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耳鼻喉科 副主任醫師 張宇麗

  新生兒聽力篩查時間:1、初步篩查過程( 初篩):即新生兒生後3-5天住院期間的聽力篩查。2、第2次篩查過程( 復篩):即出生42天內的嬰兒初篩沒“通過”;或初篩“可疑”;甚至初篩已經“ 通過”,但屬於聽力損失高危兒如重症監護病房患兒,需要進行聽力復篩。

  未通過復篩的嬰幼兒,都應在3月齡接受聽力學和醫學評估,確保在6月齡內確定是否存在先天性或永久性聽力損失,以便實施干預。即復篩未通過的患兒應進行耳鼻咽喉科檢查及聲導抗、耳聲發射、聽性腦幹誘發電位檢測、行為測聽及其它相關檢查,必要時並進行醫學和影像學評估,做出診斷。對於通過新生兒聽力篩查但具有聽力損失高危因素的嬰幼兒,至少3歲內每6個月進行1次聽力隨訪,若可疑有聽力損失,應及時進行聽力學評估。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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