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婦產科 副主任醫師 杜鳳娥

  藥物的致畸效應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即使一個有明確致畸風險的藥物在孕期使用了也不是必然會導致某種畸形。反而即使被認為孕期使用是相對安全的藥物考慮到有可能藥物有某些潛在未知的風險也不建議孕期隨意使用。出於趨利避害的原則,出於保護母胎的原則,不建議孕期隨意使用藥物,應當謹慎用藥。而不是因為孕期使用了藥物就要放棄妊娠,這種邏輯是不成立的。

  孕期大部分用藥被認為是安全的,或者有些因為資料有限,不能給予明確的解釋。我並不建議孕婦因為不知道自己懷孕使用了藥物而輕易放棄自己的孩子。之所以我說大部分藥物是安全的,是因為致畸和藥物的劑量有很大關係。一般常規劑量用藥致畸風並不大。藥物本身也是自然界中的一種物質,或天然或合成,和我們每天吃的飯喝的水一樣,都是物質,只是有些藥物我們平時身體可能接觸不到或者接觸較少而已。目前明確致畸的藥物很少,因為不可能所有藥物都有孕期使用的資料。而且這些資料總結也很困難,因為有些缺陷不一定是在胎兒出生前後即顯現出來,比如說藥物和兒童期腫瘤的關係,除非這種腫瘤是罕見的腫瘤,再追溯孕期用藥的情況,從而總結疾病和孕期用藥的相關性。如果是常見的腫瘤,很可能根本不會被引起重視。比較明確會導致畸形或者影響較大的藥物多為化療藥物,或者激素類藥物。

  目前對藥物對胎兒影響的研究仍停留在藥物導致胎兒結構異常上。而對“胎兒智力”,“器官功能”或者以後“性取向”,社交能力方面的影響更無從談起。而且人與人對藥物的代謝能力也不同。我想說的是,其實關於藥物對胎兒的影響我們知之甚少。

  現在很多人擔心對孩子智力的影響,其實我認為這都是道聽途說,為什麼你不擔心以後對孩子“性取向”或“社交能力”的影響,因為許多人只聽說過智力,而“性取向”這種你不考慮的問題藥物研究機構卻是關注的,但是這些同智力評估一樣做起來很難。你覺得有什麼方法可以評估別說胎兒了,一個成人的智力?智商?智慧?

  目前,關於藥物致畸的問題,我們有兩個指導理論:

  首先,有句話我很喜歡,因為他說的很客觀,是從外文翻譯過來的,大致意思為“任何藥物或者說物質都是可以導致胎兒畸形的,包括我們每天飲用的水。但是這和你攝入的劑量是相關的。你不可能喝的到達到致畸劑量的水。”藥物也是這個樣子,通常要在常規劑量的十幾倍或幾十倍以上時才會出現導致畸形的可能,而即使如此也不是絕對致畸的。常規劑量下絕大多數的藥物都是安全的。例如咖啡因,民間流傳著孕期不能喝咖啡,不能喝茶葉的說法,因為其中含有咖啡因。咖啡因的確有很明確的致畸性,在孕小鼠和大鼠的實驗中,可觀察到胎仔四肢及顎畸形發生率增加。再更大咖啡因暴露劑量下可以見到胎仔死亡,生長遲緩和骨骼變異。靈長類動物,食蟹母猴在孕期暴露於咖啡因,同樣可以觀察到其後代死產和流產發生率增加。但是在人類報道中,還沒有發現咖啡因有導致胎兒出生缺陷的報道,因為一個人不可能一天喝上百杯咖啡,可是在動物實驗中,每天讓猴子喝的咖啡劑量遠遠高於一個正常人每天飲用的劑量。也就是說,“咖啡因致畸並不代表喝咖啡致畸。現在甚至因為茶葉中含有咖啡因就被誤解為和茶也對胎兒不好,但其實茶水中含有的咖啡因更少。”藥物是否致畸,和使用的劑量有很大的相關性。通常一個藥物如果在常規劑量10倍以內即可產生對胚胎的毒副作用我們就認為它是一種強效致畸劑了,但往往藥物對胎兒產生潛在風險都要在常規人類推薦使用劑量的10倍甚至數十倍以上。

  即使有致畸風險的藥物也不是用了就一定會出現問題。在人類歷史上最嚴重的一次藥物致畸事件,“反應停事件”,反應停應用於早孕期早孕反應明顯的孕婦,最後出生的嬰兒約三分之一發生了肢體缺陷。因為“反應停事件”人們才開始關注孕期用藥的安全性。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才開始要求所有藥物都要註明對胎兒致畸風險的研究。建立了一套等級評估系統,即FDA分類,將藥物有無致畸性分為A、B、C、D、X五類。其中A,B類藥物為為孕期使用相對安全的藥物。X類為孕期禁用的藥物。C,D類藥物要平衡利弊,當利大於弊時使用。

  其次,藥物致畸和使用藥物的時期也有很大關係。假如你使用藥物時受精卵已經形成並且著床,這時胚胎才有機會接觸到體液,才會有可能對胚胎產生影響,但在早期受精卵細胞很少,如果藥物或者放射線等不良刺激因素影響到胚胎,胚胎就會死亡流產。假如胚胎存活下來就認為沒有受到影響,這就是目前藥物致畸學中“全或無”的理論。

  如果在排卵前或者著床前用藥目前認為就不會產生影響,因為受精卵沒有形成或者不會和體液接觸。除非該藥物的半衰期很長,在體內代謝乾淨需要很長時間。受精卵與體液接觸往往要到排卵後7~10天以後才有可能。

  藥物和環境因素導致胎兒發育的異常在所有出生缺陷兒中所佔比例約為1%,也許因為藥物和環境因素是可以避免的,所以人們才格外重視。也有資料報道藥物所導致的胎兒畸形風險約增高不超過1%的風險。通常藥物在動物實驗中,為相當於人類使用劑量10倍以上出現死胎或畸形的藥物被認為是致畸性很小,相對安全的藥物。

  藥物致畸的先決條件是藥物入血,透過胎盤,與胚胎發生接觸。如果是外用藥只是區域性起作用,真正吸收入血再迴圈到胚胎,攝入量微乎其微,又怎麼會產生影響。

  同樣,男方服藥一般認為不會對胎兒產生影響。因為現有理論認為藥物致畸的前提是受精卵與藥物有接觸的機會,而男方用藥受精卵在發育過程中是沒有機會和藥物接觸的。目前認為男方用藥和生育的關係是有些藥物可以抑制生精功能,導致生育能力下降或效能力下降。如果藥物對精子產生影響精子會死去,能夠授精的精子肯定是活精子。的確有些特殊的藥物,會註明男方用藥後應當避孕三個月以上。但是這些只是從規避潛在風險的角度出發。目前並沒有官方的理論可以把男方用藥與胎兒出生缺陷聯絡起來,也沒有明確指出有男方使用後可以導致胎兒出生缺陷的藥物。

  一般在孕12周後胎兒器官基本已經發育完成。就會又處於一個相對安全的時期。但是胎兒腦發育和生殖器官發育被認為是貫穿整個孕期的。人們最擔心的是寶寶大腦功能會不會受到影響,但其實沒有那個藥物被明確會對胎兒腦功能造成影響,因為即使有這樣的藥物我們也是沒有辦法發現的。藥物致畸風險的評估僅限於器官的結構與功能。

  因為藥物增加的胎兒出生缺陷風險可能包括器官結構與功能,社會行為,成年後子宮畸形或某些疾病的高發。因此,目前尚沒有檢測方法能從理論上完全除外藥物對胎兒導致的不良影響。所以避免孕期藥物濫用是為了規避風險,保護胎兒。可是因為孕期誤用“風險尚不明確或風險很小”的藥物就放棄胎兒,就違背了保護胎兒的基本原則,違背了孕期避免藥物濫用原則制定的初衷。

  除非藥物導致胎兒結構出現異常,我們可以通過超聲檢查發現。有些人認為通過“羊水穿刺”可以除外藥物對胎兒的影響。答案是否定的。羊水穿刺檢查的是遺傳病,主要用來檢查胎兒染色體核型,染色體核型在受精卵形成的那一剎那就已經定型了,且不會改變了。

  以上就是我們目前所掌握的,所肯定的,所依據的理論。

  現在很多我們的孕婦通過網路知識都知道美國FDA分類。可悲的是我們很多醫務人員也只知道FDA分類。其實FDA分類中有很多不足,有些只是根據“少數個案報道”,或“有限動物實驗資料”得出的,且更新時間較慢,未必適合對孕婦提供諮詢。因為它只關注了藥物的致畸性,沒有關注在“常規劑量下使用的安全性”和“不同使用時期對藥物致畸性的影響”。有些藥物在動物實驗中數十倍人類劑量才會出現問題,可是FDA分類都將其歸結為孕期禁用或者慎用的藥物。而我們孕婦用了這類藥物後,雖然是常規劑量使用的,卻礙於說明書上的標識而不知如何是好。比如常見的口服避孕藥在FDA分類中屬於“X類”孕期禁用,我相信給動物孕期實驗可能會誘發出畸形,但是人類都是在排卵前後或受精卵著床前使用緊急避孕藥,誰會知道懷孕後還去吃避孕藥呢?現在就沒有關於使用口服避孕藥導致胎兒致畸的報道。(某些肌注使用的中長效避孕藥因代謝週期長,的確風險較大,但是目前臨床早已淘汰不用)

  其實,在國外除了FDA分類之外還有很多對藥物安全性進行分類的標準。如Wayne州立大學的致畸等級系統把藥物的風險分成五類:

  0――極小的致畸風險

  1――很小的致畸風險

  2――小的致畸風險

  3――中等的致畸風險

  4――強的致畸風險

  這個分級系統認為所有物質都有致畸風險,而關注致畸風險和劑量的相關性,常規劑量下出現致畸風險的大小。我們把兩個致畸風險分級系統相對比如下。

  在0級――極小的致畸風險中,常見藥物有:

  對乙醯氨基酚(撲熱息痛,感冒藥中的常見成分),FDA分類B類;

  阿司匹林,FDA分類C類;

  咖啡因,FDA分類B類;

  頭孢類抗生素,FDA分類B類;

  紅黴素,FDA分類C類;

  胰島素,FDA分類B類;

  左甲狀腺素片,FDA分類A類;

  青黴素,FDA分類B類;

  利托君,FDA分類B類;

  特布他林,FDA分類B類;

  其中阿司匹林其實孕期使用很安全,對於反覆流產、孕期有血栓傾向的孕婦,預防胎盤早剝都很有效,可是FDA卻將其歸為C類,慎用藥物。孕期阿司匹林150mg/日以下認為沒有致畸風險。

  在1級――很小的致畸風險中,常見的藥物有:

  阿昔洛韋,FDA分類C類;

  西咪替丁,FDA分類B類;

  溴隱亭,FDA分類C類;

  甲硝唑,FDA分類B類;

  口服避孕藥,FDA分類X類;

  黃體酮,FDA分類D類;

  丙硫氧嘧啶,FDA分類D類;

  普萘洛爾,FDA分類C類;

  維拉帕米,FDA分類C類;

  其中口服避孕藥在FDA分類中為D類孕期禁用,可是在該分類系統中,卻將其歸結到了很小的致畸風險中。

  黃體酮注射液是早孕期保胎很常用的一個藥物,卻被FDA分類歸到了D類,慎用藥物。我覺得我們有大量的資料證明黃體酮的安全性,全世界出生的試管嬰兒數以萬記,所有做試管嬰兒的孕婦孕期都使用了大劑量的黃體酮保胎,而我們並沒有一份資料證明了試管嬰兒導致胎兒出生缺陷率增高。

  4級――強的致畸風險

  氨基蝶呤,FDA分類X類;

  香豆素衍生物,FDA分類D類;

  環磷醯胺,FDA分類D類;

  異維甲酸,FDA分類X類;

  甲氨蝶呤,FDA分類D類;

  三甲雙酮,FDA分類D類。

  三甲雙酮與60~80的胎兒異常或自然流產風險相關,可FDA分類卻將其歸為D類,孕期慎用的藥物。

  FDA分類中有很多不足,也有很多需要改動的地方。中國政府直接套用了現成的FDA分類,自己卻不做一點點的努力。我們可以看看中成藥,是藥三分毒,憑什麼就那麼肯定中成藥沒有致畸的風險。中成藥的說明書要麼禁用,要麼慎用,要麼無相關資料。禁用的和慎用的卻不說原因,和提供動物實驗的資料。養幾隻老鼠做做試驗真的很難嗎?還是因為政府沒有強制的要求。要讓我們的孕婦懷孕後疑神疑鬼。中國為什麼不拿出自己的分類。幫助我們的醫務人員和孕婦對藥物的風險進行評估。西藥的資料一定要來自西方嗎?

  至於中成藥的問題,如果您用了,說明書上寫禁用,我也建議您不要太擔心。上邊所說的禁用往往是因為中成藥中有一些活血的成分,從中醫的角度講孕期使用有活血成分的藥物有增加流產的風險。因此不建議使用或禁用。這裡的禁用並不代表它有很嚴重的致畸風險。其實換個角度看,中成藥藥性多比較溫和,很多中成藥本身效果並不好,只是中國人思想上易於接受,其實很多藥在國外都不被認可。治病的效果都不明顯就別說致畸了。舉個例子,冬蟲夏草大家都是知道這個藥材很好,可是做成中成藥後效果如何就不知道了。

  至於我國醫學界目前主要使用的“藥物致畸性的FDA分類”,存在很大缺陷,並不是目前在國際上運用最好的分類方法,只是美國食品藥物監督總局強制給藥廠使用的分類方法。FDA分類只是對藥物是否存在致畸可能進行了分類,而理論上任何物質對胚胎都是可能造成影響的。只是有些物質在低劑量,常規劑量,甚至大劑量時很難對胚胎產生影響,但是如果把這個劑量我們放大到無窮大是肯定會對胚胎髮育造成影響的,但這個可以對胚胎產生影響的劑量是否是我們常規可以接觸到的劑量?FDA分類只是根據有限且並不權威的動物實驗資料對藥物的致畸性進行了分類,且並沒有關注在常規劑量下這些藥物產生致畸風險的“大小”。一個致畸風險很小的藥物甚至可以因為FDA發現了該藥物在超常規劑量下動物實驗中具有的致畸性而將其歸為孕期禁用類,而這個藥物假如在孕期被常規劑量使用後所帶來的致畸風險“幾乎為零或遠小於自然界3~5%的自然出生缺陷率”,但是如果有人不經意使用了就會被這個FDA分類所誤傷。如果再因此就放棄妊娠,就違背了本身為了“保護胎兒”而制定的孕期避免藥物濫用的原則。

  我們常用的參考目錄有:《妊娠期和哺乳期用藥》(Drugs in Pregnancy and Lactation : A Reference to
Fetal and Neonatal Risk);

  《出生缺陷與孕期用藥》(Birth Defects and Drugs in Pregnancy)

  《致畸劑分類目錄》(Catalog of Teratogenic Agents)

  目前我只能從市面上買到《妊娠期和哺乳期用藥》――人民衛生出版社,這本書我在京東買到的,裡邊有詳細的資料。我不可能把每個資料都記在腦子裡,或者一個個的敲字給你們看,對於那些心結比較重的朋友,我建議你們可以花100多塊錢,自己買一本,看看裡邊的資料,好解去心結。

  我目睹過很多很可悲的故事。因為孕期孕婦用了一點點的藥物,尚不知道藥物對胎兒是否造成影響的情況下,或甚者是例如阿莫西林、頭孢類等孕期可以使用的藥物。就進行了人工流產。我想說,這是您的孩子。有些孕婦因為孕期感冒過度擔心會對孩子造成影響也把孩子做掉了。或者因為感冒了,不知道懷孕用藥了就把孩子做掉了。我經常會對諮詢我的患者說,“你能保證下次懷孕不感冒,不吃藥嗎?如果不能保證請不要做掉這個孩子。”

  有些醫務人員也是建議患者把孩子做掉。這點我很痛心,我認為有些醫務人員建議孕婦把孩子做掉出於以下考慮。首先因為中國的母胎醫學發展緩慢,到目前還沒有遺傳科醫生的執業註冊。患者可能找到了一些婦產科醫生,而這些醫生所擅長的是婦產科手術。可能從理論上去給患者解釋“缺乏溝通經驗與技巧”。再者中國的醫患矛盾過於複雜,政府對醫務人員的保護不夠。以我為例,一個進行孕期藥物諮詢的患者掛我的號找我諮詢,一個號4塊錢,醫院給我提1塊錢。我跟患者說您的孩子沒有問題。可是自然界背景胎兒出生缺陷率約為5%。因為孕期檢查所做的努力,河北省近年缺陷兒的出生率約為2~3%。我們可以理解為100個孕婦在不用藥的情況下都可能會有5個胎兒是有問題的。假如我看了100個這樣的患者,都告訴孕婦沒有問題,掙了100塊錢,有一個出現問題回頭找我可能就讓我賠幾萬。大部分人又不同意走司法途徑解決,只會堵門。其實在給患者進行孕期藥物諮詢時我認為我承擔了很大風險。

  在患者看來,孕期用藥找醫生進行諮詢,醫生給出一個答案,這個過程很簡單。但是往往患者的提問方式就讓醫務人員很尷尬,“你說我的孩子有沒有問題”?有許多早孕期來診的患者甚至都還沒有看到胎心,要知道早孕期自然流產率是15%。換位思考一下,其實這個問題在醫務人員看來就是一個風險的轉嫁。誰敢說沒有問題?建議你做掉,孩子死無對證。不建議你做掉有了問題誰來負責?或者乾脆說這個有可能有問題也可能沒有問題,說的很含糊,把風險重新推回給你。

  這樣的問題讓我也很尷尬,我的建議是我們不要把問題停留在孩子有還是沒有問題的層面上。應該關注的是所用藥物的致畸風險到底有多大,安全性如何,動物實驗中的資料報道。畢竟沒有用藥的情況下都沒人敢保證孩子出來沒有問題。

  一般我在對患者進行諮詢後都會宣告,上述理論只是通過目前醫療技術發展的水平給你分析你的孩子應該不會受到上述藥物的影響或者影響很小,但是我不能保證你生的孩子沒有出生缺陷。因為即使你沒有接觸任何不良因素的情況下你能保證出生的是一個正常的寶寶嗎,所以你常規做檢查就可以了。畢竟自然界背景出生缺陷率是5%,任何人懷孕就應當承擔這樣的風險。而且藥物致畸的風險與本身自然界出生缺陷的風險相比甚小。

  其實,這簡單的幾句話是我想了很久才想到的如何和患者溝通用的。現在這句話我們中心的醫務人員基本都學會了。我們換位思考一下,有的時候突然來一個孕婦給你一大堆問題,頭都大了,很難一下想到怎麼和她交流才算得體,怎麼才能讓她信任你,不僅你要告訴她沒有問題,還要告訴她為什麼沒有問題,拿出資料和證據。我們看病又不像國外的醫生需要預約,你有什麼問題,人家提前把相關資料整理一下放到你的面前,走的時候再給你一個書面的資料。醫生又想告訴患者沒有問題,又找不到證據,孕婦又想要肯定的答案。如果孕婦相信了醫生的建議,把孩子留了下來,生下來出現問題,醫生自然覺得自己承擔了很大的風險,自然逃避類似的回覆。關於藥物致畸的問題在醫學生正規學習的教科書中所闡述的理論非常少,且沒有具體藥物分析。而這個問題幾乎是近些年來突然湧現出來的問題,人們對出生缺陷越來越重視,但是對於我們現有的技術水平能做多少而知之甚少。

  風險只是其中的一個問題,還有另一個問題就是醫生的時間與精力。孕期用藥的孕婦來了,這樣的患者往往都有很重的心結,要解開這個心結可不是我說沒事,孕婦說好的就走了的問題。我知道她們不會輕易相信一個醫生的話,她們會問好多醫生,怎樣回答的醫生都有。我要說服孕婦留下這個孩子我要拿出證據,給她講很多理論,這就是傳說中的“說病”,還要拿出藥物的說明書給她看。有些藥物她一來我就知道沒有問題,可我還是要當著她的面再看一遍,然後讓她看一遍。這樣她才會覺得你不是敷衍她。其實醫生能做的就是“常常安慰,有時治癒”。過去叫做“說病”,現在叫做溝通。只是說病不掙錢。說半個小時也就是1塊錢。現在肯給患者說病的醫生越來越少了。我一上午平均下來40個號,一個病人5分鐘。就為了一塊錢說20分鐘,還擔很大的風險。這樣的制度下很難滋生出負責任的醫生。負責任的醫生也很難在這個制度下生長。錢不錢的是小事,可是時間呢?我只是想告訴你們,現在進行孕期用藥諮詢的病人沒人願意看。別人經常把病人推給我,或者模稜兩可的打發走了。在我們這樣的公立醫院,對於早孕期藥物致畸諮詢,醫務人員承擔很大的風險,卻又一分錢不爭。因此自然就把患者推來推去,其實是把風險推來推去。只有在這樣的平臺我們才能開懷暢談。所以您在現實生活中很難找到一個醫生肯定的給您說您的孩子沒有問題。可是對於孕婦來講,又十分想得到一個明確的答案。本來關於孕期藥物對胎兒影響的資料我們本就知之甚少。所以我想對您說,您懷孕了本來就承擔的孩子有3~5%自然出生缺陷的風險。這樣的風險遠遠大於藥物致畸的風險。您為了您的孩子,多承擔這一點微不足道的風險吧。

  有時候我一看見這樣的病人一下子就頭大了,有時候丈夫,婆婆還來一家子人。這樣的孕婦往往情緒緊張,有一次一個孕婦吃了根過期的火腿腸,來諮詢會不會對孩子產生影響,還不掛號,我們一個女同事也不知道怎麼跟她解釋好,後邊的病人等著急,就說了一句你去檢測一下腸有沒有問題不就行了嗎?這下可好,孕婦急了,我問醫生又沒有問你,兩家打起來了,把我們桌子砸了,醫院也沒有說法。還有一次一個孕婦在產科做完檢查,走的時候正好醫院在花園噴農藥,她聞見了,不幹了,非要找院長,行政樓的電梯需要刷卡,開電梯的臨時工不敢給她刷卡,她就把臨時工咬了。最後來了好多行政領導給人家說好話,才算了事。臨時工被咬的事情就再也沒人提了。還有一個孕婦,因為護士的疏忽,本來是要打黃體酮的,結果莫名其妙給人家孕婦做了一個頭孢皮試,這下可好,要我們給人聯絡檢測血中有沒有藥物濃度,還要檢測給她用的那個針是不是給她用的以確定裡邊到底是不是頭孢曲松鈉,把她的媽媽從張家口,丈夫從北京都叫了過來。還有一個婦產科朋友,因為一個月經失調的患者,得了盆腔炎需要用藥,用藥前曾建議患者查個早孕試紙排除妊娠,可是患者拒絕檢查,說自己測了,而且月經不準不可能懷孕。結果用藥後發現自己懷孕了,索賠20萬,天天去科室鬧,我朋友差點因為這個把工作丟了,醫院不管,讓自己解決。我想說的是“因為這些不愉快的經歷,讓醫生碰見類似的患者變的很緊張,甚至害怕、厭惡,不敢說話了”。醫生就是這麼慢慢的提防,慢慢的敵視,慢慢的不說真話,學的冷酷的保護自己。其實想想,我們報復的發洩的物件並不是真正得罪我們的人,而是她後邊來的人。

  面對孕婦特殊時期,特殊的心理狀態。經常會有些偏激的情緒波動。醫務人員出於本能的自我保護,越來越不敢說實話,不敢有擔當。而孕婦儘量保持冷靜的態度,這樣才不會給醫務人員太大的壓力。醫務人員和孕婦,孕婦和醫院人員都應該換位思考,我不建議把孩子輕易做掉。那些建議患者把孩子輕易做掉的醫務人員出於本能他們可能為自己考慮的更多些。是否把孩子做掉還要孕婦自己決定。雖然我不能保證孩子絕對沒有問題,但是至少我們醫務人員應該為大多數孕婦著想,或者至少讓孕婦看著更遠,想著更遠。多給孕婦一點的心理支援與安慰。畢竟有些人打過一次胎後後邊懷孕都是問題了。

  因為對於藥物致畸的恐懼,藥物的致畸風險被誇大了。其實在藥物致畸面前認為自己同樣面臨風險的不僅是醫生和孕婦,還有藥廠。

  在藥物孕期使用的問題上其實藥廠認為自己也是承擔了很大風險的。如果一個藥物沒有寫孕期禁用甚至推薦使用了這個藥物,孕婦生下來孩子是有缺陷的,即使和這個藥物並沒有明確的關係,但是藥廠很難拿出證據來證明某種缺陷和自己的藥物沒有關係,假如這樣的事情發生在美國,藥廠可能會面臨著鉅額賠償。我上學的時候讀過一篇閱讀理解,美國的產品說明書往往有幾十頁,假如你買了一個梯子使用過程中摔傷了,說明書沒有提示使用梯子有可能造成摔傷,生產梯子的廠家可能都要面臨賠償的可能。因此,即使一個致畸風險很小的藥物,藥廠也會盡可能的提示風險的存在,以及不建議孕期使用。即使沒有明確致畸風險存在的情況下,藥廠也會寫致畸風險尚不明確,不推薦孕期使用來逃避藥廠本身的風險。但是藥廠的說明書忽視了一點,應該寫明在不知情懷孕的情況下即使使用了也不建議放棄妊娠。風險被推給了醫生和孕婦。說明書是隻提示風險,不提示也有可能寶寶是健康的,而且這種可能性更大。無意間在孕婦這種特殊心理群體面前,藥物的致畸風險被誇大了。而孕婦本身對藥物造成寶寶出生缺陷風險的關注程度遠大於寶寶沒有受到藥物影響的關注程度。孕婦本身的認識往往是片面的。

  我認為孕期用藥致畸風險的評估意義非常有限,很難具體到個例,無法給予太具體的風險數字,因為這樣是不可能的。對藥物致畸風險的關注應當適用於群體風險,不應當侷限於個例的風險。

  藥物致畸性的表達和胚胎接觸藥物的劑量是有直接關係的。這個接觸劑量和母體攝入單次劑量與使用時間是有直接關係的。而大多數人忽視了用藥時間的概念,誤認為用藥就會導致風險。孕期偶爾用藥,總體接觸劑量非常有限,這種情況我認為不應當參考藥物的說明書或者相關動物實驗資料。因為動物實驗資料是基於一定劑量和作用時間給藥後對胚胎產生影響的可能性。即使是這種可能性也不是百分之百必然的可能性。

  藥物理論上導致胎兒出現異常的機率遠小於自然界5%的背景出生缺陷風險。即使藥物導致胎兒出現問題,往往會有超聲可以發現的結構缺陷,不會僅僅是超聲不能發現的功能性的問題。但只是人們過渡的關注了這些功能性的問題。

  我建議患者在不知情懷孕卻使用藥物後繼續妊娠出於一個原則,對母體有利的原則,對胎兒有利的原則。

  我們避免孕期藥物濫用的原則就是保護母胎,趨利避害不主張孕期藥物濫用,(但其實最早被濫用出問題的藥物是抑制早孕反應的藥物,像這種藥物沒有必要)。制定這個原則的初衷並不是讓人因為在不知情懷孕誤用藥物的情況下就把孩子做掉,而是孕期避免不必要的用藥,避免可能存在的風險,平衡利弊如果必須用藥即使妊娠當然也是必須用藥的。如果因為不知道懷孕用藥了,就把孩子做掉就違背了保護母胎,有利於母胎的最基本原則。如果是這樣就沒有必要教導人們孕期不要濫用藥物。即使是致畸風險再明確的藥物,真正導致畸形的可能性也是相對有限的。

  有許多患者說,為什麼每個醫生給出的建議都不同?醫生讓我們自己做決定。因為這個建議就不應該是普通醫生給的。我聽說過很多因為擔心孕期用藥致畸風險最後放棄妊娠的事情,我認為這是我們民族的恥辱。假如這樣的事情發生在英國,孕婦可以參考英國國家致畸資訊服務(NTIS)的建議。NTIS提供全英國妊娠期使用藥物和化學物質毒性的資訊和建議,且與歐洲、美國和加拿大等效。由遺傳學醫生給出專業的建議,而中國目前尚沒有遺傳專業的醫師註冊。即使有從事遺傳專業相關工作的醫生,例如我的診費也僅僅是1元錢,誰又願意去趟這個渾水。甚至在中藥廣泛使用甚至存在濫用的國情下,我們的政府甚至拿不出相關中成藥和中藥致畸的資料供臨床醫生參考,這難道不是我們民族的恥辱嗎?但即使是做了相關資料總結,真正在臨床上的指導意義也是有限的。

  我說許多醫生不會與患者溝通您可能還不信。您知道我被問過的問題有:懷孕了吃了味精對孩子有影響嗎?懷孕後吃了泡菜對孩子有影響嗎?懷孕後用相機照相了對孩子有影響嗎?懷孕了照相能開閃光燈嗎?書本上去哪裡找味精、泡菜致畸的資料,說明書上也沒有相關提示。從保護胎兒的角度出發,我們孕期應該少接觸藥物和半加工食物,或者一些食物新增劑,但是沒有必要因為接觸了就耿耿於懷不能自已,甚至現在被誤解為因為接觸了孩子就會出現問題。但行好事莫問前程。這不是單純的醫學問題,而是生活的哲理,是文化。

  這些問題已經不是單純的醫學問題了,而是生活的哲理,是文化。中國人不缺理論,缺辨別理論真偽的能力。不缺知識,卻缺智慧。

  也許我還不能真正瞭解孕婦的心情。但現在有些風氣很不好。什麼男方孕前沒有戒菸戒酒孩子能不能要,這些並沒有什麼科學依據,只是一些保健方面的書上的論調,也許是那些專家沒有的寫了或者道聽途說。當然孕期孕婦是不應該吸菸喝酒的。而孕期現在必要的超聲檢查卻有很多孕婦拒絕,因為大家都說超聲對孩子不好。有國外的一份資料,我認為描述的很真實,在男方酗酒的人群中,胎兒缺陷率是有所增高的。但最終的結論是,因為男方酗酒,他的伴侶往往是在酒吧中認識的,所以往往伴有女方酗酒。因此認為胎兒缺陷還是和女方酗酒有關,而不支援男方酗酒會導致胎兒缺陷率增高,因為從理論上無法解釋。在這裡我說的酗酒不是喝了兩口酒這麼簡單。我認為防輻射服只有在中國才有消費市場,如果在國外就會涉及商業欺詐被起訴了。

  中國人還在擔心電腦輻射對孩子不好。世界衛生組織的資料是這樣說的,迄今沒有證據顯示電腦輻射增加了流產率,但是從事電腦工作的孕婦流產率是增加的,主要考慮因為長時間從事電腦工作精神高度集中,導致的腰痠,勞累,流涕等感冒症狀增加了流產的風險,因此在國外建議孕婦從事電腦工作者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6小時,且經常起來活動變換體位。

  有些妊娠高血壓、糖尿病、甲狀腺功能異常的患者,因為擔心藥物致畸孕期拒絕用藥,最後不僅導致胎兒死胎和母親生命發生危險的事例並不是沒有發生過。

  我認為那些因為孕期用藥就把孩子做掉的人其實是患有精神潔癖,他們想要的孩子是完美無瑕的,就好像他們刷碗一定要用餐具洗一樣。其實有些時候不用餐具洗也可以洗的很乾淨,而且餐具洗在沖洗不乾淨的情況下還會對我們的身體有害。

  給孩子機會就是給我們自己機會。人流不僅讓我們輕易放棄了一個生命。而且同時會對我們的身體帶來一些傷害,這些傷害並不是單單的靠“無痛”就可以遮掩的。有開車常識的朋友我問你們,自動擋的汽車在行駛過程中你把檔位掛到“P檔”會怎樣?我認為,女性懷孕後下“丘腦、垂體、卵巢”三個器官各激素相互協調分泌維持胚胎髮育,如果人為打斷,無異於在汽車行駛過程中將檔位掛到P檔。只不過汽車不能自我修復,而我們人體可以自我修復。但是能修復多少呢?我碰到過不少女性人工流產後排卵就出現了問題。

  越來越多的人開始擔心這個或者那個因素對胎兒以後智力的影響,我想說的是。我也很擔心我即將出生的女兒是否健康。但這種擔心只是偶爾且轉瞬即逝的。可能在一個信仰缺失而科學迅速發展的社會越來越多的人開始關注“智力”而不是“智慧”。也許是人心本惰,祈求上天給我們智力比我們自己去挖掘智慧更容易。智力別說孕期了就是生下來也很難評估。與其你無謂的擔心孩子以後智力會出現問題倒不如想一想日後如何挖掘培養孩子的智慧。想想那個最強大腦節目中那個算數學比計算機還快的傻子。人類的大腦只有10%在得以使用,而你我的大腦未必使用了10%。胎兒出現問題對每個人來說都是一個很可怕的事情,但是沒有任何依據下擔心孩子出現問題就不是可怕而是可悲。把一些無解的答案拋給醫務人員,又恰巧碰到了一些沒有文采且和你不相干的醫務人員。而在醫生的眼裡這是麻煩與風險轉嫁。最終你就會被推來推去,直到越來越多的人建議你放棄這個孩子,以避免你把這種糾結情緒擴散以及風險的轉嫁。

  不論孩子日後智力如何,能做到以下就是智慧,你就應該覺得幸福。我至今做不到這些。

  《壇經》

  心平何勞持戒,行直何用修禪。恩則孝養父母,義則上下相憐。

  讓則尊卑和睦,忍則眾惡無喧。若能鑽木取火,淤泥定生紅蓮。

  苦口的是良藥,逆耳必是忠言。改過必生智慧,護短心內非賢。

  日用常行饒益,成道非由施錢。菩提只向心覓,何勞向外求玄。

  聽說依次修行,西方只在目前。

  懂得“篤行”的含義:已經學會,分辨清楚,思考慎密了,還精進不已,持續不斷地用功,切實地施行。

  我很感動有這麼多朋友看了我的文章給了我這麼多好的評價。我想我們一起做一件事情,假如你曾經也因為類似的事情而困惑,而孩子現在很健康的來到這個世界上的時候,在下邊回覆一下,告訴大家你的故事。這樣以後那些發生類似問題的媽媽,看到你們的經歷就會變得更加有信心的準備迎接自己的寶寶了。推動社會的進步。

  鑑於孕期用藥致畸性研究有限資料的不可靠性,以及個性化用藥方案風險不可預知性。我認為孕期用藥與藥物致畸諮詢的範疇應當侷限於因母體疾病,如“癲癇、妊娠高血壓、糖尿病、甲狀腺疾病、風溼免疫類疾病”等孕期需要長期大劑量使用藥物的情況,而非孕前、排卵期前後、偶爾一次或數次,常規劑量使用某種藥物,區域性用藥,或男方用藥等情況。這些情況下藥物或不良因素是否對胚胎產生了影響根本無從談起,其實去談也無任何依據可言。當您在孕30天前後問我因之前偶爾不經意的用藥是否對胚胎產生了影響時,在我的眼裡您因為懷孕而面臨著自然界固有的15%的自然流產率,2%的宮外孕發生率。3~5%的自然界出生缺陷率,其中包括1/700的唐氏兒(21-三體,智力低下)出生率,男嬰中1/700的克氏徵(47,XXY,不能生育)出生率,等。最後我想送給大家的一句話,“但行好事,莫問前程”。

  人類生育風險頻率(與是否用藥無關)

  生育風險

  頻率

  每100萬個妊娠中免疫學或臨床診斷的自發流產

  350,000

  每100萬個妊娠中臨床可辨的自發流產

  150,000

  每100萬個分娩中的遺傳病

  110,000

  多因子或多基因(基因―環境間相互作用)

  90,000

  顯性遺傳病

  10,000

  常染色體和性染色體連鎖遺傳病

  1,200

  細胞遺傳病(染色體病)

  5,000

  新發突變

  3,000

  每100萬個分娩中的明顯的先天性畸形

  30,000

  每100萬個分娩中早產

  40,000

  每100萬個分娩中胎兒生長受限

  30,000

  每100萬個妊娠(>20周)中死產

  20,900

  上表摘自人民衛生出版社《產前診斷》,看見自然界固有的這麼多的風險,您還在擔心那些說不清道不明的藥物嗎?藥物所帶來的可能的風險在這些面前微乎其微。不要讓自己毀了自己。現在經常有人來諮詢我孕期用藥相關問題,我想對你們說,能救你們的不是我,是你們自己,不要被自己的想當然,自己的畏懼所打敗。做父母,應當先學會堅強。

  還記得《駭客帝國》中,那個來自地心城市的飛船駕駛員與救世主的對話:“這裡只有你吃過麥片,你能告訴我們麥片是什麼味道的嗎?不過你也沒有真正的吃過,麥片的味道是電腦告訴你的,假如電腦告訴你錯了怎麼辦?”――我們知道了藥物可以致畸,但是這種致畸性並沒有你認為這那麼強,反而很小而且侷限在個別藥物之上。之所以誇大了藥物的致畸效果恰恰是我們的道聽途說與一知半解,是我們自己的擔心與片面認識,而這並不一定是事實。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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