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由於我國公眾對痴呆的認知率與就診率普遍較低,因此,臨床常規診療不能有效解決痴呆極其危險人群的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干預等問題。
為了向社群衛生服務中心、健康體檢機構等初級醫療衛生機構提供適宜的認知障礙檢測技術,建立有效的隨訪與轉診機制,全國有關專家經過深入研討形成本共識檔案。本共識包括記憶體檢相關機構和人員條件、受檢者及其權益、認知評估技術規範與質量控制、結果判定與報告、健康教育對策、隨訪與轉診機制等內容。所有涉及記憶健康檢查的機構均應以此為基準進行檢查、報告。
廣泛而合理地使用這些檢測技術是實現痴呆早期診斷的首要步驟。通過規範的記憶體檢,發現早期潛在的記憶與認知問題及危險因素,評估痴呆風險,可以有效幫助部分患者採取更積極的措施從而降低向更嚴重的認知損害發展的機率,獲得更好的預後。
概述 痴呆是一種以記憶和認知功能損害為特徵的臨床綜合徵,阿爾茨海默病(AD)是最常見原因,佔痴呆患者的60%~80%,其他型別包括血管性痴呆、路易體痴呆、額顳葉痴呆等。2013年底我國65歲以上人口已達1.32億,按7.8%的痴呆患病率和4.8%的AD患病率,我國痴呆患者約為1 000萬,其中AD患者約600萬。痴呆是我國老齡化社會面臨的重大公共衛生問題。
痴呆尤其是AD是一種不可逆的進行性加重疾病,只有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才有可能預防和延緩痴呆的發生和發展,改善患者與家庭的生活質量。記憶體檢不僅是早期發現痴呆的重要途徑,降低痴呆患者漏診或延遲診治率,更是早診斷和早治療痴呆的不可或缺的前提。
記憶體檢或記憶檢查是針對特殊人群(如老年人、存在認知相關危險因素者)所進行的一種不同於軀體檢查的認知功能測查,具有獨特形式與專業性。早在20世紀後期美國等發達國家已將記憶體檢列入公民年度例行體檢專案。我國尚未納入體檢範圍。但記憶體檢或痴呆篩查已經逐漸成為我國老年人健康的基本需求。
通過篩查確實可以發現早期潛在的記憶與認知問題及危險因素,評估痴呆風險,提出早期的預警與健康管理計劃,可以有效幫助部分患者採取更積極的措施以降低向更嚴重的認知損害發展的機率,延緩痴呆的發生。
記憶體檢的物件與質量控制
一、記憶體檢的適宜人群
1、65歲以上老年人需要進行每年的例行記憶檢查。
2、 對於65歲以下成人,具備下述危險因素之一者建議進行每年的例行記憶檢查:
(1)有症狀/無症狀腦血管病患者;
(2)明顯腦白質異常的患者;
(3)有腦外傷病史的患者;
(4)腦動脈狹窄患者;
(5)帕金森病患者;
(6)有昏迷、休克、癲癇發作等病史的患者;
(7)有一氧化碳中毒病史的患者;
(8)安眠藥物成癮患者;
9)有痴呆家族史者;
(10)合併高血壓、糖尿病、高血脂、吸菸、酗酒等多重危險因素者;
(11)合併心肌梗死、心房顫動、慢性心功能不全的患者;
(12)冠狀動脈旁路移植術後患者;
(13)全麻手術後患者;
(14)髖骨骨折患者;
(15)嚴重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或睡眠呼吸暫停綜合徵患者;
(16)甲狀腺功能減退患者;
(17)葉酸、維生素B12缺乏與高同型半胱氨酸血癥患者;
(18)已知血清學檢測梅毒、HIV陽性者。
3、有記憶減退等主訴者,無論年齡是否在65歲以下,都應每半年進行1次記憶檢查。對於存在上述危險因素而無記憶減退主訴者,建議每1年進行1次記憶檢查。
4、在幹部職工、離退休人員體檢以及社群居民的常規健康體檢中,我們建議增加記憶檢查專案,鼓勵自願選擇記憶體檢,並 作 為健康評估檔案的一部分。
二、質量控制
1、記憶體檢人員除要求受過專門的業務培訓外,還應定期接受繼續醫學教育等知識更新。
2、檢查時應提醒受檢者攜帶必需的眼鏡、助聽器等校正裝置,以免影響交流和檢查結果。
3、檢查過程中應評估受檢者的注意力與合作程度。
4、 檢查過程中應評估受檢者受教育水平、方言與經濟文化背景、發病前的功能水平、個人成就、語言能力,以及感覺缺損、精神疾病、軀體性/神經性疾病等可能對檢查結果造成的影響,必做記錄。
5、 檢查室功能獨立、安靜,沒有時鐘、日曆等提示性物品或影響受檢者注意力的陳設。
6、檢查者應注意不同測試工具對高知、高智人群或低學歷、文盲的適用性。
三、倫理與隱私保護
1、堅持受檢者自願選擇記憶檢查的原則,不強行檢測。
2、檢查者要有禮貌、尊重受檢者,保證其尊嚴不受侵犯。
3、確保受檢者或知情人知曉所進行檢查的意義和內容。
4、檢查者有義務告知檢查可能會帶來的益處,或可能會帶來的焦慮與不安,以及對工作、家庭、子女、生活可能會產生的影響。
5、測評之前需詢問受檢者是否願意知道檢查結果(痴呆高風險),是否願意將此結果感知別人,是何人。並告知受檢者或家屬如何獲取此次檢查的結果。
6、如果受檢者對檢查結果要保密,應記錄。
記憶體檢的專案與說明指導
一、記憶體檢量表的選擇原則
科學: 應選擇已得到廣泛應用,已建立中文常模的神經心理量表及工具。
有效: 應選擇具有較高敏感度和特異度的量表及工具,建議自評與他評量表結合。
實用: 應優選簡單易行、耗時短、具有普適性,適合非醫療工作者操作並能夠被初級醫療機構和體檢機構接受的量表。
分級: 各記憶門診可根據自身人員及工作條件,選擇合適的量表開展實際工作。
二、神經心理量表推薦
(一)認知功能評估 常用工具推薦:
知情者評估選用AD8、
老年認知功能減退知情者問卷(IQCODE);
患者評估選用簡易認知評估(mini-Cog)、
簡易精神狀態檢查量表(MMSE)、
蒙特利爾認知評估量表(MoCA)、
記憶與執行篩查量表(MES)。
有條件者可選用測查不同認知領域的神經心理測驗。
(二)日常生活和社會功能評估
1、日常生活能力(ADL)量表
2、照料著負擔量表(ZBI)
(三)精神症狀評估
1、神經精神症狀問卷(NPI)
2、老年抑鬱量表(GDS)
三、記憶體檢說明指導
首先向受檢者說明,由於存在認知障礙的相關危險因素,存在記憶障礙的風險,因此建議進行記憶體檢。體檢時最好有家屬或知情人陪同,記憶體檢結果只能作為診斷參考,而不能作為診斷結論。
其次,要對受檢者說明早期發現記憶障礙、早期診斷和干預的重要性,目的在於預防疾病和危機管理。
第三,要讓受檢者理解記憶體檢的準確度有一定的界限。目前沒有單一的工具能作為評估認知障礙的金標準,更不能通過1次篩查就明確或排除障礙。
第四,漸進性的認知下降是診斷AD和其他進行性認知障礙疾病的關鍵性證據。因此,對記憶減退老年人進行隨訪觀察、定期評估有重要意義。
記憶體檢報告單的內容
1、受檢者的基本情況
2、此次檢查結果將委託何人領取及聯絡方式,以及結果是否保密。
3、檢查專案與分專案的內容、分值、正常值範圍與結果判定。
4、檢查過程中受檢者的參與程度(好、中、差)與結果的可靠性(可靠、一般,不可靠)。
5、對於轉診、複診等後續處理的建議。
6、根據檢查結果,對相關危險因素提供管理方法與指導。
7、報告日期與檢查者簽名。
記憶體檢後的隨訪與轉診機制
推薦有條件醫院的神經科、精神科、腦病科門診或記憶中心與社群衛生服務中心、體檢機構建立相關轉診機制
一、隨訪及轉診原則
1、分級醫療的原則: 建立有條件醫院的神經科、精神科、腦病科門診或記憶中心與社群衛生服務中心、記憶體檢機構之間的雙向轉診通道,有針對性地將患者轉診至認知障礙專科(專病)的醫療機構。
2、患者自願的原則
3、連續管理的原則
二、轉診制度
(一)神經科、精神科、腦病科門診或記憶中心職責
(二)社群衛生服務中心職責
三、轉診參考指徵
1、記憶體檢發現的高風險人員。
2、初診篩查發現記憶力障礙伴認知功能損傷的人員。
3、有記憶減退主訴且持續6個月以上或近6個月認知功能快速進展/惡化的患者。 社群衛生服務中心發現有上述情況之一者,可專到三級甲等醫院專科門診或記憶中心會診。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