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精神科 副主任醫師 張煒

       新研究發現,被處方以抗抑鬱藥的患者中約20%會在未告知醫生的情況下自行停藥。相關研究發表於《精神科服務》雜誌5月刊。
  傾向於自行停藥的患者特徵包括較年輕、被診斷為抑鬱共病焦慮或物質使用障礙、在普通醫療環境下接受治療而非由精神科醫生或其他精神衛生專科醫生進行治療。
  主要作者約翰霍普金斯彭博公共衛生學院的博士研究生Hillary Samples稱:“服藥依從性已經是老生常談,但在抑鬱及抗抑鬱藥物治療中仍然十分重要。”
  “抗抑鬱藥通常在規律服藥數週後才會起效,在此過程中依從性特別重要。抑鬱本身就是服藥不依從行為的一個影響因素,因此我們希望檢驗在無醫生建議的情況下自行停用抗抑鬱藥的程度及相關影響因素。”
  對未進行自述原因評估或無原因自行停藥的抗抑鬱藥使用者,研究人員比較了其社會人口統計特徵(性別、年齡、種族-族裔、受教育水平、收入及參保狀態)、臨床特徵(診斷資訊、損傷水平、使用抗抑鬱藥種類及處方者)。
  研究資料來自合作精神疾病流行病學調查,包括在2001、2002或2003年的某段時間內曾服用1種或以上抗抑鬱藥的1411名參與者。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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