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室: 婦產科 主治醫師 宮喜雙

  妊娠後,孕婦體內酶有一定的改變,對某些藥物的代謝過程有一定的影響。藥物不易解毒和排洩,可有蓄積性中毒,在孕早期胎器官形成時,藥物對胎兒有一定的影響,故感冒最好不吃藥。

  但萬事都是一分為二,孕婦用藥有一定的風險,並不是完全無益。比如孕早期需要補充的葉酸,孕期需要補充的維生素藥物等,都能滿足準媽媽和寶寶對於營養的攝入需求。同時,一些疾病本身對胎兒、母親的影響遠遠超過藥物的影響,這時就應權衡利弊,在醫生指導下,合理用藥。

  妊娠各時期藥物對胎兒的影響

  目前,評價藥物對孕婦和胎兒的危害程度時,主要依據的是美國食品和藥品管理局(FDA)頒佈的標準。小編我將常用藥物分為A、B、C、D、X級共五類。

  A級:經臨床對照觀察,未見對胎兒有損害,是最安全的一類;

  B級:動物試驗中未見對胎畜有損害,但尚缺乏臨床對照觀察資料;或動物試驗中觀察到對胎畜有損害,但臨床對照觀察研究未能證實;

  A、B級藥物屬於對胎兒和孕婦沒有或幾乎沒有危害的藥物,孕期一般可安全使用,如多種維生素類和鈣製劑,以及一些抗生素,如青黴素族、頭孢類等。

  C級:動物實驗和臨床對照觀察資料皆無;或對動物胎畜有損害,但缺乏臨床對照觀察資料。這類藥物的選用最為困難,而妊娠期很多常用藥物都屬於此類;

  D級:已有一定臨床資料說明藥物對胎兒有損害,但臨床非常需要,又缺乏替代藥物,此時可權衡其危害性和臨床適應證的嚴重程度做出決定;

  C、D級藥物對胎兒有危害(致畸或流產),但對孕婦有益,須權衡利弊後慎用。如一些抗生素、激素類藥物。

  X級:動物實驗結果和臨床資料說明對胎兒危害性大,一般已超出治療應用所取得的有利效益,屬於妊娠期禁用的藥物;

  這類藥物對胎兒有嚴重危害,是孕期禁用藥,如抗癌藥物、性激素(雌激素、合成孕激素)等。

  但是,A、B級藥品也不能保證就絕對安全,因為孕婦存在個體差異。而且由於受基礎和臨床研究條件限制,還有很多藥品尚未分級。

  危害胎兒生成發育的藥物

  1、孕婦不要隨便使用非處方藥,一切用藥都應在醫生指導下進行;

  2、應選擇對胚胎、胎兒危害小的藥物;

  3、應按照最少有效劑量、最短有效療程使用,避免盲目大劑量、長時間使用,避免聯合用藥;

  4、非病情必需,儘量避免在妊娠早期用藥;

  5、如可以區域性用藥有效的,應避免全身用藥;

  6、用藥前應詳細閱讀《藥物說明書》,儘量不用“孕產婦慎用”和“孕產婦禁忌”的藥;

  7、如母親的疾病使胎兒染病時,應選用胎兒、羊水的藥物濃度與母體的藥物濃度相接近的安全的藥物,母子同治;

  8、應使用多年廣泛應用於孕婦的藥物,儘量避免使用尚難確定對胚胎、胎兒、新生兒有無不良影響的藥物,僅有理論上評價的藥物慎用;

  9、近臨產期或分娩期用藥時,要考慮藥物通過胎盤而對生產時的胎兒及出生後的新生兒的影響;

  10、可以通過DNA檢測技術來區別、掌握在此期間能夠安全使用何種藥物。

  孕期用藥注意事項

  孕婦使用中藥,必須考慮到中藥對孕婦本人以及胎兒的影響,以防導致胎兒畸形、流產等,能不用的藥材儘量不用。凡辛散耗氣、大辛大熱、滑利、祛淤、破血、有毒的藥品都應慎用或禁用,詳情如下:

  1、禁用的中藥:

  辛香通竅藥:麝香。破血逐瘀藥:水蛭、虻蟲、莪術、三稜。峻下逐水藥:巴豆、牽牛、芫花、甘遂、商陸、大戟。大毒藥:水銀、清粉、斑蟊、蟾蜍。

  2、慎用藥:

  活血祛瘀藥:桃仁、蒲黃、五靈脂、沒藥、蘇木、皁角刺、牛膝。行氣破滯藥:枳實。攻下利水藥:大黃、芒硝、冬葵子、木通。辛熱溫裡藥:附子、肉桂、乾薑。

  3、禁用的中成藥:

  牛黃解毒丸、牛黃清心丸、龍膽瀉肝丸、開胸順氣丸、益母草膏、大活絡丹、小活絡丹、紫血丹、至寶丹、蘇合香丸等。孕媽媽一旦患了感冒,應儘快控制感染,排除病毒。如為輕型感冒,臥床休息,多飲水。如為重型感冒,應住院治療,提醒醫生勿用忌藥。如有高熱連續三天以上,病癒後請醫生做B超檢查胎兒有否畸形。

  一般需慎用的外用藥:

  1、殺癬淨:其成分是克黴唑,多用於面板粘膜真菌感染,如體癬、股癬、手足癬等,動物實驗發現它不僅有致胚胎毒性作用,哺乳期婦女外用,其藥物成分還可以分泌入乳汁,雖然臨床上未見明顯不良反應和畸變報道,但為了健康生育,此藥應該慎用。

2、達克寧霜:含硝酸咪康唑。一般均有區域性刺激,如果面板區域性較為敏感,易發生接觸性皮炎,或者因區域性刺激發生灼感、紅斑、脫皮起皰等。用藥時如出現上述反應,應及時停用,以免皮損加重或發生感染。

3、百多邦軟膏(莫匹羅星):是一種抗生素外用軟膏,在面板感染方面應用較廣泛。但有不少專家認為,妊娠期最好不要使用該藥。因為此膏中的聚乙二醇會被全身吸收且蓄積,可能引起一系列不良反應。

4、阿昔洛韋軟膏:屬抗病毒外用藥。抗病毒藥物一般是抑制病毒DNA(核糖核酸)的複製,但同時對人體細胞的DNA聚合酶也有抑制作用,從而影響人體DNA的複製。所以,妊娠期在使用各種抗病毒外用藥時應慎重。

5、皮質醇類藥:應用於面板病較多。這類藥具有抗炎、抗過敏作用,如治蕁麻疹、溼疹、藥疹、接觸性皮炎等。但是,妊娠期婦女大面積使用或長時期外用時,可造成嬰兒腎上腺皮質功能減退,並能通過透皮吸收,小劑量分佈到乳汁中。此外,這類藥還可造成婦女閉經、月經紊亂,故欲生育婦女最好不用。

注:此資訊源于網路收集,如有健康問題請及時咨詢專業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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