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耳鼻喉科 主任醫師 賴春紅

  從健康的角度以及國家優生的角度來看,每個新生兒都必須進行新生兒聽力篩查。通過篩查工作的開展,才能促進兒童聽力學診斷及臨床診斷,從而使小兒言語―語言疾病早期發現、早期診斷和早期干預、康復和治療。

  有以下情況的新生兒(生後28天以內)要更加關注聽力篩查:

  1、因某種疾病或原因入新生兒重症監護病房超過48小時者;

  2、親屬中有先天遺傳性耳聾史;

  3、具有伴發聽損傷綜合症的特徵者;

  4、顱面畸形,包括耳廓和外耳道形態異常者;

  5、孕母宮內感染者,如鉅細胞病毒、皰疹病毒、風疹病毒等。

  6、新生兒期膽紅素腦病及高膽紅素血癥;

  7、新生兒體重小於1500克;

  8、新生兒出生後使用了氨基糖甙類抗生素等耳毒性藥物;

  9、機械給氧時間過長,等於或大於10天。

  以下嬰幼兒(出生29 天至3歲)應更加關注聽力篩查和聽力監測:

  1、小兒家長對其子女的聽力、言語、語言形成或發育表示疑慮者;

  2、有永久性兒童期感音性聽損傷家族史者;

  3、具有伴發聽損傷相關的感染,或咽鼓管功能異常者;

  4、具有神經退行性疾病者,如:Hunter 綜合症,或運動感覺神經病等。

  5、顱腦外傷;

  6、持續性或反覆性滲出性中耳炎超過3個月者;

  7、出生後罹患與感音性聽損傷相關的感染,包括細菌性腦膜炎、腮腺炎、水痘病毒、麻疹病毒感染等。

  以上新生兒、嬰幼兒應更加關注聽力篩查和聽力監測,使小兒聽力疾病得到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干預康復,減少聽力殘疾,讓聽障兒童迴歸有聲世界,進行正常的社會交流。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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