏固治療,治療16個月時HBsAg 0.00 IU/L,HBsAb 523 mIU/ml停止治療。
停藥後隨訪半年,各指標穩定,始終維持HBeAg血清學轉換與HBsAg血清學轉換狀態,HBsAb 最低為322 mIU/ml。建議定期複查,停藥半年後可以安全放心的生育健康寶寶。
哪些患者要考慮延長療程?
表面抗原接近轉陰、表面抗體尚未出現的患者
表面抗原陽性是乙肝病毒感染的標誌,而表面抗體的出現表明乙肝病毒徹底被清除,患者很有可能徹底治癒。表面抗原轉陰和表面抗體轉陽是乙肝抗病毒治療的終極目標或理想目標。
研究報告顯示,接受聚乙二醇干擾素治療一年的患者有3-5%可以達到上述目標,這在所有抗病毒藥物中是最高的。當患者接受標準療程一年後,但表面抗原接近轉陰、表面抗體尚未出現時,適當延長療程是非常有價值的,表面抗原/表面抗體可能會轉換。
e抗原接近轉陰的患者
e抗原陽性是病毒複製活躍、傳染性強的標準,肝功也不容易穩定,讓e抗原轉陰、e抗體轉陽(俗稱大三陽變成小三陽)是大多數患者接受抗病毒治療所能達到的滿意的治療目標。接受聚乙二醇干擾素1年治療的患者有30-40%可以達到這一目標,進一步延長療程可以提高這一百分比。
部分患者出現e抗原接近轉陰時,此時e抗體可能已經產生,只是滴度較低還未能檢測到,此類患者延長治療很有可能提高e抗體滴度,實現e抗原血清學轉換,為追求更高目標打下基礎。
其他原因未用足劑量的患者
因為干擾素有一定的不良反應,如發熱、白細胞或血小板下降、肌肉和骨骼痠痛等,少數患者因為不能耐受這些不良反應而需要減少用量,一些患者存在干擾素使用相對禁忌症(糖尿病、甲亢等)又迫切需要治療,這時也需要減少劑量。這些患者由於治療劑量不足,在標準的一年療程中很難達到滿意的療效,因此需要適當延長療程。
特別提醒對於基線時高ALT、低HBV DNA的患者接受聚乙二醇干擾素治療獲得HBeAg血清學轉換,甚至臨床治癒即HBsAg清除的機率較高,故對此類患者可考慮選用聚乙二醇干擾素治療。
通過聚乙二醇化干擾素治療,如果能獲得長期的病毒學應答,或者同時獲得e抗原或s抗原的血清學轉化,將使患者獲得臨床治癒,長期獲益。
HBsAg定量的改變有助於判斷長期療效,治療期間HBsAg定量下降比較明顯的患者,有望獲得更好的療效。患者開始用聚乙二醇干擾素治療,病毒有明顯下降,但未低於檢測線,且HBeAg出現波動,且HBsAg持續下降,這給我們繼續延長治療的信心。
建議與患者充分溝通,進行必要的乙肝五項定量檢測和DNA檢測,有時甚至要進行肝穿。對已經完成一年治療的患者,結合其治療情況和經濟條件作出是否延長療程的選擇。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