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結核病外科手術的目的和意義:
據資料顯示,結核病人中有約3-5%肺結核和80%的肺外結核仍需要手術治療,肺外結核早期症狀、體徵及影像學檢查均不典型,許多患者無明顯的結核中毒症狀,容易延誤診斷,不能及時治療,來診時病變部位多已明顯破壞形成膿腫或有功能障礙,需在內科積極抗結核治療下,適時外科手術干預結核病灶清除術才能提高抗結核藥物的治療效果徹底治癒,恢復功能,避免病灶殘留日後復發成為難治性結核,同時可以縮短化療的時間,尤其是已確診為耐多藥結核如有手術適應症更應儘早手術。目前,結核病的治療仍採用以內科化療為主、外科適時手術干預相結合的綜合治療方案。近年來,我院結核內科和結核外科通力協作開展了各類結核外科手術,如淋巴結結核病灶清除、骨關節結核病灶清除、結核性膿胸纖維板剝除、毀損肺切除等,取得了滿意的臨床效果。
二、結核病外科手術的目的:
緩解中毒症狀
提高抗結核藥物治療效果
阻止或減輕功能障礙的發生
縮短抗結核藥物療程
徹底清除結核病灶
為二期功能重建創造條件。
三、結核病的手術時機:
術前有效抗結核治療2―3周,體表結核病灶清除術等創傷小的手術。
術前有效抗結核治療4―8周或強化抗結核治療後,骨關節結核及內臟結核等。
臨床結核中毒症狀緩解或明顯減輕,血沉持續下降。
營養狀況和飲食明顯改善。
急診手術,病情重危及生命,術前可合用二線藥物強化抗結核治療
對已有功能障礙的病人,應限期手術,否則,勢必加重功能障礙或使功能障礙難以恢復。
耐多藥結核,如有手術適應症應儘早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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