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是一個乙肝大國,乙肝病毒感染者有一億多人,在這其中大部分是健康攜帶者,只需要定期隨訪而不需特殊治療。但是下面這些情況,是要考慮抗病毒治療的。不論是感染科的醫生還是其他專科或全科醫生,這些乙肝抗病毒治療的指徵最好記一下。以便指導臨床。
1、一般適應證
①HBeAg 陽性者,HBV DNA ≥10的5次方拷貝/ml(相當於20 000 IU/mL);HBeAg陰性者,HBV DNA ≥10的4次方拷貝/ml(相當於2000 IU/mL);
②ALT≥2 ULN;如用IFN治療,ALT應≤10 ULN,血清總膽紅素應<2 ULN;
③ALT <2 ULN,但肝組織學顯示Knodell HAI ≥4,或炎症壞死≥G2,或纖維化≥S2。
注:ULN 的意思是正常上限
2、其它情況
①對持續HBV DNA陽性、達不到上述治療標準,但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亦應考慮給予抗病毒治療:對ALT大於ULN且年齡>40歲者,也應考慮抗病毒治療。
②對ALT持續正常但年齡較大者(>40歲),應密切隨訪,最好進行肝活檢;如果肝組織學顯示Knodell HAI ≥4,或炎症壞死≥G2,或纖維化≥S2,應積極給予抗病毒治療(II)。
③動態觀察發現有疾病進展的證據(如脾臟增大)者,建議行肝組織學檢查,必要時給予抗病毒治療。
注意:在開始治療前應排除由藥物、酒精或其他因素所致的ALT升高,也應排除應用降酶藥物後ALT暫時性正常。在一些特殊病例如肝硬化或服用聯苯結構衍生物類藥物者,其AST水平可高於ALT,此時可將AST水平作為主要指標。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