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時代的發展,經濟基礎的增強,人們對健康的追求慾望越來越強烈,健康理念也越來越受到人們的重視,文從巨集觀上提出了人類疾病的分類,特別提出了心理性疾病的疾病發展和相關問題。
二十一世紀人們對健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但要求人的健康壽命,而求也要求人類的生命的生活質量。為此提出了好多的健康標準。
一、人類健康的幾項標準
1、世界衛生組織的健康標準
1948年世界衛生組織(WHO)成立時,在憲章中把健康定義為:“健康乃是一種生理、心理和社會適應都臻完滿(well-being)的狀態,而不僅僅是沒有疾病和虛弱的狀態。”
健康是指一個人在身體、精神方面都處於良好狀態,包括身體健康和心理健康。健康是生命存在的最佳狀態,是人們希望擁有的最大最重要的財富。
2、世界衛生組織提出的十條健康標準
足夠充沛的精力,能從容不迫地應付日常生活和工作壓力。
處事樂觀,態度積極,樂於承擔責任,不挑剔事務的鉅細。
善於休息,睡眠良好。
應變能力強,能適應環境的各種變化。
足夠抵抗一般性感冒和傳染病。
體重得當,身體均勻,站立時,頭、肩、臂位置協調。
眼睛明亮,反應敏銳,眼瞼不發炎。
牙齒清潔,無空洞,無痛感,牙齦顏色正常,無出血現象。
頭髮有光澤,無頭皮屑。
肌肉面板有彈性,走路感到輕鬆。
3、三良好標準
良好的個性人格:情緒穩定,性格溫和;意志堅定,感情豐富;胸懷坦蕩,豁達樂觀。
良好的處事能力:觀察問題客觀現實,具有較好自控能力,能適應複雜的社會環境。
良好的人際關係:助人為樂,與人為善,對人際關係充滿熱情。
4、中華醫學會老年醫學會提出健康老年人的10條標準
軀幹無明顯畸形,無明顯駝背等不良體型,骨關節活動基本正常;
無偏癱、老年性痴呆及其他神經系統疾病,神經系統檢查基本正常;
心臟基本正常,無高血壓、冠心病及其他器質型心臟病;
無慢性肺部疾病,無明顯肺功能不全;
無肝腎疾病、內分泌代謝疾病、惡性腫瘤及影響生活功能的嚴重器質性疾病;
有一定的視聽功能;
無精神障礙,性格健全,情緒穩定;
能恰當的對待家庭和社會人際關係;
能適應環境,具有一定的交往能力;
具有一定學習、記憶能力。
二、人類疾病的分類
認識疾病要有正確的思維模式
生理性疾病
心身性疾病 三類疾病其間相互聯絡、相互轉化、相互促進、相互制約
心理性疾病
內因是變化的根據,
外因是變化的條件,
外因通過內因而起作用。
疾病的主要矛盾在於內因
原因-----結果
現象-----本質
真相-----假象
普遍性---特殊性
發展------聯絡
三、生理性健康指標標準(略)
四、心理健康的指標
1、馬斯洛的觀點心理充分健康的應具備15個方面的特質
對現實有卓越的洞察力並能和現實保持適宜的關係。
對自我、他人和客觀事物表現出最大限度的認可和接納。
行為方式自然真實地流露,表現出樸實、純真的美德。
以問題為中心,而不是以自我為中心,視野寬闊,常常關注各種社會問題。
具有超然獨立的特性和離群獨處的需要。
意志自由,不受文化和環境的限制、約束。
具有清新不遜的鑑賞力。
能夠產生某種神聖意義上的神祕體驗和高峰經驗。
更多地具有全人類的共性,愛人類並認同自己是全人類的一員。
擁有持久而精粹的人際關係。
具有民主的性格結構。
具有強烈的倫理道德觀念,絕不為達到某種個人目的而不擇手段。
具有良好的發展性的非敵意的幽默感。
具有創造革新的思想和能力。
能夠抵抗消極的適應現存的社會文化型別,具有蘇世獨立的內在品質
2、國內心理學家的觀點
充分的安全感。安全感是人的基本需要之一,如果惶惶不可終日,人便會很快衰老。抑鬱、焦 慮等心理,會引起消化系統功能的失調,甚至會導致病變。
充分了解自己,對自己的能力做出恰如其分的判斷。
如果勉強去做超越自己能力的工作,就會顯得力不從心,於身心大為不利。由於超負荷的工作,甚至會給健康帶來麻煩。
生活目標切合實際。
由於社會生產發展水平與物質生活條件有一定限度,如果生活目標定得太高,必然會產生挫折感,不利於身心健康。
與外界環境保持接觸。
因為人的精神需要是多層次的,與外界接觸,一方面可以豐富精神生活,另一方面可以及時調整自己的行為,以便更好地適應環境。
保持個性的完整和和諧。
個性中的能力、興趣、性格與氣質等各種心理特徵必須和諧而統一,方能得到最大的施展。
具有一定的學習能力。
現代社會知識更新很快,為了適應新的形勢,就必須不斷學習新的東西,使生活和工作能得心應手,少走彎路,以取得更多的成功。
保持良好的人際關係。
人際關係中,有正向積極的關係,也有負向消極的關係,而人際關係的協調與否,對人的心理健康有很大的影響。
能適度地表達和控制自己的情緒。
人有喜怒哀樂不同的情緒體驗。不愉快的情緒必須釋放,以求得心理上的平衡。但不能發洩過份,否則,既影響自己的生活,又加劇了人際矛盾,於身心健康無益。
有限度地發揮自己的才能與興趣愛好。
人的才能和興趣愛好應該充分發揮出來,但不能妨礙他人利益,不能損害團體利益,否則,會引起人際糾紛,徒增煩惱,無益於身心健康。
在不違背社會道德規範下,個人的基本需要應得到一定程度的滿足。
當然,必須合法,否則將受到良心的譴責、輿論的壓力乃至法律的制裁,自然毫無心理健康可言。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