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腫瘤科 主治醫師 張文霞

  腫瘤患者在診治過程中常常會出現一下幾種情況

  1、認為外科手術很成功,沒有必要進行術後複查,或者不去腫瘤科諮詢是否需要放療和化療,直到腫瘤復發,出現症狀了才去醫院,豈不知這時已經失去最佳治療時機!

  2、在放化療過程中急於求成,開始治療時一旦達不到預想目標,迅速要求醫生更改治療方案,或者頻繁換醫院、換醫生,結果本來應該系統的治療,由於不同的處理方案而導致凌亂不堪,最後讓人無法下手治療。

  3、在治療過程中不注意儲存檢查或治療資料,比如每一次化療的方案、用藥情況、時間等,這些資料對以後腫瘤的複查、或者復發後的再治療都非常重要,一定不要任意處置。

  4、復發患者再次去醫院就診,一定要攜帶完整的既往治療資料,如果實在找不到,也要儘量敘述清楚,因為許多先前的治療對後續治療有影響,比如既往放療過的病人,再次放療就應該非常小心,如果病人不能清楚向醫生說明情況提供資料,再程放療就有可能對患者造成損傷。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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