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來講,停用抗結核藥物最好一年後才可以懷孕,至少要6個月。為什麼這麼說呢?下面咱們從三個方面來講講為什麼要這麼久。
1、治療結核病療程很長,藥物在體內長期的積聚,停藥後需要一定時間的新陳代謝才可將藥物排除體外,這時候,過早的懷孕容易造成胎兒畸形。
2、結核病是一種慢性免疫功能低下性疾病,經過治療病情恢復,但身體狀態還要經過一定時間的恢復,這時候過早的懷孕,病情容易復發或會流產。
3、初治肺結核雖然只有2%的複發率,但是停藥後需要一定時間的觀察,如有復發還要繼續服藥治療,這時候過早的懷孕,會影響治療和預後,對胎兒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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