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骨轉子間骨折
[定義]
股骨轉子間骨折是指由股骨頸基底部至小轉子水平以上部位的骨折,因血液供應好,骨折均能良好癒合,但若處理不當,極易發生髖內翻畸形。
[診斷依據]
一、病史
本病多見於老年人,男性多於女性。老年人因骨質疏鬆,輕微外傷如平地滑倒,大轉子部著地,或患肢突然扭轉,都可引起骨折。青壯年發病者較少,若發生本骨折,必因遭受強大暴力如車禍、高處跌下等。
二、症狀和體徵
傷後髖部疼痛,不能站立與行走。
患側髖部腫脹明顯,可有皮下瘀斑,移位型骨折肢體呈短縮、內收、外旋畸形,移動肢體時疼痛加劇,大轉子上移,按壓或叩擊大轉子時疼痛劇烈,有時可觸及骨擦感,縱軸叩擊痛(+),髖關節功能障礙。
三、特殊檢查
內拉通(Nelaton)氏線、布來安(Bryant)氏三角、舒美卡(Schoemaker)氏線等均為陽性,Kaplan交點偏向健側臍下。
四、輔助檢查
X線攝片可明確骨折型別和移位情況。
[證候分類]
根據骨折線的方向和位置,臨床上可分為三型。
一、轉子間骨折:骨折線自大轉子頂點開始,斜向內下方達小轉子部,小轉子或保持完整,或成為遊離骨片。但股骨上端的骨支柱保持完整,骨的支撐作用還比較好,髖內翻不嚴重,移位較少。由於骨折線在關節囊和髂股韌帶附著點的遠側,因而骨折遠段處於外旋位。粉碎型則小轉子變為遊離骨塊,大轉子及其內側骨支柱亦破碎,遠折端明顯上移、外旋。
二、反轉子間骨折:骨折線自大轉子下方斜向上達小轉子的上方。骨折線的走向與轉子間線或轉子間嵴大致垂直。骨折近端因外展肌與外旋肌的收縮而外展、外旋,遠端因內收肌與髂腰肌的牽拉而內、向上移位。
三、轉子下骨折:骨折線經過大小轉子的下方。
[治療]
一、非手術治療
(一)手法整復固定
1、手法整復牽引固定
(1)適應證:適用於各種型別的股骨轉子間骨折。
(2)操作方法:一般行股骨髁上牽引。維持屈髖屈膝各15°~30°,外展30°,足部中立位牽引,牽引重量要足夠大,復位後維持牽引,重量不得少於體重的1/10。如果牽引後復位欠佳,則可採用股骨頸骨折整複方法(順轉子間骨折)或端提、擠按方法(反轉子間骨折)整復,然後維持髁上牽引固定,直至骨折癒合,牽引一般維持8~10周。
2、手法整復牽引並鋼釘撬壓固定
(1)適應證:適用於股骨轉子下骨折。
(2)操作方法:先行股骨髁上牽引,然後將患肢置於板式牽引架上,屈髖屈膝各40°~50°,外展30°牽引,待牽開後行叩擠、推按等手法整復。若近端外展、前屈、外旋移位不能糾正者,可加用鋼針撬壓整復:髖部及大腿中上段常規面板消毒、鋪巾、局麻、透視下沿股骨小轉子下緣處由外向內打入一枚鋼針,使之與近折端骨幹垂直,針尾與牽引床成15°~30°夾角,擊入骨幹,注意穿透對側皮質骨即可,包紮傷口,由針尾處套上已打好孔的股骨外側夾板,將針尾向上抬起並向遠端扳動,以矯正近折端之外旋外展移位,在鋼針的中內1/3處套一彈簧,將針尾架在一帶臺階的三角架上,矯正近端之前屈移位,穩定骨折近端,然後略施手法,即可使骨折復位,配合夾板外固定。一般6周後可去除該針,8~10周後去除骨牽引。
3、手法整復力臂式外固定架固定
(1)適應證:順、逆轉子間骨折及轉子下骨折。
(2)操作方法:在電視X線機監控下,患者取平仰臥位,兩助手分別把持腋部及小腿,行順勢拔伸牽引復位,保持患肢外展中立位或稍內旋位,常規面板消毒,鋪巾,局麻,分別將2枚直徑4.0mm的頭部帶絲骨圓針順股骨頸縱軸呈倒“V”形鑽入至股骨頭軟骨面下0.5cm,皮外留針3cm。股骨髁上方5~10cm處與骨幹垂直由外向內鑽入第3枚骨圓針,透過股骨對側皮質即可。安裝力臂式固定架,將鑽入的3枚鋼針分別用鎖針器牢固固定於力臂式固定架上,一般固定8~12周。
二、手術治療
切開復位內固定
(1)適應證:各種型別成人股骨轉子間骨折。
(2)操作方法:常用的固定方法有DHS、DCS、PFN、Gamma釘、角度鋼板等。手術於普通手術床或骨科牽引床上進行,術中輔助C型臂X線機透視監控骨折復位。患者取仰臥位,DHS、DCS、角度鋼固定採用髖部外側入路,將股外側肌從其後緣適當剝離顯露股骨轉子部,然後牽引復位,分別置入主釘及鋼板。PFN、Gamma釘採用股骨大轉子近側入路,鈍性分離臀中肌達股骨大轉子頂點區域,在髖內收位分別置入PFN、Gamma釘。術後2天即可在床上行患肢的屈伸活動,4~6周後患肢不負重扶雙柺下地,8~12周逐漸開始負重鍛鍊。對陳舊性股骨轉子間骨折,若無明顯癒合,行切開復位內固定並植入鬆質骨;若己癒合,有髖內翻者,則行轉子下外展截骨術按上述方法內固定。
三、藥物治療
(一)中藥治療
按傷科三期辨證用藥。早期瘀腫,疼痛較劇,宜活血化瘀,消腫止痛,方用桃紅四物湯加減;中期痛減腫消,宜通經活絡,活血養血,方用活血靈湯或舒筋活血湯;後期宜補肝腎,壯筋骨,藥用三七接骨丸、特製接骨丸等。區域性及遠端肢體虛腫宜益氣通絡活血,藥用加味益氣丸;肌肉消瘦發硬,功能障礙者,宜養血通絡利關節,採用養血止痛丸。
(二)西藥治療
如手術治療,術前半小時預防性應用抗菌藥物,一般三天。如合併其他內科疾病應給予對症藥物治療。
四、康復治療
(一)復位固定後即可行股四頭肌收縮及踝關節伸屈活動。
(二)行外固定器固定及切開復位內固定者,若折端穩定,1周後可扶雙柺下床不負重下肢外展位活動,4周後半負重活動,6~8周後扶雙柺逐漸負重;行牽引治療者待骨折癒合、鋼針拔除後扶雙柺輕負重活動。
(三)半年後始可扶單拐逐步負重。
[療效評定標準]
評分標準採用主觀症狀、雙下肢客觀體徵及其功能恢復逐項評分,按所得的總分評定療效等級。
(一)主觀症狀評分:無痛、行走自如,4分;靜止時無痛、行走偶痛,3分;靜止時偶痛,行走加重,2分;經常痛、不能行走或需口服止痛藥緩解,1分。
(二)雙下肢客觀體徵評分:仔細檢查患髖關節屈曲和伸直的範圍、患肢肌肉是否萎縮、肌力和雙下肢是否等長,具體評分如表1所示。
(三)雙下肢功能評分:仔細觀察患者的步態,詢問患者行走是否扶拐以及上下樓、下蹲和穿鞋襪的情況。具體評分如表2所示。
(四)患者的療效評估:39~44分為優;28~38分為良;18~27分為可;小於18分為差。出現加壓螺釘穿出股骨頭、嚴重髖內翻畸形、內固定斷裂或繼發股骨骨折等較嚴重的併發症時不參與評分,按療效差對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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